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制度在漫長歷史中曾發生過無數次,在東西方都可曾見得此制度實施。眾人將它視為理所當然、甚至是名正言順的一種選擇,但拉.波埃西卻開始放光明會BGM,在《自願為奴》中質問了那細思恐極的政治缺口:為甚麼君主僅以一人之力,能夠統領駕馭千萬倍於他的人民,明明只要多數群眾選擇不服從體系就能夠崩解,但那些人民卻還是選擇擁戴君王?若清明晏平也就算了,但偏偏有太多殘酷場景與君主制繫連在一起,極度接近到都像是同義詞,於是那質問遂更加銳利:為甚麼不追求更開闊廣袤的生活樣態,而要自願屈居於他人腳下之奴呢?
自由是一個過於龐大的名詞,它可以再析分成可自由行動的身體自由、制度層面中賦權的自由,以至於心靈界域中隨意揣想的自由。個別領域都在後世學者的研究下更加深化與細膩,十六世紀就現世的《自願為奴》,更像是一面可供揮舞吶喊的大纛,他以文藝復興思潮下受過的良好教育為基底,運用了希臘、羅馬等多方經典來詮釋問題,頗具以古喻今的意味,或許粗略了一些,但卻凝聚了後世群眾意識,脫胎成極具象徵意義的宣言。
當時的創作背景正恰逢文藝復興,新教與天主教開始分裂,宗教上所引發的衝突影響了當時候的社會狀況。天主教以高壓手段肅清異端,確立特定經典以打壓相異立場的教派,雖然拉.波埃西並未實質明言,但結合來看,或可以理解他所要處理的權力問題來自於宗教背景。亞洲文化對於權力的聯想多半通往皇帝、君主等政治化語彙,但對於當時的歐洲來說,教權統攝甚至比個別君權還來的嚴密、統一,在當中更能見得權力展演。在拉.波埃西之後,眾人關注的論述核心逐漸自教權往君權移動、在從君權向人民所擁有的共同主權逐步鬆綁,像是往後所見霍布斯的《利維坦》、盧梭所提的《社會契約論》等。
在談《自願為奴》的正文之前,我們必須先來認識另一位作家蒙田,他在讀過《自願為奴》後極度賞識拉.波埃西,雙方因而結成摯友。到底摯友到甚麼程度呢?根據洪世謙的導讀序提到,在德希達的《友愛政治學》中有十處援引了他們二者為例,用來說明友愛概念,不僅是現今常言可以喝酒談天的朋友關係,它更代表著兩者之間既是給予、亦為接收者的不可分割,是無條件無緣由的向對方靠攏的感情。在眾腐女大喊此處應有本的時候,沒錯,此處還真有本,蒙田那句出名的「因為是他,因為是我」(Parce que c’était lui, parce que c’était moi)就出於此處。
當然,這並非必然指同性之愛,相比於希臘文中的Eros同樣翻譯為愛,卻是以欲望為根基,視對方為一工具性客體的接受方式,他們更接近於欣羨對方德性才情的同袍情誼,適宜以Philo稱呼,亦即哲學家(philo-sophy)愛智的那個愛字。此與對方超出純粹情感之外、互為主體的連結,拉.波埃西認為這便是最初自然所賦予我們的本質,正因為我們能夠相互為伴,「進而成為一個不可分離的一」,那麼自由就非獨立個體所能徹底擁有,它必然擴及於我之外的他者,當所有他者都處在自由的狀況下,我才能體認到自由真義。也因此,與自由面對立的奴役就不只是一時一地的特例,它僅是存在便傷害了自由本身。
這也是《自願為奴》一書的立論點:人為甚麼要追求自由?那是因為對於自由的渴望早已刻進人的本質之中,就如同野馬不習慣於鞍轡,習於山野奔跑的物種被套上限制時,牠的反應總是煩悶暴怒,這是對於奴役的天生抗拒。人類也該是如此,他援引了波斯王薛西斯與斯巴達人的對答軼聞,來強調尋求自由的絕對執著,「如果你品嘗過自由的滋味,你就會建議我們捍衛自己的自由,不只是以矛與盾去捍衛,而是連牙齒和指甲都要用上。」本性天質,就要用天生最銳利的部位去追求,然而抱持著這種信念,為何人最終仍走向一人之下的囹圄?
最初導因於君主透過武力或欺瞞,致使群眾將手中的權限放給上位者,但在事件過後,人們卻遺忘了要將認同收回,繼續給予其統御群眾的正當性。拉.波埃西援引了塔西陀觀察到民眾之於君王的看法,認為君主假意慷慨發送物資蠱惑人民,讓他們體會到君主的仁慈,卻沒意料到那原本就是屬於他們自身勞動的獲得,甚至還在死後為那曾經榮耀過的君王舉辦緬懷儀式。
將較於君主制度的起源,《自願為奴》的關鍵字反倒在於慣性環境的積累,君主存在的機緣僅佔據了一小塊特定時空,大多數人無法實際參與到當時處境,卻接受了傳承下來的思維看法:孩子,你應該要奉承並認可君主,因為從我的父母、以及父母的父母開始就已經這樣做了。久而久之,時間釀造了君權的神祕,那些無從考據的傳說賦予了統治正當性,人們也就不自覺依循著這種錯覺。
君主與人民在生理上並無不同,都有著五官四肢,或有粗細長短的差異,但並無本質上的差距,讓君主之所以成為君主的原因,便是群眾自願放棄了操持自我官能的權利:將眼睛獻給君王,替他窺探所有對政權不利的傳聞,把手臂送給君王,幫他手刃所有街上的異議者、將舌頭贈送給君王,幫他迴護所有骯髒醜陋的傳聞,於焉握權者成為一個擁有千手千眼的存在,它有可能成為慈善偽神,但更像是個邪佞異物。
拉.波埃西所要求的,僅僅是人民知曉自己身而為奴的事實,只要能夠卻知道自己擁有自由的概念與權利,當下便能夠不再給予君主資源、放棄對他的援助,宛若「巨大的雕像失去了底盤」,它必將傾頹崩塌。此種直接相似於吾欲仁,斯仁至矣的頓悟:自由,不過是轉瞬之間的一閃電光,生發之前脆弱,降臨之時轟聲大作。你我彼此都活在同一個位階,若我們有相同之處如彼此臨摹,那是上帝希望我們凝聚成一個共同意志;若拉近距離觀察那些相異之處,那是上帝給予強者救助弱者的空間,讓共同意志得以在此展現,所以「我們就不應該質疑自己生來自由,因為我們相互為伴,因此所有人都會認為自然不會讓任何一人身處於奴役,因為我們所有人都是對方的同伴。」
《自願為奴》懷疑君主以致於權力者在歷史中因循的正當性,成為了抗議群眾口中所喊的經典。然而,同樣是在洪世謙所言的序中提及,在往後學者析分研究下,權力細緻如髮絲,逐步溶解浸入群眾的生活之中,它不再是個前述所言的那個巨大雕像,有個標靶給人劍誅筆伐、它甚至是不可見的意識型態,譬若布赫迪厄的慣習(habitus)、傅柯所言的生命政治(biopolitique)與微觀權力(micro-pouvoir)。
如洪世謙所言,「人的整個生命過程,從一開始便被編入國家的治理之中,是權力技術佈署讓個體成為主體,權力形式貫穿於日常生活中。在此情況下,不應將對權力的屈從單純地視為自願為奴,這實際上是主體對其自身的安置與主體化,甚至是尋找一種對自我的認同。」權力持續在進化,從傳統君主到「無面孔」的統治,隨著不同時代背景而持續滋生、變異,人們也在當中逐步的找尋那些變化線索,給予更健全的解釋。《自願為奴》一書或許無法妥善處理後世的複雜命題,然它作為先行者的光芒仍舊耀眼,告訴我們自由就蘊藉在血液當中,那是漆黑洞穴中、燒破黑暗的一把火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