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舊創新》:淺談香港古蹟保育之必要

SampleX微批文學媒體計劃 書評

《保舊創新》:淺談香港古蹟保育之必要

  去年歲末年初之際,深水埗主教山配水庫保育爭議、香港大學解散建築文物保護學部(執筆之時港大復辦相關碩士課程)等消息掀起公眾對建築、古蹟保育的關注及疑問。本文試以李浩然、黎志邦《保舊創新──香港建築保育與城市發展》一書為本,輔以建築保育理論和保育例子,淺談香港保育的謬誤和重要性。

一、保育不只念舊:保育的原因和定義

  保育概念始於二戰後百廢待興、大量具價值的建築受到破壞,歐洲因而出現保護歷史建築的聲浪,及後先後於一九三三、一九六四年發表《雅典憲章》(Athens Charter)、《威尼斯憲章》(Venice Charter),初步提出文物(monument)的定義、修復與保育的準則,而現時香港採用的《古物及古蹟條例》亦參考上述定義,古蹟(monument)被定義為「地方、建築物、地點或構築物」四類其中之一。

  參考現時建築保育界最普遍採用的《布拉憲章》(The Burra Charter),《保》一書提及建築的文物價值分別為歷史價值,即是否與重要歷史事件、人物相關、美學價值,即設計的獨特性和美學觀感、社會價值,即建築與人產生的意義;三者中後者可由普羅大眾借「集體感情」和「集體回憶」確認。然而三者或並不平均,如書中曾提及歷史和美學平平無奇的灣仔藍屋因社會價值而成功保育;同時亦有公眾詬病建築文物的歷史、美學價值常被專家低估或「搬龍門」而出現爭議,如北角皇都戲院最初因「裏面改動比較大」為由低估其為三級歷史建築、古蹟辦評審專家小組成員曾以「兒子是否認識」為社會、歷史價值的標準而引起團體及公眾關注。筆者認為以上爭議恰恰是公眾接觸建築保育、讓建築保育更全面的契機:當公眾質疑並作出參與、調查時,公眾不僅可補足政府和專家的缺漏以豐富建築文物、社會乃至香港歷史文化的面貌,同時公眾亦更能了解保育的過程和思考社會的發展。筆者強調,公眾充權(Empowerment)並非對政府絕對批判,反之可視為合作為建築文物和香港特色謀求最佳利益,以下筆者將於第三節再探討公眾參與的意義和必要。

  現時建築文物保育方法有四種,可按其種類、建築特色、現況等,選擇保存、修復、重建或活化。不少公眾認為古蹟應「原汁原味」保留、將其改為博物館以供參觀和教育,然而《保》提出以上想法或會讓建築文物「木乃伊化」:香港的建築文物原為實用為主、具功能性,若能活化及作新用途,可提升已有社區的文化氣息和生活環境。筆者認為原真性(Authenticity)對於建築文物保護而言相當重要,因其可反映建築的真實的面貌及其歷史,以物知古。然而現時建築文物修復要求修復時需使用可辨認、可逆轉的物料以減少對建築及其原物料的損害,加上現時活化時需配合建築物、消防條例等要求以便公眾安全地參觀,對建築文物進行加建或修改實在無可避免,如大坑虎豹別墅須於精緻裝飾的十字天花上加裝消防系統、旺角雷生春改以玻璃圍封露台以應付原圍欄不足一點一米高的問題,另均需增加升降機和斜台等無障礙通道,以上可見現代的安全標準難以做到絕對的「原汁原味」。因此筆者認為追求原真性時應保持彈性:修復時應盡力保留其重要特色並拿捏輕重(如雷生春,圍欄應為重要的特色,應避免「強行加高」以失卻其原真性,反之可思考另一、現方式改建),平衡昔日美感、今日的需要和建築物現況。同時,修復後活化、創新另一疊加價值或能吸引其他人士了解建築文物,並透過其新功能延長其使用年期,如石硤尾美荷樓不僅保留了其建築特色、除展覽場外亦活化為青年旅館,或能吸引更多遊客借體驗因而了解以往香港基層生活。

 

二、保育和發展不是零和遊戲:可持續的共生關係

  現時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備受重視,如聯合國於二〇一五年推出「可持續發展目標」,當中包括「促使城市與人類居住具包容、安全、韌性及永續性」(SDG11),細項更包括「進一步努力保護和捍衛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SDG11.4)。可持續發展致力減少對環境破壞、務求經濟上有利可圖並旨在滿足社會上人類的需要,而保育和發展的有效結合恰恰能配合且達致以上目標:透過文化介入、保育建築文物能減少對地景的破壞及將城市特色、社會文化可持續地承傳、透過經濟發展能增加建築文物的功能性並達致以人為本的創新使用目的。

  國際文化紀念物與歷史場所委員會(ICOMOS)於二〇一一年發表《巴黎宣言:以文物驅動發展》,強調保育和發展並非互相矛盾,反之可以利用文物成為優化城市發展的資源,使兩者互惠互利,及達致城市整體的可持續發展目標;同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表《城市歷史景觀保護方法》,帶出如何利用建築文物保育成為城市可持續發展元素、成為宜居城市。承接上文,保育能輔助發展、從發展中得以延續,兩者互利共生。《保》一書提及現時部份抗拒商業經營或對公眾不甚友善的管理模式為過分極端,同時過分謀求兩者平衡終究兩敗俱傷,是故應取長補短、互相配合以發揮最佳效益。筆者認為香港比起亞洲其他地區,於保育、活化古蹟的關注和工作起步相對較遲、公眾的認識和關注相對較淺,然而筆者深信憑藉經驗累積和公眾對香港文化和社會發展的關注日漸增加,加上香港本地遊的需求日熾,能有助促使建築文物和其相關產業發展及轉型,並得以持續發展;如前大澳警署活化為大澳文物酒店,不僅憑其利潤長期資助大澳文化活動,並促進周邊社區轉型為旅遊業及推廣其文化,是為建築文物、經營團體、大澳社區三贏之局面。活化的不只一幢建築文物,更能活化一整個社區的產業、甚至文化了解。

 

三、保育不是生人勿近:公眾參與的重要

  保育過去或被認為是專家的專業或關注組織的事務,但如上節所言,當保育和發展互利共生,保育就與創造、使用、承傳文化的普羅大眾息息相關。保育除了活化地區,最基本的重點應為照顧社區需要,包括物質層面如改善社區的環境素質、精神層面如促進對社區的歸屬感,而以上由尋求問題以至評價是否成功達成,都仰賴社會中大眾的參與。《保》一書以灣仔藍屋為例,指出其活化時為改善社區的公共空間和綠化區以提升「宜居性」(Livability)、社會企業為提供不少就業機會、文化地標和項目中的「留屋留人」、「好鄰舍計劃」能促進居民對社區的歸屬感。以上不只是「以人為本」、由上而下的管理安排,而是透過了解居民需要、加入居民作考慮因素,甚至邀請居民一同參與,能使活化更生活化、有實質的用途和被需要。

  本年士紳化的問題亦成為社會焦點,如深水埗咖啡廳進駐以致街坊小店流失,因以上問題與本文關係較少而暫不討論;然而筆者提及士紳化的原因,在於討論「社區」的需要:若保育只保留單一舊建築而忽略整體社區,不僅「特立獨行」更會顯出保育的問題,反之若能保持舊區特色、人與人之間的連繫,以保育作為管理的起點,讓社區不受外來、士紳化的衝擊,一方面保留社區環境和生活特色和文化,另一方面保留居民的生活習慣,又何樂而不為?

 

四、小結

  全球化下,當各國交流越漸緊密,各國文化或有可能漸趨一體化。然而為保留自身文化及使本土文化得以可持續地發展,文化保育尤其重要,且擔當「帶過去到現在」的角色以讓後代能以第一視角了解香港歷史文化的變遷。保育不只念舊、不窒礙社會發展、不生人勿近,反之是社區眾人之事。筆者希望香港保育,無論本文所及的建築文物或其他文化遺產,都能被妥善相待、廣泛認識,以繼續承載港人的文化、歷史、美學和回憶。

 

參考書目

李浩然、黎志邦。《保舊創新──香港建築保育與城市發展》。香港:花千樹,2021。

陳智遠。〈文物評級建議還可信嗎? 從皇都戲院說起〉。《明報》,2016年6月6日。https://news.mingpao.com/pns/觀點/article/20160606/s00012/1465152820523/陳智遠-文物評級建議還可信嗎-從皇都戲院說起。

陳偉。〈主教山的可能性──從「文化遺產」此一概念說起〉,《大通報》,2021年3月24日。http://cu-genews.com/2021/03/24/主教山的可能性-從「文化遺產」此一概念說起/。

United Nations. “The 17 Goals.” 2016. https://sdgs.un.org/goals

UNESCO. “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 2015https://whc.unesco.org/en/guidelines/

發佈留言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