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文學創作獎得獎作品被修改事件──新詩、散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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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文學創作獎得獎作品被修改事件──新詩、散文組

日前,2016度中文文學創作獎得獎者(散文組亞軍)李嘉儀在面書上公開了其得獎作品〈雪落〉在創作獎結集中被擅自修改的情況(見下圖):

圖片來自李嘉儀面書
圖片來自李嘉儀面書

她指出,「文章刊出後才發現句子被改動,而對方事前完全沒有知會,改動不合理之餘,也影響到句子節奏」,並以最後行一句作例子,說明本來文句的節奏是「『4,4。3,4,5』,卻被改成『3,3,3,3。5』,還要把後句的逗號改為句號,前句的句號則改為逗號,影響了整句原本的節奏。」而她也表明,自己不喜歡這個修改後的「3,3,3,3」句子結構。

此外,刊於結集中的文章另有不理合的修改,像是第二例把「未來」變成「過去」,改變了文句原意義。而「打機聲效」改成「玩遊戲機的聲音」、「收爐」改成「收舖」,也是極可斟酌。她指出文學創作中,每個字詞都承載不同的感覺和情緒,不希望有人隨意更改她的任何一個字和標點符號。

李嘉儀知悉情況後,立刻電郵圖書館館長,詳細列舉例子,並於6月28日入夜前收到回覆:「對於我們編輯工作做得不好,真的十分抱歉,我們日後會小心,希望閣下繼續支持創作獎。 」

就此,我們編輯室向同屆其他得獎者查詢,看看他們是否遇到類似的情況。

新詩組的冠軍曾詠聰指出,他的作品〈最後,我來到了灣仔西〉並未有被擅自修改,不過認為這情況對作者極不尊重。「我相信圖書館已知悉這個問題,我也收到他們電話,如發現問題或感不滿,可通知他們。」但他指出,圖書館在最初就不應擅自修改別人的得獎作品,即使有非改不可的理由,也需先知會作者。「對於新詩,我只能接受修改錯別字。詩講求精煉,有獨特節奏,一字一句也有自身存在理由。就算是改錯別字,也該先通知作者,因為用別字有可能是刻意的。這是基本的禮貌。」他說多次投稿,從未試過被修改,並打趣說若飲江的詩落在圖書館編輯手中,必定體無完膚。

散文組冠軍吳其謙表示,他的作品〈隱喻〉長四千字,有兩處明顯的修改,「我們便會到公園玩『捉』」改成「我們便會到公園玩『捉依因』」、「早上會看洗地車在球場如貪食蛇般向中心繞圈,把整個球場染成尾巴的顏色」改成「早上會看洗地車在球場如『貪食蛇』般向中心繞圈,把整個球場染成尾巴的顏色」(粗體為修改部分)。雖然改動很少,但吳其謙依然覺得不可以接受:「『把整個球場染成蛇尾巴的顏色』,加了『蛇』字,一是破壞了想像,二是改動了節奏。」他指出就圖書館要改動文章,也該徵詢原作者意見。

至於同組的季軍施偉諾,他的得獎作品〈家龜的日與夜〉也有多處被修改。他不想評論編輯的問題,孰是孰非由讀者判斷(見下圖)。不過他表明:「稿件付梓前,至少該讓作者確認。錯字那些我感謝他們用心修訂,但若涉及文意,就是另一回事了。」

圖片由施偉諾提供
圖片由施偉諾提供

看上圖,修改後的版面在文章意義上更改了不少,例如第二例加入了「價錢相同」、第五例的「看馬」變成「看馬經」、第六例的遊戲忽然上了網,都是有離原意的修改。

創作獎本意是鼓勵創作、推廣文學,修改得奬作品有違本意。而作品之所以得獎因其文句、用語和節奏,評審也依此來判斷作品的好壞,修改作品把作品變成不是原來的樣子,甚至有可能推翻評審的判斷。過去有得獎者在結集前想修改作品,但被拒絕,這次圖書館編輯卻擅自修改得獎作品,亦有去屆得獎者表示他們的作品亦被修改,這會否已成為圖書館看待得獎作品的慣例?而這,亦是否透露了圖書館看待文學作品的態度呢?

編輯室亦正在聯絡小說組的得獎者,有關小說組的情況,待有消息後進一步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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