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波爾(V. S. Naipaul,1932–2018),生於千里達,後移民英國,於2001年獲諾貝爾文學獎。奈波爾小說的中譯在香港不常見。也是因為他最近辭世,我才在書局留意到其中短篇小說集《島上的旗幟》。這書許多作品都與接受西方文化信仰有關。這固然是奈波爾的核心關懷。譬如〈聖誕故事〉就是講一個改信基督教的印度人如何克服內心掙扎,一步步向社會更上層爬。作者對傳統文化與西方文化衝突的刻劃當然精采,但對香港讀者卻未必有切膚之痛的共鳴。畢竟香港的西化早就融入日常生活裡,文化衝突的陣痛,早就過了。奈波爾寫一個印度人用刀叉進食的心理掙扎,我們能夠理解卻不構成心理和日常生活的負擔。刀叉、基督教,在香港本就平凡不過。香港人面對的問題不是西方文化殖民,而是被一種劣質的傳統文化再殖民。這種文化衝突與奈波爾所寫的文化衝突迥然不同。因此,從後殖民的角度去審視奈波爾固然一拍即合,卻未必是惟一有啟發的角度。因此,本文會以動物為起點,展開討論。
〈心臟〉是我在這本書中最欣賞的作品,比起〈島上的旗幟〉更令人眼前一亮。哈利先天有心臟病,是個生於富庶家庭,嬌生慣養的小孩。父母有天送他一頭小狗,自此他全副心思就放在小狗身上。他愛他的小狗,打算像書本上所說的訓練小狗。有次,哈利在小狗埋首吃食時,伸手摸小狗的頭:
小狗正甩進滿嘴食物,低吼了一聲,猛甩頭。
哈利又試了一次。
小狗發出更刺耳的嗥叫,嘴裡的食物掉出,然後猛咬哈利的手。哈利感覺牙齒陷入他的肉中,他可以感覺到驅使那牙咬下去的怒氣,和鬆開牙的念頭。當他看向自己的手,他看見撕裂的皮膚和脹起的血珠。小狗再次俯身就碗,甩一口咬一口地吞嚼着,牠的眼神冷酷。
於是哈利感到被出賣,他覺得自己被小狗恩將仇報。他讓小狗有吃有住,而這頭不知好歹的小狗,竟然將自己看得比食物還不如。他的自尊被徹底踐踏。於是他生平第一次用暴力去面對這個世界給他的挑戰。他踢小狗的鼻,踢牠的肚,用石頭丟牠。狗被他痛打,還以為丟石頭是一項遊戲,「小狗跑去接,沒接中」。然後他「突然間有了方向感」。他開始不斷擊中小狗。這個事事逃避、懦弱無能的小孩居然在虐狗中發揮出各種潛能,領悟到複雜的情感。還不止,小狗躲在哈利無法捉到之處,於是這個單純無知的小孩便發展出狡猾、詭計、偽善。
哈利微笑,並且試着吹口哨。
牠猶豫地雙腿彎起,拱起背,小狗過來了。哈利輕撫牠的頭直到小狗站直。然後雙手抓住牠的鼻口,猛力捏擰。小狗尖叫地掙脫。
母親察覺有點不對勁,問兒子怎麼不吃午餐。
「我沒胃口。」哈利說。這是他父親常說的話。
孩子的成長過程就是模仿。而在當中他開始發現「權力」。這頭狗是屬於他的。於是,哈利的佔有慾徹底取代了他對小狗的關愛呵護。他不惜一切,一定要確立,「這頭小狗是我的」這個事實。
他決心要讓小狗願意在進食時給他摸。每次拒絕都會遭受懲罰,被揍,被丟石頭,關在樓梯下的碗櫃裡,或者關進搖上車窗的車子裡,如果沒人用車的話。有時候哈利會拿起狗的盤子,把牠引到盥洗室,再把盤裡的食物倒進馬桶,扯動沖水閥沖走。[……]假如小狗沒在車子喇叭響時來到門口,懲罰,沒一叫就來懲罰。
奈保爾這一連串的描寫可謂精采。總是說孩子純白不備,赤誠純潔,這可以是正確的。然而這段時間大概短之又短。奈保爾可謂將孩子開始長大時的扭曲、殘忍心理寫得非常細緻。小孩正在摸索他的權力。在受到教訓之前,人總是對權力的慾望越益壯大,就連小孩子也不例外。成長和慾望互相糾結,循此又催生出醜惡。他的心思變得活潑而奸險,甚至發明出花樣百出的方法去虐待小狗。由愛生恨,由恨而生懲罰。在這樣百般折磨之下,小狗終於屈服就範,牠明白到吃食時被哈利撫摸是不能反抗的。
〈心臟〉這個故事非常精緻,而且能夠經得起不同方面的詮釋發揮。這首先當然可以是探討兒童心理的作品,並且配合各種心理分析去抽絲剝繭。然後你可以從一個比喻的角度去理解殖民者和被殖民者的關係。殖民者如何透過社會結構和懲罰去馴服被殖民者,從身心文化,社會生活各方面去改造當地人,最後讓對方心甘情願屈服於權威之下。你可以從人訓練動物這個角度去指出殖民者與被殖民者的層級關係,就如同人馴服狗那樣不堪。哈利和狗的關係甚至可以再延伸為最糟糕的母子父子甚至是惡劣的情侶關係。而我更願意撇開這一切角度僅僅從這一篇短篇小說的結構指出其好處。這是極其簡單卻又是最為根本。全書首先以哈利騎着單車被街頭的狼狗追趕開始,他擺脫了狼狗,卻因為心臟病而暈倒。於是其父母趁其生日,決定買一頭小狗送給哈利,讓牠克服心理障礙。於是孩子不單克服了心理障礙,還領會了成長的殘酷快感。故事一環扣一環之餘,其發展更是叫人意想不到。一年之後哈利的生日又到,這次他的生日禮物是一部柯達布朗尼6-20相機。他費盡九牛二虎之力終於讓狗和他合照。然而小狗的下場是這樣:
「是意外,」他母親說,伸出雙臂環住他,「就在你父親開進來時,牠跑出來。完全是意外。」
淚水糊滿哈利的雙眼,啜泣中,他腳步沉重地走上樓。
「小心啊,兒子,」他的母親喊,而且哈利聽見她對他的父親說,「快跟着他,他的心臟, 他的心臟。」
狗已經被他訓練得貼貼服服。牠一聽到車子喇叭響,便衝進來,牠「盡忠職守」,最後卻因此而被撞死。由生至死,牠引領着哈利成長,連意外身亡也讓小孩領悟到生命的脆弱和可貴,甚至觸及到愛恨交纏的課題。然而他只不過是小孩子的玩具,一件屬於「我的」物品。單車呼應汽車,汽車成為訓練方法和懲罰工具,最後又成為催命符。因為小孩的心臟病而引申出小狗,狗兒死掉最後又指向小孩的心臟病。小孩是弱者,小孩需要受保護?奈波爾在這裡展現出:「孩子也不見得一定如此美好」的想法。這方面,我喜歡梁實秋的散文〈孩子〉,行文幽默,典故信手拈來,文白夾雜,舉重若輕,而且將孩子的「惡」寫得非常出色之餘,更是令人失笑。[1] 事實上,哈利每次虐待小狗,總是挑父母不在家,雙親一直被蒙在鼓裡,還一直以為哈利只是深愛着小狗。全篇結構善用各種伏線暗示,細緻緊密,可謂將短篇小說的特質充份發揮。
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不同的讀者有不同的關懷。奈保爾最醒目的特色,或許是後殖民書寫。但作為讀者,假如我們只懂得一頭栽進去這個方向,卻忽略作者其餘的獨特精采之處,可謂非常可惜。這樣的閱讀無異只是被作者牽着鼻子走,一直走,卻走不出作者的陰影,永遠無法畫出自己的地圖。另外,讀者假如喜歡這類以動物為題的小說,可以參考莫泊桑的〈復仇〉。同樣是訓練狗隻,但老婦人訓練狗隻卻是為了替自己爭取公義。全篇節奏明快,情節你估計得到,但你偏偏無法掩卷放棄,整個氣氛和期待令你不得不繼續走下去,那是真正的閱讀的快感。在我而言,〈復仇〉比〈心臟〉更精采。〈心臟〉一篇,我是讀到哈利被咬,然後開始瘋狂報復,我心裡才暗自對自己說:「好了,奈波爾終於捨得向人展示他的技巧了。」而〈復仇〉那才真是沒有一處不精采,絕對,絕對值得一讀。
注釋
[1] 一個母親帶孩子到百貨商店。經過玩具部,看見一匹木馬,孩子一躍而上,前搖後擺,躊躇滿志,再也不肯下來。那木馬不是為出售的,是商店的陳設。店員們叫孩子下來,孩子不聽;母親叫他下來,加倍不聽;母親說帶他吃冰淇淋去,依然不聽;買朱古律糖去,格外不聽。任憑許下甚麼願,總是還你一個不聽;當時演成僵局,頓成膠着狀態。最後一位聰明的店員建議說:「我們何妨把百貨商店特聘的兒童心理學家請來解圍呢?」眾謀僉同,於是把一位天生成有教授面孔的專家從八層樓請了下來。專家問明原委,輕輕走到孩子身邊,附耳低聲說了一句話,那孩子便像觸電一般,滾鞍落馬,牽着母親的衣裙,倉皇遁去。事後有人問那專家到底對孩子說的是甚麼話,那專家說:「我說的是:『你若不下馬,我打碎你的腦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