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約稿,義不容辭,但唔催就唔寫。
友人說「可以寫廣東話」,又話寫「感性散文」就Ok。我最喜歡中英夾雜、口語書面語炒埋一碟的寫作手法,勉強稱之為「不及第文體」。理論基礎?語言之混雜已經超越「三及第」,過猶不及,「不及」之境,非常治癒。
以下我會長篇大論淺談自己創作路上重要的四本書,而稍微精明的讀者會知道,Serrini是個虛偽的女人,寫給不同平台我當然會有不同書單。如果是趣緻的微批,我就會寫得比較趣緻,輕鬆地和文青交流心事。
我會形容書本乃個人成長裡不可或缺的部分。中學時候不擅(不想)交際,有時候,飛快吃個飯就去圖書館亂翻書櫃,依稀記得當時很喜歡掃讀Agatha Christie的書、人物傳記和有關世界局勢的雜誌。「掃讀」意義在於在最短的時間裡看最多的文字,囫圇吞棗,快感滿滿,以為自己好醒。
我想,當時我是沒有太在意書本給我帶來的影響,書是宅Rini看世界的窗。很有趣地,中學時期除了厚厚的《環珍異聞》(看書名就可以猜到這本書是「獵奇」系)和看完會腦袋翻滾的《二十四個比利》外,其他看過的書都如水過鴨背。好聽點說可能就是中學的我已經內化了閱讀而來的智慧。
說起來毫不臉紅。
欸其實不然,有一本書,我奉之為中學時期的明燈。那本書好像是中文課建議讀物,卻沒有在課堂討論。當時課堂哪裡會探討人性絢爛和sensuality呀?這本書讓我窺探何謂womanhood,也讓我幻想自己在亂世飄零之時,如何才能像書本每位(女)主角一般深邃。這就是白先勇的《台北人》。
大家都有看過白先勇的《台北人》吧?我反覆看了不下五次。十幾歲看的時候如門外觀看各種情感,二十幾歲再讀,感嘆更多。人生經歷呀!老了的讀者更深感受箇中唏噓。《台北人》由短篇故事組成,白先勇一貫地以華麗而真誠的文字,吸引我全神投入去閱讀。我一直覺得,作者真正在溝通的時候才能使讀者進入「全神投入」的化境;反而只顧修飾堆砌文字的書,往往都讓人讀起來味如嚼蠟。
棄書時有,白先勇的作品我卻不會棄,讀一遍又一遍,彩排內心戲,帶着「中二病」去感受新舊世代交接的隱隱作痛、失諸交臂的命運,種種近代中國權力更替、粉黛浮華消散,叫我這個中學生大開眼界。我還記得〈永遠的尹雪豔〉裡面豔麗不老的女人,優雅體貼,善於交際周旋,metaphorically憐憫着、照顧着舊時代的回憶。這種「紅顏知己」女人角色是初中Rini的偶像。「哭泣的我最豔麗」(〈青春荒廢〉一句),沒有經過華麗小說洗禮的人不會寫得出如此悲壯(矯情)的歌詞。難怪有好多朋友說,聽我的歌就像是聽着悲劇女主角嘆息一樣,Sorry it’s not me, it’s the books I read。
另一個讓我矯情眼眶紅了的故事叫〈一把青〉,未嚐生離死別就要哭哭啼啼?看書呀。〈一把青〉見證主角由羞怯少女成長到大剌剌女人,曾經純潔情深,命運卻被作弄,同樣悲哀。但時日過去,就算時而憶及當年深情,女主角還能揉揉麻將、說說笑笑,日子還是那麼過。這種初中生無法接觸的思想化境大概epitomize在〈金大班的最後一夜〉,偷瞄一下為何曾經滄海的女人要人情世故,但是在最社會的表象下,其實也是渴望「真」。交際花金大班看到後輩「沉船」,好快就看穿了這個Gurl的內心──「大概她就是會愛上了會臉紅的男人」。金大班講出臉紅BoyBoy,原因還不是自己以前也是沉船同類人,一個名叫「月如」的男子,連名字都很清澈。看破紅塵的金大班,說得出「闊大少跑舞場,是玩票,認起真來,吃虧的總還是舞女」。理解舞女渴望心靈交流,面對「標緻的大學生」哪裡受得住,其實也是在說自己的過去。直到故事結尾她遇到一個年輕羞怯客人,她突然想起已經忘記多年的純愛感覺,到對性愛「救贖式」的描述,看得出來金大班一直追求的都只是「真」,表面的世故也不過在保護單純的內心。
哇竟然看出本人小曲作品〈油尖旺金毛玲〉的感覺,一直在邪K工作的Gurl,遇上斯文白淨西裝友,兩個世界框架一碰撞就嚟料,天空清澈Boy是危險的動物。白先勇在我大學一年級的時候來我校演講,演講後我小心翼翼等待他為我的《台北人》簽名,如今翻開,我開始明白這種小粉絲行為的意義──讓我覺得和人生榜樣們有一絲絲tangible的聯繫。
閱讀讓我感受從來未有的自由,而這種自由不一定來自閱讀經典文學,以下介紹這本就是在書展特價一百元三本的作家系列作品。這本書的情節有趣地常駐腦海,是個單親媽媽變成「精神領袖」的故事,看完之後有如醍醐灌頂,彷彿突然有了女性自主權力的覺悟,好奇怪,好jengs。
另一本讓我覺得自己女人身分好jengs的書,就係Paulo Coelho的 The Witch of Portobello。
看過Paulo Coelho的人大概會記得《牧羊少年奇幻記》裡面「心之所至,宇宙即眷顧」的主旨,這本心靈雞湯類的經典童話暢銷全球。The Witch of Portobello評價沒有特別高,偏偏這本小書神秘地開啟了我某個思維空間。
書中女主角Athena不斷尋找自己,透過舞蹈進入Trance之境、聚集小群眾,她後來更成為一個女巫般的存在,像聖經故事裡親手醫病趕鬼一樣。一直以來鑽研「聚眾力」的我除了成為學系吉祥物和好人Tutor之外,我也很用力在社交媒體與各地群眾連結,除了歸功小時候被傳道人Vigour感染到外,就是這本小書。
大概吸引我的是書本淡淡然的敘事手法,和讀者有如跟隨女主角「揾返自己」的心路歷程走一樣。我記得看完這本書後我也好想在家裡開始每天早上手舞足蹈的Routine,但就不知為何很多年下來,一次也沒有試過,但隔天就會想起。
心理學上這種放鬆跳舞dance like no one’s there是治療,某程度上也是一種放鬆身心的運動?這種超級簡單「練仙手法」宗教色彩濃烈,就如我現在有人問我任何建議我都回答「飲多啲水」一樣,女主的答案可能就係「每日一起身就跳舞五分鐘」──兩者都是提供blind faith讓人跟隨,投入遊戲框架的同時就放開俗世壓力。小說肯定「母親」、「女神」為古老而強大的女性力量。迷濛世代,繼續走就是答案。引用書背一句“How do we find the courage to always be true to ourselves─even if we are unsure of who we are?”,看得出多麼雞湯了嗎?但我還記得當時看完書之後有種成仙的感覺,無辦法。
這種謎樣正能量在我自己的歌詞裡好難出現,大部分都是報復式驕傲(例如〈放棄治療〉、〈同一種米養百樣人為甚麼養出你這個賤人〉)。最正能量的歌〈Let Us Go Then You And I〉寫來為了安慰當時失意的男朋友,可惜當時被說寫得太Pop、不好聽。為着別人做的東西總是不夠真誠,而男朋友都不存在了。這首歌到後來被我改詞、改唱法(就是變成「面向大眾」式的唱法),新意義才出來。
接受痛苦、接受失敗,前路茫然應然繼續走,是宗教式的堅持。這其實需要信仰後盾,人越大我就越不能說清楚「信仰」為何物,但像The Witch of Portobello一樣,信仰可能就是找到自己的過程,找到自己才能立於風急亂世而不倒,還可以做旁人依靠。其實「找到自己」一事就是affirm subjectivity 或者agency,可以非常political。
我為樂隊Per Se填詞的〈天空塌下前〉就可算是蒸餾式的正能量取樣,我寫的是世代失落感,奮勇無悔的「豔色青春」,unapologetically young。用心開闢,路就在前──這可算是我沉迷Harry Potter 智者Dumbledore教誨下潛移默化的性格,我可以再開幾篇由頭說起我和Harry Potter叢書的關係。
下一本頗為影響我的是本毫不雞湯的寫實作品,是當時大學課堂“From Modernism To Postmodernism”的讀物之一James Joyce的Dubliners(都柏林人、台北人、Witch of Portobello……看來我蠻喜歡地名入替討論的東西)。
大學時期好喜歡Dublin,我甚至決定大三要去University College Dublin當交換生,我也已經被取錄(GPA頗高的一個Gurl其實去哪裡都可以),只是書院也同時有日本大學取錄加豐厚獎學金,就頭也不回了。
Dubliners 由十多篇二十世紀初都柏林的城市故事組成。我好喜歡James Joyce的筆觸,也不知道如何形容好,不是Finnigan’s Wake式新詞彙帶來的靈光筆觸,是簡單又深刻、有點抽離但又糾纏的感覺,就是複雜,for a complex bitch like myself。這本Dubliner應該是中學生念英國文學必讀本,但和《台北人》一樣,現在重讀,感受更特別。
我記下了“Araby”故事裡面兩句,小男孩看到喜歡的女生時候總有絕美描述──
My body was like a harp and her words and gestures were like fingers running upon the wires.
I had never spoken to her, except for a few casual words, and yet her name was like a summons to all my foolish blood.
一看就知道小男孩的愛不會有回報,一切都是「自己跟自己在天人交戰誰都沒有凝視我」(參考陳冠中《馬可波囉──新世代中國特色知識分子輕小說》其中一句)。青春真可愛,當然故事去到末端,小男孩意識到自己的付出根本無謂,看着蒼涼的夜仰天長嘯一下,就這樣一夜長大。這種矯情腦交戰每天在我腦海上演,大概本科啟蒙在英國文學,本人思路一直像是個觸摸不定的詩人。〈你不想再跟我看戲〉一曲裡「我傻愣愣地說我很高興認識你/你笑得像那春日芳菲」根本就是Araby笑BoyBoy的沉迷狀態。我還記得在一個類似TED Talk的分享會裡面說過,我以往的歌大部分就是「花痴」狀態下寫成的,well,十多二十歲,係咁架啦。
除了這個這個小故事,每次想起Dubliner總會記得一個故事名,具體內容不太記得──“A Painful Case”,我也忘記為何當初對這個故事深刻印象。如今翻看,哇,根本是一個互相取暖的故事,只不過男方面對女方靠近,就突然抽身。男主角Mr Duffy 「Ghost」了Mrs Sinico 四年(女方丈夫常年在外,只有婚姻沒有愛),最後到女方意外身亡,他才反省自己是否因為不辭而別讓女方陷入無盡孤單、鬱鬱至死。現在看來,這個 Fuccboi故事超越普通道德框框,難怪年幼的我看完久久不能自已。
Mr Duffy如果沒有Mrs Sinico,生活也如以往一樣乏味單調,他沒有觀察到自己和Mrs Sinico談藝術、說音樂的時候,整個人都開滿青春的花朵,夜裡有風慢慢散步,他也有靈魂共振的人在旁。這種conflictual的心境我在〈菖蒲色歌〉裡面輕輕提到,思前想後,前進是懸崖、後退是痛苦的絕路,最後發現根本不由誰決定下一步,不如就信一個cheap punchline──脈搏顧好不要怕。如果當時可以奉勸Mrs Sinico,可以獻上〈Don’t Text Him〉全首歌──尤其「我最怕一再想起/似天空清澈的你/又有哪個可比/悠然自得呼吸吞吐的你/似看破生死/靈魂共振似碰到太驚喜/夏至秋天的距離/月與倒影的距離/猶如站在遠方的你」,Mrs Sinico,唔好再為左一個唔肯emotionally available的男人放棄自己,Gurl,你要揾返自己呀,要知道「能靠近我你應該很自豪」(本人歌曲〈IDGAShyt〉)的道理。
唉不過算啦,人生就是要有缺憾,有缺憾就會想抒發感情,就會讀詩、寫詩、繼而寫歌㗎啦。
說書還不如說詩歌,沒有念詩歌的話我根本不會寫歌。我有本Complete Poems and Selected Letters of John Keats的厚書,有齊我BB濟慈的詩作,還有經典書信,講negative capability和親暱輕呼情人的信籤。Keats堪稱抒發感情第一Boy,一看他的作品就覺得遇着文字救贖,以後大概我要另開文章談談Keats每一首詩。看了“Ode to a Grecian Urn”永遠定格的青春,確立本人離地詩意的性格/創作綱領,來看最後一句:
“Beauty is truth, truth beauty,”─that is all
Ye know on earth, and all ye need to know.
你甚麼都不需要,只需要「真、善、美」──何等天真的人才會寫出自己喜歡的人是「天空清澈」,換句話說,你喜歡的人不存在凡塵俗世。
青少年時期到現在我都在不斷思考死亡,而Keats的“Ode to Nightingale”真係矯情良物。
Fade far away, dissolve, and quite forget
What thou among the leaves hast never known,
The weariness, the fever, and the fret
Here, where men sit and hear each other groan;
Where palsy shakes a few, sad, last grey hairs,
Where youth grows pale, and spectre-thin, and dies;
Where but to think is to be full of sorrow
And leaden-eyed despairs;
Where beauty cannot keep her lustrous eyes,
Or new Love pine at them beyond to-morrow.
「走啦你,夜鶯,你不需要知道人間疾苦。」Hush that nightingale away,然後自己沉醉描述痛苦人間,完全定義了我的大學時代。「矯情」在這篇文章出現了幾次?矯情就是我的習慣,書籍供給我矯情的養分,讓我幻想自己得了詩人肺癆病,嚷着“Fled is that music:─do I wake or sleep?”進入一個詩意Trance,醒來就要坐地鐵回家啦Gurl。
當年把這本自台北購入的書帶了去日本陪我留學,後來臨走前來個浪漫約會,我竟然送了這本書給一個法律系Boy。我知道他一定看不明白,送禮者也不過是空想浪漫一番。最後和這個Boy約會的細節我偷偷寫進歌裡(〈其實我〉),「月下播着騷靈樂」就是他,在橫濱海邊;「這也香檳喝到有點醉」當然也是當晚吃飯情節;「在摩天輪下吻別再心碎」,橫濱海邊的摩天輪呀,雖然其實沒有心碎。這首歌也是矯情,明明沒有那麼深愛,普通的喜歡也唱似呼天搶地,大概比較不真實的喜歡我才寫出好歌來。
好的文字作品就是幫大家read yourself b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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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對文字有嚴格要求的文青看到這裡,感謝不辭勞苦、禮貌有耐性的編輯先生。想說的書還有很多,沒有能力寫得學術而有邏輯,但我可以作為一個市井的sales去推介書籍/詩人。每次寫作我都好想和中學生的自己連接上,所以呢,就是這樣淺白口語口爽爽的了喔。
不開心的時候,就看書、喝水、再看書。萬試萬靈。
Maybe可以喝一瓶冰Riesling配炸雞too,just sa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