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說到,俄國大文豪杜斯妥也夫斯基(Fyodor Dostoyevsky)的《賭徒》(The Gambler)不單是他最具自傳性質的作品,而且還是理解《地下室手記》(Notes from Underground)和《罪與罰》(Crime and Punishment)的一把鑰匙 ── 於表面上,《賭徒》說的是機率遊戲,和它背後的原則;但實際上,當一個人墮進了賭博的深淵(如作者本人),便會領略到所謂機率,其實是幾近於必然的命運。
假如病態賭徒都患有某種多有自戀型人格疾患(narcissistic personality disorder)[1],杜斯妥也夫斯基和他筆下的好些角色似乎都不能免於受難。《賭徒》雖說病態賭博,但實指的其實是像《罪與罰》中的犯罪。弗洛伊德是杜斯妥也夫斯基小說的忠實讀者。他讀得細緻,自然亦看到兩者的關連,甚至還說過,小說中犯罪者的其中一特質就是自戀人格。(Freud,1928/1997,頁235-236)
雖然,在弗洛伊德的時代並無「自戀型人格疾患」一詞:那是後來的臨床心理學發展出的。但只要細看他所說的自戀人格,便會發現當中的含意跟病態賭徒的某些特質非常湊合。一來,自戀型人格疾患的概念原型,在一定程度上受弗洛伊德的好些論述影響,從而發展而成;其次的是,病態賭徒之所以多是自戀型人格疾患者,是他們同樣都對外在世界有著某種扭曲的﹑錯誤的理解。於這點上,弗洛伊德早在他〈論自戀:引論〉(On Narcissism: An Introduction)在所談及:
自戀一詞出自臨床描述,由保羅.納克(Paul Näcke)於1899年所選,用以表示某人以平常對著性對象的方式看待自己身體的態度。〔……〕就其病患而言,歇斯底里症或強迫性神經症的患者放棄與現實連結。(Freud,1914/2012,頁3-4)
弗洛伊德所說的自戀,不只是對世界的曲解,還是一種對性的渴求。在孩童的時期,一個人把對性慾導向自身,是一種初始的自戀(primary narcissism):或他所說的「自我性慾」(ego-libido)。弗洛伊德又繼續說,兒時的無法實現的自戀情緒會一直潛藏在個人之中,直到長大後發展成建立「自我理想」(ego-ideal)的原材料。(同上,頁24)後來他稱「自我理想」為我們都聽過的「超我」(super ego)。
於這點上,弗洛伊德不但指出了犯罪者的自戀人格,還把自戀連繫到理想人格的實現。《罪與罰》中的犯罪者似乎就是這種思想的體現。主角要犯罪,不僅是出於對世界的曲解,還在於他想要成為像拿破崙一樣的超凡者,是一種「自我理想」或「超我」的實現。
而說到「超我」,首先會想到的,自然是與它相關的自我罪惡感。根據弗洛伊德,「超我」展現於對自我進行批評的時候。因此,帶點諷刺意味,犯罪竟就成了展示「超我」的一途。於弗洛伊德看來,杜斯妥也夫斯基本人其實是透過賭博而獲得罪惡感,繼而成就創作。
以賭博作為實現「自我理想」的手段
在〈杜斯妥也夫斯基與弒父〉(Dostoevsky and Parricide)裡,弗洛伊德引述過一段關於杜斯妥也夫斯基沉迷賭博的往事。欠下的債務顯然是他罪疚感的其中源頭,使得他想要從賭桌上贏回一次,吐氣揚眉。然而,他很清楚,除了想要還債,他確確實實地是喜歡賭博,為賭博本身而賭博。而且,只有到輸盡一切,一敗塗地的時候,他才甘願收手。賭博因而成了罪疚感的源頭,同時是一種自我懲罰。
弗洛伊德接著又說,杜斯妥也夫斯基需要的不單是對自我罪疚感,還是他人對自己責難而成的罪疚感。他不斷向妻子許下諾言,不會再沾手賭博,但卻又再三不守承諾,從而建立一種病態的滿足感:他因而可在妻子面前大肆羞辱自己,祈求得到妻子的衊視,繼而得到某種懺悔式的救贖。到了第二天,他便會重新回到工作的正軌上。他的妻子早就看到這個循環了:對於杜斯妥也夫斯基的創作而言,與其期望可以正正經經地工作,倒不如直接輸掉所有東西。只有不斷的懲罰自己,他才能一步一步地踏向成功。(Freud,1928/1997,頁249)
在一定程度上,杜斯妥也夫斯基的「自我理想」與金錢有莫大的關係。假如像弗洛伊德所說,兒時的慾望是一個人建立「自我理想」的基礎,便不難想像杜斯妥也夫斯基的一些性格發展。
偏要在賭桌上輸掉所有錢,彷彿是為了滿足童年時對世界的想像。不要忘記,杜斯妥也夫斯基在莫斯科外圍的窮困地區成長。雖然他家也算是貧窮家庭,但跟父親工作的窮人醫院的病人相比,生活仍算是過得去。聽說,雖然父母反對,他仍常會偷偷跑去聽外出曬太陽的病人講故事。他的童年充滿對窮人的憐憫,相信這是每個了解杜斯妥也夫斯基的人都會認同的事實。
在一方面,杜斯妥也夫斯基自然會建立了一個能擺脫貧窮的自我;但在另一方面,他亦不想要擺脫貧窮──在真正的貧病人和孤兒面前,他又有甚麼資格說貧窮呢?如此,杜斯妥也夫斯基的賭博惡習便顯得非常合理,甚至成為了生命中唯一的救贖方式。因為它必需是矛盾的:必需是既是想要嬴錢(滿足兒時的脫貧想像),又想要徹底的一貧如洗(滿足兒時在真正窮人面前的罪惡感)。
賭博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給予人一個想要嬴錢,但最後卻落得一敗塗地的機會。這不正是杜斯妥也夫斯基的「超我」一直渴望著的?
「超我」與弒父:《卡拉馬助夫兄弟》
杜斯妥也夫斯基的寫作跟實現「超我」有莫大關係,了解到這點,便很自然又會想到弗洛伊德常說的「伊底帕斯情結」(Oedipus complex)。就如讀者都知道,弗洛伊德把母親視為人類兒時的性慾對象,要實現「自我理想」,在某種意義上就是弒父,取代他的位置。
從《賭徒》的沉淪賭海,到《罪與罰》的殺人,再到《卡拉馬助夫兄弟》(The Brothers Karamazov)的弒父,可謂是一脈相承,同時互相呼應的。弗洛伊德之所以在文章中說:「犯罪者有兩個重要特質:無界限的利己主義和強烈的毀滅傾向」,(Freud,1928/1997,頁235)大概是因為《卡拉馬助夫兄弟》第一卷六章中,次子伊凡的論述。當中明確提到了利己主義和罪,而長子德米特里聽後便說了一句:「我會記住這話的。」
其後,大哥跟父親老卡拉馬助夫喜歡上了同一個女子,再加上生活上的種種矛盾,他有了弒父的衝動,甚至想過要付諸行動。雖然,最後弒父的人並不是他,而是第四個弟兄(老卡拉馬助夫的私生子);但從整個故事的脈絡和幾兄弟的互動可見,老卡拉馬助夫的死其實是四兄弟共同導致的。就如弗洛伊德在《圖騰與禁忌》(Totem and Taboo)中說:「一天,被驅逐的兄弟們聚在一起,殺死併噬食了他們的父親,結束了父權制的部落。」(Freud,1913/2001,頁164)
最後,長子德米特里被判有罪。雖然弒父的人並不是他,但基於一種對罪惡感,他開始真正的思考人生,想要痛改前非。弒父顯然是一件嚴重﹑涉及人類禁忌的事。然而,它的性質其實跟作者的賭博行為非常類似:兩者都是要透過罪惡感而達成「超我」的實現。(當然,相比殺人,沉迷賭博實在是微不足道。)
盧卡奇(György Lukács)論杜斯妥也夫斯基時說過,悲劇之所以發生,先是因為人要滿足某種自我慾望,那些內化了的﹑不被滿足的慾望醞釀成罪。(Lukács,1949/2011,頁150)或許,從這個角度看來,沉迷賭博算是某種慾望的疏導。
參考書目
Frank, J. (2012). Dostoevsky: A Writer in His Time.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Freud, S. (1997). Dostoevsky and Parricide. In Writings on Art and Literature. Stanford, C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Originally published in 1928).
── (2012). Freuds “On narcissism: An introduction” (J. Sandler, E. S. Person, & P. Fonagy, Eds.). London: Karnac Books. (Originally published in 1914).
── (2001). Totem and Taboo (J. Strachey, Trans.). London: Routledge.
George, S. (2012). From the Gambler within: Dostoyevsky’s The Gambler. Advances in Psychiatric Treatment, 18(3), 226-231.
Lukács, G. (2011). Dostoevsky. In R. Wellek (ed.), Dostoevsky: A Collection of Critical Essays. Whitefish, MT: Literary Learning.
Taber, J. (1982). Group Psychotherapy with Pathological Gamblers. In W. Eadington (Ed.), The gambling papers: Proceedings of the Fifth National Conference on Gambling and Risk Taking. Reno: Bureau of Business and Economic Research, University of Nevada.
注釋
[1] 如一些心理學研究所說。(例如:Taber,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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