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鄺國惠專輯】《雲的理由》:難得一見的政治哲思小說

書評

【鄺國惠專輯】《雲的理由》:難得一見的政治哲思小說

曾經有段時間狂啃香港小說,資料搜集時發現了「天地長篇小說創作獎」,發現了第一屆的亞軍《普洱茶》,發現了鄺國惠。

不知是否創作量不多的緣故,留意的人很少,閱讀的人很少,到了2007年,他出版了第二本長篇《消失了樹》,份量更重了,以魔幻寫實來寫香港的過渡期與主權移交,看似是切合時勢,但留意的人依舊不多。

後來讀他的短篇集《新聞在另一端》(2009),就覺得他不是寫短篇的人,長篇本本迷人,短篇的質素則時好時壞。想當然,他的第三本創作依舊沒有甚麼人問津。未必是他寫得不好,只是他總是在別人看不見處默默書寫。

今年,他又再次交出長篇。《雲的理由》減少了魔幻寫實(依舊有魔幻的元素),確切的以虛構介入政治的思考。小說中的廣場、示威和政治參與並不必然叫人聯想起雨傘運動,而確實,他從構思到寫作都是在雨傘出現之前。然而,小說的結構、人物、情節和對話,又難以不把當下的傘後情緒與之對照。這種遙遙的呼應,所要思考和再現的不在於雨傘的點滴,更是在乎於香港近年來的政治命題。

 

麥精、Mark Sir與阿MAC的三角關係

討論《雲的理由》,需要先由結構說起。

小說主角麥精是中年的香港人,當警察,因為想晉升所以報讀了大學的政治學科的課題;阿MAC是大學的助教,年輕的研究者,主力研究「向後轉方程式」(稍後會提及),相信選擇與自由,期望以行動突破現有的社會䄮序,後來漸漸發現,他可能是麥精沒有聯絡多年的兒子;MARK SIR,密室中的導師,也是阿MAC啟蒙導師,提倡「資本主義七十四樓理論」,推崇「反語言」,認為秩序是壓迫的根源。從他們名字的發音,讀者已可猜算出他們的關係:父-子/師-徒結構,父與師是互相對揚的,子/徒就是要思索如何突破父/師建立出來的世界。

麥精這個警察的設定很有趣,他既是秩序的一部分,身負維持秩序的責任(警察),但他同時是一個會反思秩序的人,會參與到MARK SIR密室世界的人。他是一個「間中」(in-between)的人物,再加上他要追認父子的關係,使他能更接近MARK SIR提出來打破秩序的革命思想。然而這份追認,多少是作為「父」的罪疚:他在兒子年幼時離家,希望現在能與兒子重新建立關係。但這份「父」的罪疚不只體現在他與阿MAC之間的關係中,而是他與這個城市的共謀結構。他在反思自己的過去時提到殖民時間的「集體收買」:

於是麥精確認,早在二十年前,當自己只不過是一個年輕小夥子時,就已經被這座城市收買了。

這是歷史事實;生長於那個繁榮歲月的人,是集體的給收買了,被商場給收買了過去。獲得(警隊)取錄的應允,薪金長年長日有增長。

[……]

自從走進這商場的一刻開始,他根本就不曾離開過。是的,夢不能讓他多點爽直,多點勇敢。是的,那畢竟是收買來的,收買回來的夢。(頁198-199)

可能有追求寫實的人會說,會去讀政治哲學和如此反省的警察並不真實(先不談作者在訪問中提到角色的原型來自真實的警察),或者我們可以把這個人物讀成是某種某代人的隱喻,作者那代人的願望。

與麥精相對的是MARK SIR。MARK SIR不喜歡高度發達社會,認為資本主義是個詭計。他提出「資本主義七十四樓理論」,說我們的處境被資本主義騎劫到七十四樓去。這是一個進退維谷的情汜:上爬太累了跑不動,往下又捨不得。(頁62)於是他在密室中的音樂教學提出「反語言」,(頁56)認為音樂的聲音可以是純粹的發音,音調有高低,但不必然含有意義,在歌者重複的練習中把歌者從語言的結構中解放出來。他推崇的「反語言」認為語言結構和邏輯都是限制人的思維,我們要從藝術的純粹與反結構中提到解放,讀來好像是某些後結構和後現代理論的翻版。

阿MAC則是直接的運動了後結構主義常用的詞語:論述。我們當然可以考究鄺國惠運用的論述與福柯所說的有可不同,但我們亦可以把這個字放回小說中去理解。 阿MAC從了MARK SIR觀點,認為論述就是「一種限制,一種權力」,(頁78)而制度則是從論述而出,並決定每個人的生存意義。(頁79)阿MAC是個渴望行動的人,但是他在MARK SIR身邊秘密社團的示威行動中,只站邊緣。他有自己的行動。他想要透過改變「論述」,而改變歷史,進而改變當下的現實;他想潛入檔案庫,改變檔案,從而改變論述,這也是他「向後轉方程式」的理論。(頁100-101)這極像是「文本以外無一物」的粗淺理解。而事實上,他口中的論述並不只是檔案庫,其實更像是體制(institution)。

規訓與反射

在這個人物結構下,可以想像小說的詰問是:到底最後阿MAC會取何種行動呢?而阿MAC又會傾向麥精多一點呢?還是MARK SIR多一點呢?

小說為此分為了三部分。三部分初看起來像是一氣呵成,但仔細讀來,你會發現當中的矛盾與不協調。這三部分既不是線性的層層遞進,也不是混合各種插敘、倒敘而讀者能夠理出一條時間線出來的。這三部分像是把這段父子/師徒關係活了三次,三次設定相似,但細節不一樣。由於細節不同,他們討論和解及的政治面向也略有不同。不過,主旨還是圍繞着秩序、反秩序和自由的命題。

角色的對話中提及這些,但小說的細節卻又再把這些命題深化。我很喜歡第一、二部的結局。兩個結局都是寫及父與子不可挽回的關係。但為何是不可挽回呢?不在於他們願不願意,而是因為「條件反射」。在第一個結局中,阿MAC走到博物館,要把文件偷偷換掉,完成他「向後轉方程式」的行動,麥精只感到這個行動的荒謬,並出手阻止:

意外中父親服下踉蹌,兒子給摔了下來。但年輕人矯捷,就像那個紅色氫氣球,往左方閃,反手一掌揮到父親脅下,還似要去扣警員腰上的佩槍。

這是條件反射,絕非出於意識。這是長年訓練的成果,警官的本能。假若這並非意識所為,難道出於潛意識?父親的尊嚴給冒犯了,這樣也是對不肖子的懲罰!

槍管已指着兒子的頭顱。

抑或這只不過是一記報復?

假若可以再來一次,可以怎麼樣做,做得好一點呢?

怎麼會是如此的下場?

無論如何,只要可以,都希望重做一,總會好一點吧?

假若可以,就再來一次……(頁127)

麥精拔槍,非由於潛意識,而是由於長年訓練。身體在長年的訓練下形成自然的條件反射,襲警就拔槍。這不就是福柯所說的「規訓」的註腳嗎?在麥精最為微觀的肌肉反應上,都規訓成「警察」的反應,是自然而然的,是條件反射的。[有趣的是,麥精同時享受肌肉組織瓦解的快感,在一百六十下掌上壓的撕扯下,享受着肌肉纖維的破壞。(頁65)這也是使他成為「間中」人物的原因。]

即使再來一次,情況會好一點嗎?這次,麥精堅持要改變甚麼,利用檔案改變「論逋」,但這回阿MAC卻認為造假文件沒有效,改變當下主流論述才是皇道。於是乎,他們再次成為對立面,又是一論的拉扯:

剎那間的悲,佩戴手槍的部位給觸踫,警務人員的條件反射牽引他伸手拔槍,原來手腕已給套上了繩圈。手一揚,原來今天休假,沒有佩槍,但他握槍的右手已亮出來了。

非實有的槍管,正正指着阿MAC頭顱。

分不清這是十年前的雨水,抑或三十年前,還是剛剛下的大雨。始終以槍指着兒子。(頁227)

再來一次,情況相似,不只相似,還再深化。條件反射並不需要有實物(手槍),肌肉的動作先於意識,受到襲擊,還是會還擊,不論是否在休假,不論是否自己的兒子。

條件反射是從某種體制的長期規訓下產生出來。這種長期的規訓不只是在警察身上發生,也在反對體制的人身上發生。小說有一章很有趣的,描寫行禮如儀的示威人士:遊行人士在相同的位置遊行,維持秩序的警察也在相同的位置維持秩序,一個星期又一個星期的示威,重複的出來,重複的離開。這種重複,借用洪席耶的說法,就是「警治/治理」(policing),沒有直實的政治行動。在那章中,反倒是警察提議了一個打破「警治」,直面真實的方法。警員對示威者說:「不如,你打一下我」。(頁70)

示威者最後當然沒有打,但有這前提下,第三部分結尾最後的父子和解看來就不那麼保守了。在第三部分的結局中,麥精在循守廣場,阿MAC在廣場留連,最後兩個人攬着肩膊同走,小說就終結於阿MAC最後的說話:

「幾時教我玩槍?開一下都好……」

……

「不要用槍指住我的頭,我會很驚……」(頁295)

故事結尾雖是說明阿MAC捨棄MARK SIR,取麥精之道。但在這裡,麥精並不是代表着秩序和警治。阿MAC所要向麥精學習的,是開槍,是「不如打一下我」中的「打」,是想要越過論述、找到真實的途徑。這句話,很温柔的說出來,卻叫人膽戰心驚。

 

小結

小說的書名為「雲的理由」,其實是對揚於小說的示威場地:方形廣場。方形廣場被譽為是完美的方形,代替着的是理形世界,又可以是對應MARK SIR的理想主義。但雲呢?沒有邊界,說不準它的形狀,曖昧而難言,(頁236)在沒能預想的地方出現,游弋城中。(頁208)小說想要捕捉的,就是這個無以名狀的變動,難以名狀的可能性,the possibility of the imposs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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