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在折磨中愛下去嗎?:讀《曼儂》

專欄 米哈:頭被按入水中讀書

我們可以在折磨中愛下去嗎?:讀《曼儂》

你曾經有過一段令自己痛苦非常的愛情嗎?

又或者,你試過迷戀一個人,而同時讓自己變成了另一個充滿陰影的自己嗎?墨爾本大學哲學教授John Armstrong,說「迷戀的觀念暗示著一種外在或回溯的觀點。就定義而言,當迷戀時,你不會知道自己在迷戀。」迷戀的觀念,或許可以解釋人如何不理性、不計較的愛上另一個人,卻沒有辦法解釋我們何以愛上一個會令自己痛苦,甚至變成連自己都討厭自己的那一個人,而且整個過程都是心知肚明,只是無法自拔。這不只是迷戀,而非要給這樣的愛找一個命名的話,還是黃偉文的歌詞貼切,應該就是「痛愛」。

說痛愛的經典,就會想到《曼儂》。這浪漫主義作品是法國作家Abbe Prevost的自傳,還只是自傳體小說,無從稽考,只知道作者與故事主角舒瓦理,皆系出名門,且都有一段輕狂的過去,而《曼儂》的故事,就是寫主角的一段至死方休的痛愛。

《曼儂》講述主角舒瓦理,如何由一個行為檢點的模範貴族公子,愛上一個令他一見鍾情的愛人曼儂。他們相愛、出走、落泊,又經歷失信、背叛,離離合合卻又不曾乾脆分離,後來主角成為了賭徒、殺人犯,最終走上放逐之路。但,《曼儂》引人閱讀的,並非情節,而是舒瓦理與曼儂之間,那像蛇吃尾巴一樣糾纏不清的愛恨。

無論多少次不合、口角、怪責,在反反覆覆的衝突中,哪怕他們如何彼此撕毀對方的底線,犯下一次又一次不能給對方原諒的過錯,最後,他們就是會在痛苦中和好如初,就如在小說後半部的〈責備〉一章,主角所謂責備曼儂,說:「這已經是第三次了,曼儂,我已經算過了,這次是絕對忘不了的。現在,由你決定要怎麼辦,因為,我的心已經不能再承受這麼殘酷的折磨了。」

當主角問:「由你決定要怎麼辦?」想當然,就是讓曼儂請求再一次的原諒了。當主角說:「我的心已經不能再承受這麼殘酷的折磨了」,我們就知道他還可以撐下去。痛愛的關鍵,就在於捨不得,多痛,都捨不得,而讀者都心知肚明,他們就是就是會如此一起、一直來來回回,互相在折磨中愛下去、痛下去。

果然,要讓他們最終得到平靜的時刻,只可以是讓他們逃到再沒有第三個人存在的荒野裡,同時,這也是主角給曼儂下葬,然後自己也在她墳上死去的結局。我想,這也是我們沒辦法在現實的痛愛中得到的幸運,甚至幸福。

幸福的痛愛,畢竟就是一場沒有完成的痛愛,情人間沒有和解的結局,只有不斷的痛,以證明不斷的愛,而且彼此永遠帶著遺憾,又在歉意與內疚繼續相愛下去。可惜,在現實中,我們總當不了一輩子的曼儂,而往往從痛愛中逃之夭夭,以求一份平靜,那時候,我們以為放棄了病態的愛,卻又逃不掉那捨不得忘記的愛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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