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讀到本地作家董啟章的文章〈明周專欄:寫自己〉,當中談到作家的自我書寫,又談到了好些經典,覺得甚有意思。
關於自我書寫的特質,董啟章從一開始就以「公元二世紀阿普留斯的《變形記》(或稱《金驢記》)」為例,指出「雖然〔它〕是現存最早的第一人稱小說之一,但當中的叙述者跟作者無關,完全是個虛構故事。」從中帶出,以第一人稱書寫並不就代表作者的自我書寫。雖然,一位研究拉丁文的朋友告訴我,以拉丁文作第一身書寫的古羅馬作家中,比《金驢記》早的,其實還有佩特羅尼烏斯(Petronius)的《愛情神話》(Satyricon),但於大致上,董啟章的區分是不無道理的。
富有深意的思想的背後,通常都包含了很多複雜的問題。正當我期待董啟章會以甚麼作品為例,說明歷史上的自我書寫,便看到了「聖奧古斯汀」這個名字。作為略略讀過些中世紀美學的人,我想,這是一個很有趣﹑有啟發性的答案。再回想一些從前讀過的書,便想到一些哲學史家所提出過的想法。當中好些觀點都支持了董啟章的講法。
從笛卡兒式我思到奧古斯丁式我思
董啟章的說法是:「自我正式進入書寫,或說『自我意識』的誕生,〔……〕憑印象說,公元四世紀聖奧古斯汀的《懺悔錄》是個重要標記。前所未有地,一個普通人的成長經過,以及他犯下的日常過失,居然可以成為大書特書的對象。」先不論這本宗教上的重要著作是否標誌着「自我意識」的誕生,但說它是重要標記,我想多數人都會贊同。
其後,董啟章進一步解析,《懺悔錄》之所以跟前人的書寫有所不同,是因為其對個人生活細節的描述「規模和深度遠遠不及神話故事或英雄史詩中的案例。」──《懺悔錄》所記錄的不過是奧古斯汀「少年時代偷過鄰家的李子,以及成年後有過一個長期的情人,並且誕下私生子」等個人層面的事。由此,董啟章便作結說:「在基督教的全能神面前,一個懂得而且必須自我反思的內在性被創造出來了。可以說,西方的『自我』誕生於基督教文化,而且附帶着沉重的罪疚意識。」
這說法大致上是對的,所謂的「自我意識」的產生,是原於某種內省。但,人類自很早就有不少內省了,為甚麼那些書寫就不是「自我書寫」呢?其實,所謂「自我意識」的產生,更是一種以自我為出發點所觀照世界的方法,是一種形上學。在奧古斯汀之前,自我書寫之所以不存在,是因為在理解世界上,自我意識並不重要。因自古以來,人們認為世界的運作是獨立於人類心靈的。
在讀哲學史時,當談論到以「自我」為根本的,通常會提到笛卡兒這個大名,並又會提到他的「我思故我在」。想當年,那個教哲學史的教授經常在我們面前強調:「笛卡兒之厲害,是他把哲學帶回了主體。」他之重要,是在懷疑一切後,發現只有「我在思考」是不能懷疑的,並確立了「我的內在精神」的形而上地位。後來,我們當然都知道笛卡兒影響了像康德和黑格爾,[1]胡賽爾甚至說,現象學的方法論直接受笛卡兒的《沉思錄》所啟發(Husserl,1931/1977,頁1)。
如羅素這種大哲學家都認為,笛卡兒式的我思是笛卡兒獨創的(Russell,1912,頁18)。在很多人心中,這幾乎是常識了。然而,細心研讀整套哲學史的話,便會發現,其實類似「我思」的思考方法,比笛卡兒早一千多年的奧古斯汀早就用到了(或許,這是一些人不滿羅素以寫哲學史拿得諾貝爾文學獎的原因)。巧合的是,到了最後,笛卡兒和奧古斯汀都把「我思」提升到宗教的層次,從人類的內在性推展到神的存在,把「我」與全能的神連結起來,以求兩者之互通。
奧古斯丁式我思與「自我書寫」
笛卡兒是否受奧古斯汀所啟發?這是一道難題。在笛卡兒完成《沉思錄》後,他的同代人早就向他提出,其實奧古斯汀早就有類似的想法了(參考Menn,2013),只是,笛卡兒本人對此總是顯得不以為意。無論如此,笛卡兒的「我思」確實與奧古斯汀的哲學有不少相似之處,以至,假如要把笛卡兒視為把哲學帶回主體的第一人,可能便要認為,奧古斯汀(甚至是更早的先賢)才是重視「自我」的開山始祖。
笛卡兒式的「自我」始於懷疑,奧古斯汀亦然。他的《三為一體論》(On the Trinity)第十五卷十二章的開首便一連問了幾道問題:我們究竟能知道甚麼?怎麼樣的知識是人類能掌握的?我們通過身體以感知事物,當事物到達到心靈時,還剩下多少是可靠的?(Augustine,417/2002,頁190)奧古斯汀之所以如此提問,是他要確保主體心靈能作為知識的根據,從而證明人能透過理解自己的心靈而理解三為一體。
在其後的《上帝之城》(The City of God)第十一卷二十六章中,奧古斯汀又再解釋人類的內在本質與三位一體的關聯,說我們心中的概念雖然不是神,但卻非常接近神。然後,他又像笛卡兒想像出一隻欺騙我們的魔鬼般反問:「要是你被騙了呢?」又像笛卡兒般回答道:「因我被騙了,我即存在。」而即使我被騙相信自己存在,「我」的存在也是必要的(Augustine,413/1888,頁469)。
說了這麼多,其實也是想說這個「我」對於奧古斯汀的哲學體系,以至於《懺悔錄》之重要。「自我書寫」當然是跟基督教文化相關,但於《懺悔錄》以言,這個「我」不單是一個帶着懺悔之意的「我」,他是一個以個人宗教經驗為起首,繼而連繫到神的主體,是一種世界觀。正因為每個人的主體都具有通達、理解神聖的三位一體的能力,「我」的經歷、「我」的宗教經驗就變得重要起來,而至人的內在經驗跟更早期的神話式經驗不再一樣。
在《懺悔錄》,奧古斯汀最少兩度描寫心靈通達到超驗世界的宗教經驗。在第七卷第九章,他提到了柏拉圖,(Augustine,400/1943,頁147)說柏拉圖開拓了他對真理的理解,然後,在下章的起首,他就說:「你訓示我要回到自己,在你引導下,我進入了自己的內在心靈。我之所以能如此作,全因你成為我的幫手。在進入心靈後,我用靈魂的眼睛,看到在我靈魂的眼睛之上的、在我心靈之上的永恆之光。」(同上,頁149)在同一卷的第十七章,奧古斯汀又說到由肉體提升到靈魂的感覺,是另一次宗教經驗的描述。對於研讀美學的人來說,這章節更是富有深意。因奧古斯汀在這裡向神提問,問衪究竟甚麼才是判斷世界萬物之美的度量。
更有趣的是,喬伊斯(James Joyce)作為其中一個喜歡書寫「自我」,又把「自我意識」視作寫作根據的作家,他就常引用奧古斯汀。筆者在〈劉以鬯和喬伊斯,《酒徒》與《尤利西斯》──現代主義的關懷〉中略為提過,他以中世紀神學家阿奎那(Thomas Aquinas)的宗教哲學觀為起點,發展出一種類宗教經驗的美學頓悟。在當中,光芒(claritas)是一個重要的概念。而再回看剛才所說《懺悔錄》中的兩節,讀者或許也意識到,為何喬伊斯式的主體敘事其實帶有「在我心靈之上的永恆之光」到美感判斷的層面的影子。
當然,說到奧古斯汀的《懺悔錄》和敘事,不得不提第十一卷,關於時間的論述。奧古斯汀可說是把時間視為一種內在感覺的第一人,其對敘事學的影響,使得連利科(Paul Ricœur)的《時間與敘事:第一册》(Time and Narrative: Volume I)都以《懺悔錄》的第十一卷為開首。我想,董啟章在讀《懺悔錄》時也必定有所感悟。
時間作為內在感覺,於董啟章的好些作品中都具有重要的地位。例如,在《天工開物.栩栩如真》裡,〈收音機〉這個章節中,他如此寫過:「這是個潮濕而寒冷的晚上。栩栩,從這句說話你大可以判斷,現在是晚冬,是陽下靠靠的春天來臨之前的交接期。更確切的時間,例如年月,你慢慢就會知道。又或者,不知道也沒所謂。所謂年月,並不是時間的惟一指標」但礙於筆者對董啟章的作品不太認識,只好說一切還是有待探索……
參考書目
Augustine. (2002). On the Trinity: Books 8-15 (G. B. Matthews, Ed.). Cambridge (U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 (1888). The City of God (M. Dods, Trans.). Edinburgh: T. & T. Clark.
── (1943). The Confessions of St. Augustine (J. G. Pilkington, Trans.). New York: Liveright Publishing Corporation.
Beiser, F. C. (2008). German Idealism: The Struggle against Subjectivism, 1781-1801.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Husserl, E. (1977). Cartesian Meditations: An Introduction to Phenomenology (D. Cairns, Trans.). The Hague: Nijhoff.
Menn, S. (2013). Descartes and Augustine. New York, N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Ricoeur, P. (1983). Time and Narrative: Volume I. Chicago, IL: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Russell, B. (1912). The Problems of Philosophy. London: Williams & Norgate.
注釋
[1] 對於笛卡兒的主體哲學如何影響康德和黑格爾,筆者認為Frederick C. Beiser(2008)的《德國觀念主義:對主觀主義的掙扎》(German Idealism: The Struggle against Subjectivism, 1781–1801)中的簡介部分是不錯的閱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