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提供選擇,主權歸於人民──讀《第三波:二十世紀末的民主化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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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提供選擇,主權歸於人民──讀《第三波:二十世紀末的民主化浪潮》

* 文章題目為編輯所擬

民主的概念可溯自古希臘,然現代的民主概念則是誕生於十八世紀末的西方。若要定義民主,或可通過政體的目的(例如民主應包含自由、平等、博愛),然而這可能會產生模糊的問題,故本書的進路以「程序」作為民主的判準,即:「民主政治最主要的程序是被統治的人民經由競爭性的選舉來挑選領袖。」這是熊彼得(Joseph Schumpeter)式的民主理解。簡言之,政體中的權力者是否經由自由競爭且為公平、公正、定期的選舉產生,這樣的民主政治包含競爭(contestation)和參與(participation)兩個面向,並有分析上清晰之優點。然應切記,這種形式的選舉僅為民主的「必要條件」而已,故依此方式選舉產生的政府可能是腐敗、被特殊利益所操縱或無法採納公益政策的。不過,只要是透過這種方式決定權力者,就是民主政體。

 

民主是公共美德,但不是唯一的美德

塞繆爾.杭廷頓 (Samuel P. Huntington)所著的《第三波:20世紀末的民主化浪潮》(The Third Wave: Democratization in the Late Twentieth Century)所關注的不是「民主」,而是「民主化」這一動態的進程。這過程的關鍵即為以前述正當程序所產生的政權取代非以正當程序所產生的政權。根據作者分析,民主化浪潮(括號為民主國家數目)可以分成時期如下:

第一波民主化:1828–1926(33)

第一波回潮:1922–1942(11)

第二波民主化:1943–1962(51)

第二次回潮:1958–1975(29)

第三波民主化:1974–(62,預估回潮將減少三個民主國家)

以今日的數據,依照經濟學人的「民主索引2017」,有七十六個國家屬於民主國家,包括完全民主與瑕疵民主。[1] 對照九十年代初──即著作完成之時──可以發現作者的預計是保守地準確,相較於前兩波浪潮中約莫半數民主國家逆流向威權政權(authoritarian regime)[2],作者對於第三波的估計相當能說明今日的民主現況(且不減反增)。

我認為,以浪潮(wave)來形容政權轉化是貼切的。蓋民主化既是動態的過程,並非僅只前進,民主化就像浪潮亦漲亦退。參照七、八十年代出現的民主政權,促進民主化的因素有:經濟提升(識字率、教育和都市化的普遍、中產階級擴大、民主態度成長)、天主教會領導反對威權、歐洲共同體及美國與蘇聯在八十年代政策轉變為對民主的支持、因西班牙或阿根廷等國家出現民主所產生的滾雪球效應;相對地,參照過往經驗可知造成回潮的因素有:民主價值觀念薄弱、經濟危機使社會衝突惡化而使人們傾向威權式強制解決方案、操之過急的社會經濟改革造成兩極化、保守份子決意把群眾或左翼或下層團體排除於權力外、恐怖統治或叛亂導致的秩序或法律崩潰、非民主的外國之干預、其他國家民主崩潰的滾雪球效應。

不過這些因素在不同地域有不同的影響力,亦即,民主化的漲或退潮除了一般原因,還有地區的特殊原因。就此而言,若除去外部因素(如外國壓力或滾雪球效應),則產生主要影響者有二:經濟發展與政治領導。國家的經濟發展未必會產生民主轉向,然而經濟發展卻與民主化高度關聯。社會中的人民與菁英對於民主的態度和政治領袖之行動是民主化實現的關鍵,正如書人提到:「經濟發展使得民主成為可能;政治領導使得民主成為真實。」因素是民主之條件,但浪潮無法確保能創造民主政權,浪潮為肇因(causes),民主得以出現有賴於政治領袖與人民作為肇端(causers)之行動,主體行動之實踐才能創造民主政權。

然而,民主化是妥協的過程。協商或是公開或是私下,參與範圍皆可擴大,使更多人或團體得以競逐權力,並依據公開協議或默契獲得權力(且同意採取温和立場)。在參與及節制間形成之民主交易中,參與者得以克制,放棄暴力或革命,而接受現行社會、經濟與政治方面的基本制度(私有財產制、市場機制、軍方自主權或教會特權等等),並且透過選舉或議會來取得權力,提出與實踐政策。

於此,我們可提出一個問題,若民主化是由原先的威權體制走向正當程序產生的民主體制,則原先的統治者何以願意放棄利益壟斷而轉向?動機何在?答案是或因其等相信民主,或將民主當作實現其他目標的手段,視它為附帶利益的代價(所以民主化或許不是領袖原先所願促成的,而是意外得來也未必不可)。就後者而言,原因可能是需要恢復正當性,回應國際壓力,希望獲得國際尊重,又或者是減少選舉風險(統治者可能認為他們能獲勝,因其控制着政府、資源組織,甚至是選舉)。[3] 固然,反對勢力可能利益個別,惟若集結卻足以擊敗統治者。在第三波民主化中,這種爆冷門式的選舉結果並不少見,促成不少國家民主化。統治者可能會舞弊,惟過度猖狂的做票將使選舉目的(恢復正當性)出現矛盾。另外,第三波民主化所產生的外國觀察家對民主化也有一定影響力,他們會監督選舉公正性;若拒絕其監督,選舉會因而削弱正當性。

 

威權懷舊症與二次輪替考驗

民主帶來的自由將使過往以維持秩序與安全為名的威權體制減壓,然或有些人會出現不適應失去原先秩序的感覺,出現「威權懷舊症」(authoritarian nostalgia),尤見於過往威權壓迫相對較輕微、經濟有所成就或領袖幾近自發地推動民主化的國家,例如西班牙對佛朗哥、祕魯對維拉斯科等,受迫害的記憶漸消,被過往威權時代的秩序、繁榮和經濟成長之印象所取代。

然而,人民對於政權與領袖的區辨能力將會左右民主之穩定性,故而即便發病亦無需過於擔憂。承前所述,向民主轉型的政權中原先的反威權聯盟將會分裂,政權的首任領袖將會被認為漸失效能,而人民亦或將會發現民主體制本身不能為國家所面臨的重大經濟、社會問題提出解決方案,故而領袖時常被看作是狂妄、無能、腐敗,甚至三者兼備。此時菁英與民眾從原先的歡騰中醒來,降低期望,開始適應現實上艱辛的民主現實。然而,解決所有國家問題是不可能的,政府或會失靈,而民主政治即是一制度化的方式來更換政府之政體。畢竟,民主化不代表解決所有問題,只代表統治者可以被更換,由人民選擇他們認為可以解決他們所欲解決之問題的人來統治:「當人們了解,民主政治只是解決專制問題的一種辦法,而未必能夠解決所有其他問題,民主國家就會越加穩固。」

就民主之穩固,作者提出「二次輪替考驗」(two-turnover test)作為衡量標準。二次輪替指:轉型初次選舉的執政團體在此後選舉失利將權力轉移給勝選者,而勝選者又將權力和平轉移給次屆的勝選者,如此政權即可被認為鞏固。這個測驗所得說明者有二:一為社會的政治領導階層忠於民主且願和平轉移權力;二為菁英與人民皆在民主體制內,即便出了紕漏,替換的對象是統治者,而不是政權本身。

 

結論

民主化與自由化並不相同。自由化會在威權政體中出現,它代表政體的局部開放,卻不開放自由競爭的選舉以決定統治者。因此,自由化與民主化並沒有決定性的關聯。舉例來說,九十年代鄧小平開放中國經濟,但至今沒有人會說中國是民主國家,他們(部份)自由化了,但是從未民主化。若用《國家為甚麼會失敗》中達隆.阿齊默魯(D. Acemoglu)與詹姆斯.A.羅賓森(J. A. Robinson)的話來說,它是一個組合着閉鎖性政治與開放性經濟之國家。

在第三波民主化中,選舉是民主化的目標,也是工具。選舉所代表的是國家的靈魂──主權的主體乃是人民,人民透過意志決定這個國家的統治者,而在這樣體制下生活的人民亦遵從這個體制。走向民主體制也好,維持民主體制也好,不可忽視者為人民對於民主這個價值的態度與行動上的實踐。

 

注釋

[1] 見http://pages.eiu.com/rs/753-RIQ-438/images/Democracy_Index_2017.pdf?mkt_tok=eyJpIjoiWkRKbU1HWmxNVEUwTW1FdyIsInQiOiJPdlltVFV0blFRQzZNVERCZHhVeitZRElmUGplOHh3NWs1d2wzVzdRS1JvNU1kVmUxQVRESU9LbEVSOVwvR1F4aG1PV1NlS0ZZcng4NzBcLzVNZ09JOUxiZU5TTEVPekVHayttOTRqQkQ5TkNzWGN08RlowQTZ0UzlUK0pDdm9PVGlcLyJ9

[2] 本書中的威權政體代表相對於民主的不民主政體,故包含極權政體、獨裁政體等。

[3] 於此,有必要說明何謂恢復正當性。威權政權的正當性乃奠基於政績,當政績衰弱時,統治者可另尋路徑,透過選舉中人民的意志補充正當性。而政績作為正當性之來源在民主程序中亦有其地位,然其於民主體制中重要性較次,蓋因民主政權的正當性主要來源於「程序」──正當程序的選舉以決定統治者。故即便民主國家面臨重大的社會或經濟問題,或無能解決這些問題,也非其存續之關鍵因素。民主政體的存續取決於此系統對無能力解決國家問題的因應之道,簡言之,政體中人民對於體制之尊重與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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