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拉的自然主義:讀《黛萊絲.拉甘》

書評

左拉的自然主義:讀《黛萊絲.拉甘》

左拉的《黛萊絲.拉甘》(Thérèse Raquin)出版一百五十週年,如今看來,故事情節或許過於戲劇化。對大部分人而言,不論是獨立來看,或是將其與左拉其他小說比較,《黛萊絲.拉甘》或許不算特別精緻。但粗糙或許是年輕人的美德:畢竟左拉寫《黛萊絲.拉甘》時只有二十六歲。所謂粗糙,是一種逆流、求變的試驗結果──也是「自然主義之父」應有的德性。

想要了解法國十九世紀興起的自然主義思潮,以至它對整個文學和藝術界的影響,讀讀《黛萊絲.拉甘》還是不錯的。但讀《黛萊絲.拉甘》不能只讀它的文本,還得了解左拉的精神面貌,以至整個十九世紀的人文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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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萊絲.拉甘》是一個關於人類原始慾望的悲劇。女主角黛萊絲.拉甘(Thérèse Raquin)自小失去雙親,被堂兄一家收養,在堂兄母親拉甘夫人的勸導下,嫁給了堂兄卡美爾(Camille)。她對卡美爾沒有特別的愛意,但也不至於厭惡。直到一天,卡美爾的舊日好友羅蘭(Laurent)前來到訪,兩人彷彿被一種原始慾望所佔據,開展了一段不倫的關係。拉甘夫人因年邁和中風行動不便,兩人便伺機在卡美爾不在家時鬼混,甚至漸漸地對卡美爾起了殺生之念。結果,他們策劃了一場看似是意外的謀殺,把卡美爾推到水裡淹死……

這是故事的前半部。

《黛萊絲.拉甘》出版後受到不少抨擊,有人甚至認為它是一部使人臉紅的色情小說。在次年,《黛萊絲.拉甘》出了第二版,左拉特意寫了個序言,為自己的小說解話。在序言的開首,左拉表示他並不介意別人批評;他所在意的是那些並非建基於理解的批評。他說,假如讀者能真正讀懂《黛萊絲.拉甘》,他們或許會不再臉紅。

左拉解釋,《黛萊絲.拉甘》所要描述的並不是人物的性格,而是使人盲目的動物性──黛萊絲跟羅蘭是沒有自由意志的人,是披着人皮的野獸;他們按自己的生理慾念行動,不故後果。左拉所做的,不過是設計了兩個角色,然後看着他們按生理學的定律行動,發展至可怕的結果。換句話說,令人臉紅的不是左拉的小說,而是自然定律(或科學)本身──左拉不過是描述實驗結果的人。

這種「文學價值依賴於科學價值」的思想,大概就是所謂自然主義的中心論旨。有人說,自然主義是現實主義的一個分枝,這種說法建基於兩項自然主義者和現實主義者共享的假設:

  1. 在形而學上,科學以現實作為研究對象,是研究自然世界的學科(這是一種科學實在論的思想)。
  2. 在實踐上,科學是對現實的描述。

然而,根據左拉和一些自然主義者,自然主義比現實主義更進一步。除了同意以上的兩項外,左拉認為科學不只是對現實的觀察和描述,還包括實驗和對現象的預測。

在發表於1880年的文章〈實驗小說〉(The Experimental Novel)中,左拉跟隨生理學家克洛德.貝爾納(Claude Bernard)的實驗主義思想,表明小說也應按他的科學方法書寫。(Zola,1880/1893,頁1-54)根據貝爾納,藥物和生物學的研究需建基於生理學上的假設和實驗,而物理學和化學是生理學的基礎。也就是說,生物學上的現象能被物理-化學現象解釋。(Bernard,1865/1949)而其中一個含義是:人類的行動是體內的物理-化學條件驅使的──人並沒有自由意志。

左拉認為,小說家也是實驗者,而不只是「攝影的人」(Zola,1880/1893,頁11)──小說實驗家先如攝影師般觀察和記錄現在,但他必須對現象作出詮釋,從而印證或確證一個假說。(同上,頁7)這宣稱使他和一般的現實主義者劃清了界線。此外,左拉的自然主義也假設了人並沒人自由意志,因此故事人物的行為不過是他們生理學上的條件,加上社會設定的結果:一種決定論式的結果。

就此而言,《黛萊絲.拉甘》可說是一次粗糙的實驗。就如文學理論家意保利德.鄧納(Hippolyte Taine)說,他讚賞《黛萊絲.拉甘》,但認為左拉應着手描繪更宏觀的規模。(見Bloom,2004,頁2)鄧納如此說,是基於他對「自然」的理解。他認為,自然就如斯賓諾莎和黑格爾所說,是一個由個體組成的整合體;透過觀察眾多的個體,我們能看到那個「絕對」。(見Kahn,1970,頁25-29)這種視自然為一個整合體的思想,亦是法國十九世紀的主流。(同上,頁28)左拉其後二十部的《盧貢-馬卡爾家族》似乎就是這種思想的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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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怎麼才算是理想的自然主義小說?小說畢竟不如自然科學,在小說的世界裡,我們又如何確定「實驗的現象」符合科學、是自然定律驅使下的結果?美學家安東尼.薩維爾(Anthony Savile)便如此批評文學自然主義,他認為所謂的「實驗結果」或許不過是作家的主觀意願,並不能確證或印證假說的真偽。(Savile,2000,頁50)

當然,左拉在他的文章中不過是提出了一個思考進路,是一個對將來的期許。就如他說,我們並不了解一切化學和生理學的原理,所謂的實驗小說的理論比實驗藥物學年輕,還需時間建立。(Zola,1880/1893,頁9)

此外,要回應這個批判,先要知道自然主義小說家究竟實行哪一類實驗。左拉曾如此說:「簡單說,我們是實驗道德者(experimental moralists)。我們透過實驗,展示一個情感如何在一特定社會條件下作用。」(同上,頁25)這簡單的一句,便把自然主義小說連繫到道德形而上學(metaethics)的討論。

在道德形而上學中,有一觀點為道德情感主義(moral sentimentalism),是道德自然主義的一種。這觀點宣稱道德價值依賴於我們的道德情感(moral sentiment),而所謂道德情感,是我們對一事情的態度和反應。舉例說,看到《黛萊絲.拉甘》的主人公把自己的丈夫殺死,我們或會感到焦躁不安。因此,小說家所提供的是一種道德處境、一種思想實驗,同時又描述故事人物的道德情感。

當然,這算是自然主義於現代的意義了,畢竟左拉或許並沒有循這進路思考、深究。但有趣的是,現今有不少道德哲學家真的向小說借鏡,視小說為思想實驗的原料,測試我們對各種道德情境的反應。[1]

至於這種哲學是否可信,是道德形而上學討論的問題了。但其中有趣的連繫是,這些哲學家經常討論決定論與道德責任的相容性,使我又不禁想要知道,左拉會怎樣說。

 

參考書目

Bernard, C. (1949).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Experimental Medicine (H. C. Greene, Trans.). New York: Herny Schuman, Inc. (originally published in 1865)

Bloom, H. (Ed.). (2004). Emile Zola. Philadelphia: Chelsea House.

Kahn, S. J. (1970). Science and Aesthetic Judgment: A Study in Taines Critical Method. Westport, CT: Greenwood Press.

Savile, A. (2000). Naturalism and the Aesthetic. The British Journal of Aesthetics, 40(1), 46-63.

Zola, E. (1893). The Experimental Novel: And Other Essays (B. M. Sherman, Trans.). New York: The Cassell Publishing Co.

 

注釋

[1] 我這裡用到比較中立的「反應」 (response),是基於道德直覺跟道德情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而思想實驗所測試的(主流上)是兩者其中之一。道德直覺主義(moral intuitionism)的思考進路,從根本上與本文所討論的自然主義不相容──道德直覺主義也是道德非自然主義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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