沒想到相距數月,《盧麒之死》的相關評論再度引起討論,甚至作者親自回覆。[1] 《盧麒之死》誘發的評論實在不少,[2] 有論者對《盧麒之死》引述間沒有留下註釋而令檔案夾雜敘事變得無從稽考而影響小說敘事感到可惜;[3] 有論者認為檔案本身便充滿情感,進而討論敘事者如何為小說進行編碼的過程;[4] 亦有論者將《盧麒之死》列入後真相脈絡下考量,認為黃碧雲並沒有達到非虛構小說要「迫近真相」的目的。[5] 觀看相關討論後,我希望針對現存論者一直未有建立完整論述的「非虛構文學」(non-fiction fiction)展開討論,並由此進入論者楊焯灃一再引述並再作引伸的、我早前評論行文間提及的情感歷史(affective history)概念,[6] 重新談論《盧麒之死》所作的文學嘗試,兼且回應近日關於非虛構小說的權利與義務之批評。
從非虛構到非虛構小說
「非虛構」與「小說」原本不是那麼自然而然──甚至在某些人眼中不那麼應該──連接在一起,在梳理這些概念問題之前,卻有論者先行為「非虛構小說」定下「迫近真相」的目的了。事實上,我們可以慢慢來,畢竟非虛構小說的近親,非虛構文學,並不是無人知曉的概念,而《盧麒之死》亦不是非虛構小說的孤例。
白俄女記者亞歷塞維奇在2015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幾乎沒有太多爭議。作為一位記者,把真實採訪回來的故事寫成書,《車諾比的悲鳴》,非虛構文學。韓江的《少年來了》改編自作者所能查閱到的光洲事件相關文獻,與《車諾比的悲鳴》一樣,小說的內部敘事同樣是以人物為主,許多心理細節並非一般史書會記載,筆法自然是「文學的」。這些個人故事接不接近真相?無人會質疑。這一文類實在有太長遠的歷史。結合新聞學,以記者專業作為保證所衍生出來的非虛構類型文學,大家的關注更多是倫理的,而歷史學家對這類書寫照例保持距離──雖然近年已有相關史學研究會運用個人傳記、訪問,以及在嚴格要求底下進行的口述歷史。
問題一直在於虛構與非虛構之別,前者較少受到質詢,後者卻彷彿較多地受到強烈的倫理制約。受到多年來的閱讀訓練使然,當讀者在閱讀非虛構文類時,所謂追問真相,多了一重「誰的真相」的問題,而且因為非虛構文類一直提醒讀者,所有敘述的再現都是來自「真實」經驗。誠如亞歷塞維奇的做法,明白到所有受訪者的敘述都經歷敘事者的再現,每一篇故事的最後一定有真實人物的下款,彷彿為敘事者的敘事落下不容質疑的註腳。而韓江亦在後記坦白材料的來源,儘管《少年來了》也如《盧麒之死》一樣沒有為參考文獻提供註腳。同樣是加入真實事件,《少年來了》卻沒有如《盧麒之死》一樣受到質疑。可以理解的是,韓江為自己的敘事下了小說的前設,因為是虛構的,所受到的倫理制約就多少減輕了一些。
但黃碧雲提出的「非虛構小說」,non-fiction fiction,卻把上面的老舊話題再多設一重考量,進一步質詢所謂「非虛構」的權力,以及為小說再作一重形式內容試驗,挑戰了上述的作者與讀者之間的契約。與其問「資料來源可靠嗎」,不妨問「資料本身可靠嗎」。這個問題看似虛無主義,然而,如亞歷塞維奇一般向個人(採訪)尋求真相的口述轉向,並非偶然產物。假如閱讀《盧麒之死》的過程,如論者所言地使人無助,希望查找文獻的來源,[7] 那麼,《盧麒之死》的形式實驗可謂非常成功。由被社會默認是非虛構的文獻,包括法庭紀錄、採訪、政府檔案,其來源的本身,便是權力的衍生物。與其說《盧麒之死》的作者權力過大(其實在文學訓練上,一般只用敘事者來討論,我們不宜因為『非虛構』文獻的大量引用而全然忘記『小說』在當中所起的作用),不如說,敘事者所引述的檔案文獻權力相當大,而敘事者的重新編碼,更令這些被假設成客觀的文獻背後的敘事權力暴露在我們眼前。文獻的衍生,從最遠古的定義而言,就是權力的展現,只有經過官方認可的文獻才能成為檔案(archive)。[8] 假如引號(「」多為官方文獻內容,『』則多為口述)內的語句令人感到如此質疑,甚至為敘事者在敘事間的權力感到困擾,那麼,《盧麒之死》的第一重目的──為讀者展示官方檔案、輿論的權力──便達成。
在敘事者的操作底下,「非虛構小說」變得相當耐人尋味,這部非虛構的小說,有一件事是「真」的,就是六六事件參與者(輿論上事件青年領導者)盧麒在1967年死亡。然而,透過文獻紀錄下來的死亡原因、經過、結果,乃至文獻如何定義盧麒,都可以是「假」的,只看文獻決定從哪種角度出發論述之。[9] 無論我們是否願意接受,不止是進步歷史觀底下的歷史時間(我認為還包括空間,例如地界)是屬於勝利者的,連同所謂中國循環史觀底下的歷史,亦是屬於勝利者的。前人作業,後人修史,才是唯一可本的真。
事實上,無論是劣評抑或肯定《盧麒之死》的評論,無不勾出《盧麒之死》小說形式所導政的內部敘事權力問題。而形式所達成的結果,是對內容的各種矛盾、質疑的呈現。除了引號內容,敘事者尚在敘事間夾雜小括號,以及沒有透過符號來表達的敘事,將三者同時考量,才能看穿這套小說真正的技藝。
歷史的問題,文學的問題
歷史地描繪過去並不意味着「按它本來的樣子」去認識它,而是意味着捕獲一種記憶,意味着當記憶在危險的關頭閃現時將其把握。
──本雅明:〈歷史哲學論綱〉
大概也只有文學家,才會如此關注這些日常生活細節。[10]
──陳平原:〈五月四日那一天〉,《觸摸歷史與進入五四》
如前所述,在向非虛構或虛構文類作者要求「迫近真相」的義務之前,我們甚至必須對這個前設作更認真的考量。我的質詢並非要將所有追尋真相的行為推向虛無,歷史文獻的梳理有一定的意義。只是,正如「非虛構」存在「假」的可能,我們必須進而質詢「歷史書寫」看似無上的權威,因為「真相」不(可)能只有一個。這一點實在不用我再多口,海登.懷特(Hayden White)早就為世人提出了這個警號,事實上有論者指《盧麒之死》某段內容的小括號「個人感悟」適合放在任何通宵等待的事情,而且,「但這都不要緊了」。對個人感悟的不屑,可想而知。事實上,這看似放於任何事件的個人感悟,才緊要。同樣以事件前的天氣談起,不是黃碧雲的專利。魯迅便對天氣的記載相當詳細,包括1919年5月4日的那一天。關於5月4日的天氣,也非魯迅獨家。陳平原經過考證後,指出大部份以各種方式參與那一天的人,都不約而同地提到「伸縮度很大(按:指可以在上面建立個人理解的程度很大)的天氣晴朗」這一點,以及春日的氣氛,彷彿「還是不滿足於寫實,非要將『春暖花開』作為『愛國熱情』的起興不可。」[11] 他認為,大概只有文學家才會留意這些日常細節。大量的回憶錄、事件當天的報導都要提到天氣,不止於讓讀者感受氣氛,剛剛相反,那是不滿足於純然寫實的需要。彷彿有一點甚麼是無法透過那些可以捉緊且無從爭辨的「實」(1919年5月4日北京有學生運動,當天是星期日,都是很可以捉緊的「實」)來展現。
在此透露的是文學之為文學的問題,因為這樣的敘事,逼使我們以文學的分析工具來分析文本。假如歷史不會說只有情感,那麼,文學的權利與義務,偏偏就是承載這種不被歷史的無上權力所包容之物。《盧麒之死》並沒有麻目或滿足於文獻所呈現的「真相」,大、小括號(( )及[])內所呈現的正是去掉官方論述及輿論外衣的「真」。正因為它們放在任何情況下都可能成立(即是,面對所懼之物我們感到恐懼,通宵在街頭等人時感到不安),才呈現出青年盧麒,乃至盧景石、呂鳳愛不會被紀錄在史冊上的某一種「真」,情感真實。
而《盧麒之死》的可貴之處,不是放開所有判斷,走向虛無,而是透過敘事者所選擇述說的人物,以及沒有任何符號的敘事來作某程度上的判斷。認為黃碧雲沒有承擔某種「義務」的說法其實不攻自破。在選擇敘述的人物方面,很少評論者提及《盧麒之死》批評殖民地精英官員葉錫恩的表裡不一:
「但她[葉錫恩]沒有勸阻他們,竟然登上的士回家。」[是我嗎?][12]
以及紀錄她為求騙取選票所表演的外在形象:
「作為一個英國人,我[葉鍚恩]要愛英國的公理和正義,而不願它蒙羞。」[……]她沒有與任何反對加價的示威者說話。「而她[女議員]有次,為了討好本地選民,說上一句:我以作為英國人為恥。這正是我[蘇守忠]認為她最有自知之明之處。」[13]
《盧麒之死》同樣批評站在光譜的另一邊、與盧麒同為殖民地青年的黃宏發:
[如果是黃宏發而不是盧麒]
……
[「未來的政治家」如果沒有未來]
……
「其實我[黃宏發]做不到我想做的事情。人始終是跟着權力走,這是現實。但我不跟他們走也堅持了很久。」[14]
從批判部份人物,到批評群眾運動「群眾之中的快樂,很快變質」,[15] 再到批判現存香港論述,敘事者沒有留情。值得留意的是[是我嗎?]一句。敘事者連自己都不過,直接批評之──我也像葉錫恩一樣,口講一套做另一套嗎?
記憶、經驗與結構:情感歷史的嘗試
所謂《盧麒之死》史實的爭論,先不論有論者在文類的基本認知上已存在誤差,從所有六七之爭的爭論間,彷彿有一種論述要佔主導權,才算是對現存香港景況負上了「義務」。然而,所謂歷史的問題,假如如同部份論者一樣純粹是找尋(是嗎?抑或建立?)某種特定的「真相」,實在是讓歷史一詞顯得太過單薄。情感歷史是在此視角底下被人所提出的。
也許不必回溯太遠,諸如情動理論(affect theory)對現存研究方法的各種挑戰與貢獻,包括雷蒙.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如何從情感結構延伸出社會結構甚至文化史的說法,[16] 艾米利.羅賓遜(Emily Robinson)甚至質詢歷史學者何以沒有反思自己接觸歷史的過程,本身已經是一種情感的驅動,勉強排除情感在史學上的位置,只會造成對部份具文獻價值的資料視而不見。[17] 事實上,情感歷史於史學有其挑戰位置。對情感的歷史化研究,諸如梳理出某種情感在特定時空的呈現,是情動理論作為分析工具的應用。這些現存研究,無不顯示出情感是研究文化史的重要媒介。然而,情感歷史比之更進一步,不只表達人類情感的重要性,而是要研究情感在事件、歷史中的作用。[18] 事實上,情感不是一種閃現一時的靈動,而是經驗的處所,捕捉情感從個人到集體的流動,即是捕捉經驗。情感歷史大抵超越時間化的歷史抑或空間化的歷史,它進而處理人的情感本身,與歷史事件之間的連結為何,令史學從事件的研究回歸人的研究。
把《盧麒之死》稱之為一部情感歷史,可能言之尚早,而且,就算文本本身進行着跨界的嘗試,我們也不必強求文學作者干犯歷史學家的工作與義務。歷史不是無法做到回歸最直接的、人生於世(即:活在空間裡)的知覺感受,而是,某種極為排他的、選擇式的、刻意建構的歷史權威,不允許妨礙自家話語權穩定性的論述存在。抱如此的情感在撰述的歷史,無論出自官方抑或民間,都不能接受。
在此我僅以泰瑞.伊格頓(Terry Eagleton)的話作結:
研究文學的學生最常犯的錯誤,就是他們直接探求詩或小說說了甚麼,而忽略了詩或小說用甚麼方式來說。這種閱讀方式,忽略了作品的「文學性」──這是一首詩、一部劇作或一本小說,而不是一篇內布拉斯加州土壤侵蝕報告。閱讀文學時,必須格外警醒,要留意語調、情緒、節奏、文類、句法、文法、組織、韻律、敘事結構、斷句、歧義──事實上,這些該留意的東西都屬於文學的「形式」。當然,我們也可以用這種「文學」的方式來閱讀內布拉斯加州土壤侵蝕報告。這意謂着我們要特別留意語言的表現方式。在一些文學理論家眼中,這麼做已足以讓土壤報告變成一部文學作品,只不過是無法與《李爾王》這類大作相比。
在談論評論是否流於酬答或借書發揮的文字之前,選擇對的工具展開分析,比上述一切都更基本,而且是身為評論者的義務。
注釋
[1] 黃碧雲:〈回應曾瑞明〈評黃碧雲《盧麒之死》〉〉,《立場新聞》,2019年2月23日。
[2] 可參本人就2018年4月至7月間《盧麒之死》評論文章的基本整理。
[3] 李智良在對談間提到這一點,而與談者盧勁馳亦表示需要小心處理所謂文獻引述。見李智良、盧勁馳、楊焯灃及李薇婷對談,李薇婷整理:〈【在這自由民主的[殖民地]香港】《盧麒之死》四人談(三)〉,《別字》第九期,2018年5月28日。
[4] 譚以諾:〈以檔案構成複調──回李薇婷評《盧麒之死》〉,《微批》2018年5月31日。
[5] 曾瑞明:〈非虛構小說的權利和義務 — 評黃碧雲《盧麒之死》〉,《立場新聞》,2019年2月19日。
[6] 李薇婷:〈歷史沒有教會我們甚麼:淺談黃碧雲《盧麒之死》〉,《微批》2018年5月14日。
[7] 參曾瑞明文章。
[8] 詳細請參考Jacques Derrida所著 Archive Fever: A Freudian Impression的第一章。
[9]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點在任何事件上都是「真」的。也是「真」從古典認知到現在的介定之別。這一點在所謂非虛構文類的類型論述上,亦早有論者分析。See Annjeanette Wiese, “Telling What Is True: Truthiness and Fictional Truths in Hybrid (Non)Fiction”, Prose Studies History, Theory, Criticism (2015) 37:1, p.67.
[10] 陳平原:〈五月四日那一天〉,《觸摸歷史與進入五四》(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頁15。
[11] 同上注。
[12] 黃碧雲:《盧麒之死》,頁61–62。
[13] 黃碧雲:《盧麒之死》,頁110–111。
[14] 黃碧雲:《盧麒之死》,頁129、131。
[15] 黃碧雲:《盧麒之死》,頁47。
[16] Raymond Williams, “Structure of Feeling”, Structures of Feeling: Affectivity and the Study of Culture, Berlin: De Gruyter, 2015, p.20.
[17] Emily Robinson, “Touching the Void: Affective History and the Impossible”, Rethinking History (Vol14.No.4), 2010, p.504.
[18] Salber Phillips, “On the Advantage and Disadvantage of Sentimental History for Life”, History Workshop Journal (no.65), 2008, p.53.
“在此我僅以泰瑞.伊格頓(Terry Eagleton)的話作結” —-應是謹以,不是僅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