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法利夫人》於1856年初版,在當時維多利亞時代風氣瀰漫英法之際,法國政府在其出版後,即以「有傷風化」的罪名起訴作者福婁拜和出版社。儘管指控最終沒有勝訴,但「有傷風化」的標記卻一直留在有關《包法利夫人》這寫實主義代表作的歷史和評論之中。究竟,一個二十二歲出頭的青年(福婁拜共花了七年時間,於二十九歲寫完此書)會寫出一個怎樣疑似有傷風化的故事呢?
不少評論都指《包法利夫人》之所以寫實,不單在於書中仔細的描寫了不少鄉郊民眾的庶民生活,更在於作者在描繪包法利夫人的故事時,行文沒有流露情感的意圖,亦沒有著墨於價值判斷。但我想,當一個故事的套路與結局,本身已經足夠構成有價值判斷的結論時,所謂寫實主義的手法,更可能是最高明偽裝的說教。
《包法利夫人》描寫一位嫁給平凡鄉下醫生的太太,如何因為追求浪漫、性慾與眼界,而先後有了兩位情人,有真心對她的,也有虛情假意的,而在她沉浸於外遇時,更為了取悅情人的歡心而過度消費、濫開支票,欠下了一筆債務。法院終於下令,要她於二十四小時內清還,她走投無路,只好請求舊情人的幫助,卻遭到令她絕望的拒絕。最後,她只好喝下砒霜,以死解決,並在醫生丈夫趕到的時候拋下了一句「是的,你對,你是好人,你!」。
在此,福婁拜寫道:「她把手放在他的頭髮裡面,慢慢地。這種甜蜜的感覺加重他的憂愁;想到他不得不捨她,同時正相反,她比從前還要愛他……她想,一切折磨的背棄、卑鄙,和數不清的貪婪,她這樣一來就統統甩開了。」
如果每一個所謂經典故事都必須要總結出一道教訓,《包法利夫人》的教訓再明顯不過:當一個女子,迷戀浪漫的愛情與性,又或憧憬不自量力的圈子和生活,她將會失去貞節、失去理性(以致破產),並只能夠走到死亡(即失去一切,包括唯一始終愛她的好人丈夫)的結局。
然而,為什麼大家不怪責那引誘她借貸的生意人?為什麼我們又不同情她錯愛的薄情的人?又說,難道一個女子,結婚以後就真的不能再有情慾、追求和選擇嗎?難道有夫之婦就不能再有戀愛的衝動和可能嗎?而當她誠實面對她的需要以後,她真正的選擇就只有死亡?《包法利夫人》彷彿都給這些問題,訂定了再清楚不過的答案。
與其說《包法利夫人》的性愛描寫有傷風化,它那偽裝成寫實的教化,對我來說,更傷風化。卡爾維諾說,經典作品是那些你經常聽人家說「我正在重讀的」書,但我懷疑,有些所謂經典,或許,真的不用重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