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間奇想/不能沒有日常觀察──透視畢恆達《空間就是想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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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奇想/不能沒有日常觀察──透視畢恆達《空間就是想像力》

  畢恆達先生一系列針對空間論述的作品已經為空間賦予不同的面向和思考的意義,「視覺」是作為觀看最重要的部分,在接收視覺訊息之後,可以循著《空間就是想像力》的設計,將觀察空間的整體面向視作「想像力」:若果我們把視覺轉向為「想像」,或許空間不只是存在審美批判、權力運用,我們可以通過參與空間去佔有所存在的空間。日常的營營役役令我們只是慣性「通過空間」,即使駐足公共領域也只取其實用性,使用者是存在利益的指向。可以的話倒不如為「空間」和「我」訂立連繫的意義。除了畢恆達為存在的空間加以想像,還可以在不存在的空間繼續論述,因「不存在」的意義就是他充滿「想像」,亦同時對「想像」的本身作操控(manipulation)。

 

想像以前,開拓以後

  《空間就是想像力》以台灣作為文本論述,利用台灣的空間特性貫穿書本的四大章節:「觀察空間」、「體驗空間」、「詮釋空間」及「參與空間」,而最重要的還是為空間「想像」。畢恆達直接指出我們可以如何觀察空間,將觀察的對象分為:活動的副產品、為活動而調整空間、展現自我及公共訊息,這四大類的指向引導我們思考所存在空間中的物件的「存在意義」,諸如通過四大分類作為方法去闡釋「為何廁所有男女的性別標誌」、「為何女生宿舍外牆都圍著鐵絲網」,在觀察已知的空間時,要先構想沒有這些空間對象以前,從而知道對象的存在價值。

  為此,我想進一步為畢恆達所指想像對象存在的之前,我們亦要對存在的對象「想像以後」。「想像以後」為空間開拓了一個不存在但又極具影響的張力(tension)。「以後」就是我們強調使用空間時所產生的影響,我們是以甚麼的身份進入空間,並在空間中享用、突破、佔領甚至改變空間的流動,「想像以後」簡單而言就是我們使用的目的,可以是很迅速的忽發奇想,甚或是深遠的存在意義,當我們需要解構「我」之際,我們要強調的是「個人」、「公共」還是「社會」,到底我們是從甚麼身份進入空間,以及改變空間的使用特性。

 

空間的分類及權力

  從書中可以窺視不同關於公共空間的論述,甚至前半部分的在引入用甚麼方法對空間作出研究。唯一可以為書本補充的就是關於空間的具體切入點:畢恆達並沒有著力解構空間的分類,甚至沒有解釋當中的權力擺佈,然而,空間的分類及權力擺佈正是想像「以後」的入門構想。當然作者只是不以聚焦理論性的解構,但其實處處滲透空間中的主體及客體流動,簡單來說:「誰使用/入侵空間?」、「誰擁有管理空間的權利?」,因此,我意圖將畢恆達書寫的「空間想像力」歸納,並用此切入點更容易對空間產生其後的想像。

  進一步了解空間的互動:不論存在或不存在,都可以簡單將空間劃分公共及私人領域的二元,又可以將「個體」(individual)或「眾多個體」(individuals)參與空間,繼而引伸:「私人」、「公共」、「社會」中不同的主體及客體的互動。例如我們在公共的花園中又如何擁有個體的權利?在公共之中如何與不同的個體互相共存又不產生利益衝突?如果取香港作爲論述,我們可以回顧雨傘運動的佔領,彭麗君教授在《民現:在後佔領時代思考城市民主》書中指出雨傘運動佔領的區域屬於公共,其後被佔領者轉向成佔領者的集體領域,在此集體領域上又不能繞過公共空間存在眾多不同個體的特性,所以佔領者又需要與反對者共存,並且產生衝突,繼而生成了來來回回的有效和無效的溝通 。而這些互動亦如作者所指,其實空間中存在「權力」,權力的擺佈可以是固定的、流動的,即是存在變化及轉向。正如台灣的一些公共座椅並非只是服務/從來不是服務大眾,其背後存在「排除美學」(social exclusion)的權力操作:用美化的設計座椅代替分隔人群的鐵架,這顯然就是分隔人群,區分公私領域,同時在分隔以外,表示互相連結。此外,臺北火車站去座椅化反不是供予大眾使用,而是強烈表明領域不容組織性集會說明公共建築的空間經營權力是治理者所有而非大眾。

 

空間帶來社會性恐懼

  要想像空間的「以後」實在是基於大眾對於空間權力的運用認知程度不高,當不明白自己如何被空間擺佈時會產生極大的不便和隱憂。都市的建築設計存在美學,而這些美學確實是美其名,內裡存在權力的意識監管。試想像公共領域卻存在監控制度、私人領域需要更多的監控措施包裝「安全系統」、又或公共空間的設計排除了部分持份者的使用權力:種種措施均做出了社會排除,是利用空間去區分不同大眾,因而製造了差異。畢恆達指出這些差異會帶來恐懼,不論是分離階級、劃分身份,還是限制外傭的空間權益都形塑了社會的恐懼,我們或許對其他被區分出來的階級存在敵意,對外傭存在畏懼厭惡,空間就如此隔離了大眾之間的連結。

  把視覺來回到香港,每逢星公眾假期日子,香港的外傭都習慣在天橋底、公園處聚集,他們都存在於繁忙的都市之中。基於他們沒有一個既定的聚會地區劃分,他們散落在各個公共空間之中,有些人會因而排斥,甚至對外傭所做的一切(例如煮食、買賣、娛樂)厭惡,但在公共的空間之中,何以外傭就成為了敵對?香港民眾與外傭就如此成了井然的劃分,何不思索本身的空間和政策並沒有賦予外傭權利?

  空間的想像力不只是我們簡單觀察他的外在,我們要為面前的視覺觀察及觸碰不到的空間建立關係:不論從「與我們、與大眾、與社會」均需定義明確的關係,並且對身邊的空間帶來無限的構想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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