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亂〉——以「死物」視覺對話與空間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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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亂〉——以「死物」視覺對話與空間建構

  從「動」與「亂」所構想的一個視覺世界:包含不斷流動、不同速度而製造的亂象。這種字面的意涵似乎是最直接的聯想,到底「動亂」是甚麼景觀?初步理解「動亂」與「動態」有關。而劉以鬯書寫的〈動亂〉正正切中及打破讀者的慾望,利用「靜態」之死物(文中的「我」)交代「亂」的視覺,而死物到底是誰?本文意圖通過以死物為骨幹的〈動亂〉中觀察其現場的「人」及讀者是如何與「死物」互相對視,窺探這種動靜交纏的視覺世界,從而引伸以「死物」描寫作為主體的手法所建構的空間張力:動亂現場的空間可以無限放大,同時也可以有限地認知現場,從第一身到全知的鋪排。故此,本文毫無疑問地是利用視覺和空間來思考〈動亂〉。

「死」作為動亂?

死物

  劉氏筆下將「動亂」分解成十四個場景,由十四件不同的死物建構超短篇小說。從「我是一架吃角子老虎機」作開頭,其後以「我是一……」作每段的啟語,以「我是一具屍體」收結。結構是由「生」至「死」描述,可必須強調的是「動」與「靜」的脈絡。

  其十四件物件由始至終均是「死物」,並不涉及「生」,只是利用擬人法將死物具象,死物被參與在動亂之中,「物件」形態不同,它們的流動性亦呈高至低的結構:流動性高的由「吃角子的」到擲「石頭」及「汽水瓶」;被破壞的「垃圾箱」、「計程車」、「電車」與「郵筒」;具攻擊性的「水喉鐵」、「催淚彈」、「炸彈」及「刀」;較在被動位置,以為能置身事外的「報紙」及「街燈」,最後是全然不知的「屍體」。

 

擬人法

  被分解的暴動現場以擬人化的姿態現身,視覺從死物開始,而在動亂現場是以「生」的狀態流動,讀者因而受到不同視覺去觀看一個暴動現場,甚至讀者從死物的擬人身分無意識地參與了現場的一舉一動。十四個「死物」交代了十四個意象,將分解的部份連繫在一起就是事件的全部:讀者無法脫離小說的寫作佈局脈絡,是自我重組散亂的十四個片段以建構動亂現場。劉氏將小說「本身就是現實」的論述加諸在一宗暴動現場,即使擬人存在過份解讀及虛構,但歷史與擬人的部份是沒有脫離事實。

 

從「死物」視覺出發──誰是「我」

  視覺研究當中強調的確是用甚麼方法去觀看,除此之外,我認為需要是讀者自我本身用甚麼身份作為觀看者。〈動亂〉的十四件死物骨幹均以「我」作為切入,這無疑是以第一人稱作為主要敘事模式,亦利用其他敘事觀點以交代暴動現場。從不同視覺切入,作為讀者很希望找出在「我」(即文中的角色)是誰,因為多元視覺的觀看導致主角的焦點模糊,其實〈動亂〉的主角是真實的動亂現場,亦是參與的每一個部份。如此鋪排締造了許多層次的視覺。文章的敘事模式有其既定機制,而讀者的詮釋又能令文章的敘事模式移動。而以下將分析暴動現場的視覺及讀者與「死物」的視覺張力。

 

動亂現場物件的視覺

  十四個「我」到底有沒有絕對的關係?如上所述,分解成十四個部份是動亂現場,唯一的關係是他們都在現場,而「我」只是十四個不同的個體。最弔詭的是不少個體中都提及其他在場的「人」,死物與「生」連結在一起。這從死物的眼界出發,牽動其他在場的人士干涉在內,指出一個明確的特點:動亂現場沒有生命的物件與參與者不能互相缺少,動靜是切實地配合。正如是誰投擲石頭?看似死物主導了文章的主要角色,但參與暴動人士正主導死物,當死物作為擬人法論述暴動人士如何操作他們時,死物就處於被動的位置。例如被擲向警察的石頭,涉及的是三個角色:「石頭」、「投擲人」、「警察」,若沒有主動投擲石頭的人,就沒有這個場設。

  同時,敘事觀點互相交錯,為文章的靜態死物提供更具體的現場情況。一開始均從第一人稱「我」作首,基於「我」作為死物,本身就是被動的位置。當要論述其他在場人士的時候,文中描述故事會出現「他」的情況,第一人稱隨之轉向第三人稱,互相配合。從描寫「電車」中的乘客被襲擊一事,除了電車之外,「乘客」作為「他們」,我們從第三人稱的視覺去觀察乘客所遇見的混亂,他們需要被迫「從車廂跳出」,這樣設計可以為文章不流於只有一個獨立的視覺,反而更詳細交代現場情況。

  值得留意的仍是以第一人稱切入的「街燈」,其後轉向全知的視覺。街燈是整個動亂現場「看得最清楚」,從一切正常的八點開始,到八點後百人帶刀進場、十四件死物的存在及各種遭遇,及至最後被刺死的屍體,街燈就像站在最高的位置,將動亂的始末交代,呈現了故事發生甚麼事的完整畫面。

  敘事觀點的轉向及互相配合能交代故事的完整性,死物的描述仍需要其他角色及視覺推動,將整個視覺拉闊,即使是分解成的十四個獨立描述,但通過轉向第三人稱及全知將十四個個體連結成一個整體。

小說空間佈局──動靜現場

  當不同的敘事觀點交織,讓我感到有趣是空間的推移。若說第一人稱是親臨其境較為親切,倒不如說不同的觀點互相配合便將整個空間塑造出來。這個有趣在於超短篇小說看到的空間並不狹窄,反而善用了「我」、「他們」及「街燈」的陳述。

  死物作為沉默的靜態,應當看到的東西不大,甚至視覺的轉移亦受到局限。所以〈動亂〉設計的十四種物件均不同,因為他們所在的位置都不一:低至需要保持清潔但做不到的「垃圾箱」、高至訴說整個事件的「街燈」,甚至乎存在流動性的「電車」、「計程車」及被風拉闊整個場設的「報紙」。

  • 動作推移

  被作為投擲工具的「石頭」、「汽水瓶」均將空間不只設計在定點,反而通過投擲的行為說明空間的「極度混亂」及包含其他在場角色。同時,「計程車」與「電車」本身屬於流動的,移動的過程將場景拓寬:如計程車中,視覺從橫街的人潮縮窄在警長佔用計程車後被圍住的情況,再有人向計程車開槍及後人群散開的拉闊,空間不斷變動。

  • 自然推移

  「報紙」從一名婦人帶到當鋪,在推展至行人道,利用現場天氣,大風將整個視覺「北風一轉」轉至動亂現場,再交代一個簡單的現場混亂情況。

  視覺從十四個「我」,已經有十四種不同的位置觀看,令讀者不僅是投入一種視覺,反而知道更多現場的細節,十四個我亦通過敘事觀點的轉向將整體場景拓展,從「我」到「他們」及事件經過,整個過程是先依賴「死物」靜態切入,通過擬人及其他觀點的相輔相成,現場變成動態的流動,事件存在時間性的推展,空間都存在轉化。

 

參考書目

劉以鬯。〈動亂〉,《劉以鬯卷》。香港:三聯書店,1991年。

Hoffman, M. J. & Murphy P. D.. Essentials of the Theory of Fiction. Duke University Press,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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