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刊於《Sample》第八期「(仮)和平時代的戰爭武器」
催淚氣體:這個名字其實並不準確,催淚彈以及胡椒噴霧以刺激性毒物為主要原料,刺激物可透過微粒煙霧、水汽或噴射劑的形態發放;比如胡椒噴霧即以水柱、泡沫或膠狀的方式噴射,催淚彈則會透過炸藥爆炸,產生煙霧,令毒素迅速蔓延。通常,催淚氣體是以濕氣的形式黏附在各式平面上面,包括皮膚、泥土、建築物,而同時催淚氣體的毒性,是以每平方米釋放的毒素量度的,換句話說,空間越小、發放的彈藥越多,毒氣就會越強。氣體聽來輕盈,手一揮就散,催淚氣體卻是無法輕易拂去的物質,依附你身,甚至佔據身體內的虛空。
2014 年時,美國密蘇里州弗格森因黑人少年邁克爾·布朗遭警員無故射殺,引起大型抗議行動,當時一位示威者 Tory Russell 連日經催淚彈攻擊,表示:「催淚彈尚未擊中,已在精神上先刺激你了。隨着催淚氣體進入身體,你會嗅到它的氣味。它甚至不是空氣,所以你其實正在窒息。你明白嗎?然後你不知發生甚麼事,開始恐慌。心理上,你不知如何是好,它馬上就奪去了理性思索的能力。你不知如何是好。然後,你試着尖叫,沒法呼吸。氣體走進肺部、胸腔,將你壓緊。你無法呼吸……這一切都在十秒內發生。然後,你開始流淚,淚水就這樣流下來,同時打噴嚏、咳嗽。不逃離那五碼範圍,你馬上就會躺到地上。」他的證詞恰恰顯示了催淚氣體對身體的影響,連空氣都被置換成有害物質,迫使人離開這個空間。這一種特性,正可被警方利用,驅散人群。
是的,於 2011 年,世界各地驟然爆發多場大型示威活動,同時使催淚氣體的應用大為提升。數據顯示,全球催淚氣體的銷量急升兩倍。民眾起義,伴隨的正是壓制的加大力度,以武器銷情體現出來。自此以後,催淚氣體成為全球控制暴動的武器首選,銷量預測持續保持上升,於中東、非洲及南亞增長尤為蓬勃。而於 2014 年,香港就親身見證了一次催淚彈攻擊,是次驅散行動是近九年來防暴警察首次施放催淚彈,也是自 1999 年來首次針對香港市民發射催淚彈,繼而激發民憤,轉化成八十一日的佔領行動。
催淚氣體標榜無長遠傷害,屬於「非致命武器」,卻因而被應許,成為政權壓制人民表達的工具,甚至形容為最低限度的武力。或許,我們不能過分天真,輕信催淚彈人畜無害,但我們必須先檢視催淚氣體的發展歷史,從而追溯出催淚氣體為何會變成今日的模樣。
群眾與個體
學者Anna Feigenbaum於Tear Gas: From the Battlefields of WW1 to the Streets of Today中,重新勾勒了催淚氣體的發展歷史,指出歷史上首樁施放現代化學武器的事例,出現在一戰期間,而首次大型施放軍用氯氣則出現於 1915 年。化學武器引起了大批討論,爭辯化學武器是否有違道德,又或屬於正當的戰鬥模式,而身處戰場上的士兵,即使戴了防毒面罩,都會因氣體濃度提升,突破過濾效果,燒灼喉嚨,致使人有意馬上脫下面罩深深呼吸,遑論那些只能依靠口罩、頭盔、眼罩湊合的士兵,有些甚至以尿液浸泡手巾掩臉,可惜功效不大。
戰後,美國認為強大軍力不應放棄,決定忽視《海牙公約》及《日內瓦公約》內容,上將 Amos Fries 引領化學戰後勤部(Chemical Warfare Servicce)繼續研發相關武器,並將之定性為「和平時代的戰爭科技應用」。由此開始,催淚氣體漸漸從戰時武器發展出另一套生命,而其核心正正是論述調度以及營銷策略。
為了將戰爭科技應用到日常生活,氯氣被指可醫治感冒,而催淚氣體開初則被營銷為防治各類入侵者及示威者的保安方案。廣告指,人面對子彈未必怯場,但無形的氣體卻使人容易失卻鬥志,催淚氣體正正可以「將個體從群眾精神中剝離出來」,令群眾四散逃離;一方面,強調了催淚氣體所產生的痛楚,另一方面也指明無害,令人毋需使用槍械暴力清場。當時,公關業界巧妙地以群眾心理包裝,將催淚氣體吹噓為「無害」的武器,令政府、警察、生產商及軍隊得以利用,控制群眾之餘,保持正面而道德的形象。這一套論調一直延續至今,成為「非致命武器」的根底。
由此可見,催淚氣體的營銷策略與話語操控,令它成了當權者的利器。群眾總是難以控制,比個體更有力量,卻又無法預測動向,常會做成出人意表的事。對於渴望穩定的政府,群眾總是棘手的問題,催淚氣體的出現,正好強迫群眾分拆四散,回歸個體本身,從而達致控制的目標,以便逐個擊破。這種想法,也可見於施放催淚氣體的人的實際戰法之中。可以說,沒有群眾的世界,在紀律部隊眼中,才能被形容為「有秩序」。
貼上安全標籤
1925 年的《日內瓦議定書》指明,各締約國同意在戰爭中不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氣體,卻又偏偏明文指定,各國可用以執法,控制暴亂。化學武器不適合軍事用途,卻竟然可在境內肆意取用。也許,我們必須撇除前述的營銷手法,檢視胡椒噴霧與催淚氣體是否真的無害。
在 1927 年,化學戰後勤部發展出商業產品,並進行試驗,測試將催淚氣體注入子彈,直接向暴徒臉部發射。董事會認為當時採用的子彈於戶外環境效用不大,建議必須將彈藥射到暴徒的頭部或身體才能奏效,而對於攜有裝備、信念堅強的人則必須極近距離射擊才有作用。雖然,今時今日的使用指引會認為,將催淚彈射進家居或密閉空間中是有違規矩的,這個實驗卻顯示出催淚氣體本來就設計成短距離發射的武器,必須直射人體。
如前所述,催淚氣體的毒性是以每平方米的毒素含量去量度的,因此狹窄密閉的空間,有機會使濃度過高,繼而引致窒息或人踩人事件。同時,催淚彈通常射入人群,容易擊中腦部,造成創傷,而且催淚彈以爆炸釋放煙霧,也易致火災,特別是警察將之丟進民居的時候。1969 年,因房屋問題,英國德里Bogside的居民發動遊行,爆發衝突,至同年八月演變為歷時三天的大型衝突,後稱Bogside之戰,英國公民首次被催淚氣體襲擊。接連三天的氣體轟炸,共計耗用了十四個五十克催淚手榴彈及1091個載有12.5克CS催淚氣體的彈匣,氣體甚至侵襲了十六個月大的孩童。事件引起大量媒體關注,迫令政府進行催淚氣體的醫學調查。
不過,當時英國國防部認為,催淚氣體拯救了無數生命,並為警察和軍隊賦予了更人性化的防暴手段。醫學調查隊接納了這個立場,決定將催淚氣體視為藥品(drug)而非武器,並因而只考慮如何量度安全的劑量,可以說,調查隊的目標就是藉此核准催淚氣體的施放。醫學調查隊的最後報告,提及幾個考量:醫學上如何判斷安全劑量?如何判別安全與危險劑量?而藥物的副作用,會否大於其「好處」?然而,催淚氣體並不是在理想環境下理想的施放,而會取決於環境、天氣、個體等因素影響效果。結果,由於調查隊不受理現場受害者的證詞,最終報告指明,催淚氣體是安全的,長幼適用,也對孕婦無害,只需要註明不能用於密閉空間。經此一役,催淚氣體被科學化地貼上了安全標籤,而報告也成為全球政府日後核准使用氣體的強心針。
氣體產品
1960 年代,媒體盛行,電視熒幕將示威現場帶進家中,致使對催淚氣體的質疑無日無之。官方調查後指,一切是由於訓練不足所致,因此各式指引手冊應運而生。不過,指引手冊本身的撰寫過程未必客觀持平。比如,美國的戰地手冊 19-15(騷亂及災害)在 1968 年推出改版,指出應放棄 CN 氣體,改用 CS 氣體,因為使用毒素較少,而效果更快、更嚴重。手冊指向軍備的更新,並將營銷手法與軍隊裝備交錯起來,推銷新產品之餘,也訓練軍隊使用,並表示裝備越是專門,越是能針對特定情況部署。示威、騷亂,正好成了產品的大型示範會。
另一邊廂,撰寫手冊的人士本身也經常是受武器製作商委托。這些作者常是前軍方人士,並以自身的經驗加重手冊權威,同時也與武器市場有聯繫,因而積極鼓勵購買新武器,測試新戰術。手冊常會更新,並寫入新研發產品,甚至丟出品牌名稱,以便宣傳。
今時今日,警察裝備儼然已成一個龐大產業。自 1984 年開始,歐洲開始舉辦國際安防與軍警展(Milipol),成為業界歷史最悠久的貿易展覽之一,並於全球分三場舉行。諸如 Milipol Paris 2017,就吸引來自五十三個國家共 1005 家參展商,迎來一百五十一 個國家共近三萬位訪客進場,數字一直上升。預計,至 2020 年,這個產業將有兩成增長。這股盛況,恰恰與我們的經驗相反:社會動蕩之時,各行各業均經濟受損,偏偏就使防暴裝備逆市上漲。自 2011 年起於世界各地爆發的大型示威活動,轉化為數以百萬單位計的催淚氣體罐及相關裝備。
催淚氣體的發展,正好表現了銷售策略如何與戰略交相混合,政治、經濟、軍事於此交集,化成一串串數字,無論那是銷售數據,抑或被貶作「意外」、「特例」的傷亡數字。從戰時的武器,搖身一變成為和平時代驅趕群眾的利器,催淚氣體恰恰因為論述操控妥當,成功自我標籤為鎮暴首選,並因社會結構不公引起的示威活動而蓬勃發展。Feigenbaum 提醒我們:用子彈射擊腿部未必致命,射擊頭部會死亡,不就代表你腿裡的子彈較為人性化,「非致命」不代表正當,「安全」無非建構;我們終需揭開催淚氣體的面紗,攤展它背後牽涉的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