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PLE》第八期「(仮)和平時代的戰爭武器」】戰爭的道德──《A Theory of the Dr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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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第八期「(仮)和平時代的戰爭武器」】戰爭的道德──《A Theory of the Drone》

原文刊於《Sample》第八期「(仮)和平時代的戰爭武器」

戰爭的樣子本該如何?無非是一場抹滅人性的腥風血雨,又何以將道德牽扯進來?

法國哲學家Grégoire Chamayou所著的《A Theory of the Drone》中,討論了無人機對戰爭兩大道德原則的挑戰──戰爭的公平原則和戰士精神。作者認為,無人機最瘋狂之處,也正正是最大的道德爭議,就是它容許施暴者在沒有任何風險之下殺人。敵方的人將轉變為僅僅的「目標」而不是需要「戰鬥」的對象。戰爭的形態似乎就隨着無人機上場而變了樣。

 

公平公正的戰爭

戰爭之所以有別於隨機殺戮,是因為這個詞彙本來有自己的意義。根據軍事理論家克勞塞維茲於戰爭的經典定義,開戰的各方理應是處於對等的狀態;對決(duel)時,兩位戰士要面對面的比試。戰爭本質上是一場要分勝負的比賽,而結果要公平公正、備受認可的話,就必須要遵守雙方都同意的條文,同時,殺人之所以在戰場上是合法,也是因為雙方同意。是以,如果說到殺人的合法性,最接近道德的說法就是你自己也要有被殺死的準備,心甘情願地遵守規則,以命填命。

無人機的應用是種無孔不入的偷襲,不再是克勞塞維茲所述的那一種面對面的戰爭,而是一種捕獵(hunting)。政治家George A. Crawford認為當戰爭思維從對決轉為捕獵之後,兩方的策略也改變了,就像是捉迷藏的遊戲,一方要躲避;一方要追捕。戰爭思維改變的同時,無人機也為戰爭帶來了新的視覺。超越了人體的限制,使用無人機的一方可以無時無刻、無邊無界地監視敵方,並將一切完整地記錄起來。這並不只是單純的監視,而是可以深入地了解及分析對方的生活模式,也能因此而推敲出對方的人面對不同的情況時會作怎樣的應對,變成了接近上帝一樣的全知。兼且西方與中東的科技力不平衡,無人機上場後的戰爭就變成了單向的屠殺。除了自己一方不受任何威脅,使用無人機同時也褫奪了對方的權利,例如投降。當無人機扮演着隱形追擊手的角色,有像上帝一樣的能力去主宰其他人的生死而不需付上代價,殺人的舉動就無論如何也無法變得合理。

但亦有學者反對戰爭需要公平公正的說法。海軍研究生院的國防分析哲學教授Bradley Strawser和牛津大學道德哲學教授Jeff McMahan 以發動戰爭的動機作為戰爭的道德原則。單向的殺人何時是正當的?就是當一方的戰士是為了正義而打一場仗,那麼即使不正義的一方遵從所謂戰爭條文,他們的行為都是不當的。若當雙方都認為自己是正義的話,戰敗就是正義一方對不正義一方的懲罰。因此,雙方使用武力去證明自己的正當性:我能夠將你殺死,就證明了我是好的那方。背後的邏輯是上天賜予我勝利的能力,就代表我是被上天點名的正義一方,我消滅了你,就是替天行道。當一方覺得自己殲滅對方是正確而又必須的事情時,本來就會想盡辦法將對方打倒。雙方各自都會研發新的科技取勝,而無人機這種「快、狠、準」的科技既可以將自己的戰爭成本和人命傷亡減至最低,又能讓對方能痛快的死去。這種殺人的道德,是必然會被創造出來的。

 

戰士精神的沒落

傳統的戰爭道德還有中世紀時重視的騎士精神,因為戰爭會導致傷亡,但勇闖沙場的人願意為了比自己更大的價值犧牲,所以他們都是英勇的、偉大的、值得歌頌的。這種高尚的精神跟戰爭的黑暗面相互抵消,從極醜惡的事情當中我們得以看見──或者說是我們別無選擇地只能從極醜惡的事情當中看見──人性的光輝。

但書中亦清楚,道德判斷由始至終沒有絕對、普世的一套系統。他認為,上面所述的英勇、自我犧牲的德行,其實只要換套說法便會失去價值。時代在進步,過往的道德經過時間的洗禮便會露出破綻,然後被捨棄,例如舊時提倡婦女要有「三從之道」和「四德之儀」。這種根植於時人的價值觀無非是掌權者為了有效控制社會而灌輸給人民的,這點相信大家都知道。而戰爭,同樣是遠古時期已經誕生的產物,當中的道德價值也值得我們重新檢視。上戰場的士兵才是英勇,不敢的就是懦夫,中間似乎沒有灰色地帶。將那種無所畏懼的英雄形象說成是絕對的高尚情操,就能使得那些人都用盡自己的每一分力量去打仗。就像作者說的,道德哲學所為何用──其中一個功能就是引發戰爭。軍人沒有反抗的餘地,只能順從掌權者的執意去迎戰。對他們來說,這不僅代表國家的命運,也代表他們的個人榮辱──人類最重視的一環。只要人們相信這樣的價值,就會自然而然、自動自覺地成為國家的戰鬥機器。

但是現代社會都講自主,人的身體不應該被當成是掌權人達到目的之工具。無人機的誕生亦說明了人不必受傷就能戰鬥並達到最後目的,能夠還給軍人他們的自主,不必再淪為政府的戰爭機器。當科技發展至可以避免犧牲,如果這時還有人為了得到「英勇」、「偉大」等形容詞而捨棄生命,就是愚笨,更可以說是故意的表演,而不再是什麼美德。可能有人會說操控無人機殺人的軍人同樣是當權者的機器而已,也是按指令殺人,只是五十步與百步之差。但至少戰爭當中使用無人機能夠保存更多士兵的性命,比過往戰爭更為道德。

說到為國捐軀這回事──為何人民必須要為國家打仗和犧牲呢?這個規矩的根本是因為你所屬的政權在平時保護了你,所以到戰時國家需要你,你就要上戰場去回報國家。戰爭的開端是執政者的決策,人民沒有決定的份兒,國家與國家之間的衝突實際上是執政者之間的利益糾紛,而送死的卻是沒有同意戰爭的人民,這樣就不合理了。政權本應是全部人民的權利與力量的轉移,而不是高一等的存有,所以為國捐軀作為道德信念本來就站不住腳了。而政權有責任保護人民,這部分是正確的,因為政權本來就是為了保護人民而誕生。作者也認為,國家保護她的人民這個原則,其實是可以超越國際人道法的。無論是戰爭中的哪一方,都希望將自己一方的傷亡減至最低,這是一個政權對她人民應該要負的責任,也是她所能做的最道德的事。

 

結語

科技始於人性,然而基本上所有工具都始於人性,因為人性如此才會有這種工具的誕生,而非工具本質上是邪惡的。客觀而言,無人機是無孔不入的機器,要善意地使用它(例如用以救援)或是用作恐怖的軍事武器也是視乎人如何選擇。甚至,當無人機被用作軍事武器時,它是道德的武器或是邪惡的,也全看人從哪個切入點觀照它──它可以是冷血的殺人機器,也可以是保護我營的天使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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