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身、身份與共治──讀《民現:在後佔領時代思考城市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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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身、身份與共治──讀《民現:在後佔領時代思考城市民主》

自反國教、佔領或傘運至去年的反修例運動,香港社會在回歸十多年間的情感能量漸漸被釋放出來,這些事件都按着一個歷史大方向發展,但以細節而言,卻是千頭萬緒。從佔中、雨傘至因疫情而沉靜下來的反修例運動以來,在支持抗爭者的陣營中出現了大量探討運動的文章、著作,令人眼花撩亂,但較多只斟酌於個別事件,較少像從人文學科出身的彭麗君一般,以完整理論框架審視香港近十年間的民間運動。揭開她那近日才被譯成中文的著作《民現:在後佔領時代思考城市民主》,眼前立即塞滿了作者引用的不同論述。她要處理的,不單是佔中、雨傘運動或反修例運動本身的發展和意義,更有貫穿這些運動中的民眾參與,這既是社會性的,也是個人性的,亦是人際間的(interpersonal)。這方面很符合流亡美國的政治思想家漢娜.阿倫特的主張,她在晚年的筆記《康德政治哲學講稿》上堅稱,康德在《判斷力批判》中提出不少每個人共有的先天能力如審美品味(taste)等,這些能力都是共同的,也是構成共同政治參與的前提。這種結論當然與康德在《實踐理性批判》中斷定人類先天共同性是作為道德主體的看法大相逕庭。

究竟政治參與是否一種人類共有的先天能力,或政治參與是否先天的道德要求,我們先不去討論。但很明顯的是,政治本身必然涉及情感或心智上的非理性領域,這也解釋了為何在成熟民主社會的政治參與中,我們更多找到的不是關乎公共福利或意識型態一類的理性討論,而是挖某些政治名人的醜聞或言論所引起的公憤或揶揄,這些現象或許令曾經嚮往西方民主的中國知識份子感到不解。《民現》作者曾就讀加州柏克萊分校,由於其碩士論文指導老師是阿倫特的學生,故作者亦大量引用阿倫特的論述,尤其是《人的條件》中對每個人「作為多數的單個性」(singularity as plural,singularity書中譯作「奇異性」)及認為他們有個人、社會及政治三種領域的看法,作者也看重阿倫特從康德《判斷力批判》中發現判斷力對政治參與的奠基作用──儘管這不一定是康德本人的想法。

 

現身:與體制角力的共同意志

在作者引用阿倫特的詞語中,「現身」(appearing)可說是一個能貼近地形容運動參與者。簡單來說,一個公民有否在公共空間中「現身」,是檢驗其實質政治參與的標準。這當然是可以商榷的,網絡時代亦賦予個體更多在虛擬空間或資訊流通中發揮自主性的可能選擇,故「現身」除了城市空間的參與外,亦應有更多形式。然而異議者的「現身」形式之所以關鍵,是因為需要在媒體與公共輿論的視角下向體制施加壓力。考慮到這種目的,「現身」就不可避免地遭受到來自執法部門的相應壓力。有人會說,以往香港七一不也有成千上萬的人「現身」嗎﹖警方雖然刻意刁難,但沒有鎮壓他們,因為那是依法申請並獲得許可的遊行,而從佔中、雨傘到反修例運動,卻是不依法申請且透過佔用馬路為社區帶來不便。這恰好說到「佔領」和「現身」的關節點:即民眾的「現身」必須以彰顯集體意志為目的,為體制帶來一定壓力的,而在「佔領」的脈絡下,「現身」則被賦予更為激烈的意涵,它要求參與者堅持有一種與體制角力到底的共同意志。

誠如作者說的,戴耀廷的「佔領」理念其來有自,既有馬丁.路德.金的抗爭觀點,也來自土耳其佔領藝術家京迪茲(Erdem Gündüz)在塔克辛廣場(Taksim Square)默站八小時的抗議活動。事實上,戴的「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頗為抽離「佔領華爾街」反對全球資本主義的脈絡,戴耀廷希望以違法但和平的方式,實現香港憲政上的普選,他並沒有回應憲政以外的社會不公平問題。而建制陣營則可動用國家資金動員社會底層支持者予以反擊。在戴的計劃胎死腹中後,學聯與學民思潮這兩個學生團體,在人大八三一決議公佈以愛國愛港為門檻的普選行政長官原則後,發起了包圍政總的行動,運動後來變相以雨傘運動的形式,成為參與者實踐「佔領」街頭以表達反抗意志的大型行動。傘運的失敗,又令民眾中的年輕人不再相信和平、理性、非暴力等原則可以爭取高度自治,轉而以更激烈手段爭取香港獨立,結果在幾年之後,透過林鄭修改逃犯引渡條例的決議,重新以「反修例」之名喚起更多人的抗爭。

 

身份:捍衛地區融合使問題白熱化

但「現身」也只是表象,作者也承認,在阿倫特的論述中,似乎故意避開「身份」這一本質性卻又至關重要的元素。「身份」不一定只涉及所屬的族群、文化、家庭,還關乎個人成長經驗的累積,更涉及個人及其所屬共同體或群體的過去與未來。在導論中,作者稱會於第三章討論「身份」的問題,可是第三章僅只探討阿倫特對私人、公共領域與社會性之關係的論述。

雖然對身份問題語焉不詳,但作者從一連串抗爭運動中,的確看出香港抗爭者逐漸成為一共同體。龍子維在立場新聞發表的書評〈論「攬炒」的共同體——評《民現》現身的政治〉,認為彭麗君指出香港共同體意識就是「殖民地互助精神」是不足夠的,並指出自由並不是無根的,它需要族群的支撐,故反對作者認為香港共同體應該非本質化的見解。我們可從這樣的爭論中看到,較接受社群主義的年輕一代,甚至是要建立具備某種特徵共同體的抗爭者,與自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成型的學院自由派觀點,如何在價值觀方面產生衝突。

從上世紀八、九十年代起,大專院校內某些人文學系學者就開始探討本土文化與身份認同的問題,建基於各種後現代及後殖民理論,比較文學系尤其着力於這類研究,但身份問題並未影響到一般人的前途。他們認為,既然香港人既來自中國,回歸這個改革開放的祖國似乎沒有甚麼不妥。政局是不斷變化的,但身份焦慮就留待拼經濟後再說,於是身份問題不斷被提起又不斷被懸擱。在似乎是「民族大義」的號召底下,加上到大中華拼經濟的利誘,大家都不把香港人那種既獨特又難言明的身份當一回事。

在回歸以來,身份懸擱似乎沒有問題,但情況自2003年沙士衝擊及其後放鬆自由行來港消費後有所變化:沙士衝擊不算經濟災劫,但中共以此為由落實經濟融合工程中的消費旅遊一環後,問題就出現了。對那些依附中港貿易和國家融資營生的人來說,依附是沒有問題的,可是那些沒有從中獲利的香港人卻不這麼認為。他們更因為內地人來港搶購奶粉,爭相到香港醫院產子,而對培育下一代資源匱乏產生恐慌。本來中共和香港政府可以處理這些問題,但為了捍衛地區融合的意識型態,倒過來將問題白熱化。

隨着《城邦論》、《民族論》或諸如此類的論述適時出現,加上全球化資本主義危機及反全球化資本主義運動不斷在世界各地發酵,不滿於融合現況的人開始將反全球化及反體制運動與本土法治與自治前景問題扣連一起來思考,但年輕一輩的本土派所觸碰的主權問題,恰好是傳統買辦及政治代理人的商界和泛民政黨刻意低調處理的問題。然而經歷了反國教、雨傘和反修例運動,大量處於社會經濟轉型期的香港年輕人,逐漸形成一個不被主權承認的抗爭者共同體。

 

共治:民眾共同管理、分享美感的生命力

另外,「佔領」源於要求99%的人民分享1%的權貴的財富,在香港則逐漸發酵成為捍衛憲政權利的群眾佔領運動,而國際例子最終證明「佔領」模式行不通,但傘運民眾為防清場而共居於街頭,共同諮議決策的實踐,在「共居」的基礎上實踐了短暫的「共治」,還在「佔領」期間為文宣工作而製作了無數具藝術色彩的裝置和宣傳品。以文化研究的角度來看,這的確表現出民眾共同管理公共空間並分享美感的生命力!

這種「共治」涉及公共空間的重整。書中引用阿倫特在《人的條件》中對私人、公共領域和社會空間的劃分大概可以提供解釋,阿倫特指出資本主義的勞役過度擴張社會空間,入侵私人及公共領域。但審視了香港的情況後,作者反過來認為全面社會化(包括社交媒體普及),才恰好讓一系列抗爭運動得以發展。這樣說是對的,但她未指出另一個重要因素:香港的公共領域雖然高度開放,卻一直處於殖民地法律制度的高壓管轄下,現在中共不過借用其政府和法律制度的外殼,內裡逐漸過渡性地馴化英國普通法系統,香港社會最終還是要被中共主權的法制機器管轄的。

而香港近十年的抗爭運動是中共體制與香港反建制社會互相博奕的漫長過程,在這場中共政府不斷加強港人反抗意識的政治遊戲中,網絡媒體和平台並沒有像某些西方學者如Hubert Dreyfus或Jodi Dean所認為的將民眾去政治化,恰好是因為香港社會本身既高度開放、自由,又嚴重缺乏龍子維所講的族群支撐力,且無時無刻不處於中共國家機器的壓力下,這種矛盾處境即使與其他掀起公民權運動的城市相比,也是獨一無二的。正是這種社會高度自由但政府採高壓統治的氣氛,將近一百萬個原子化城市個體,壓縮成有「兄弟爬山,各自努力」意識的共同抗爭者。

大眾情感及各種非理性情操也透過網絡平台和社交媒體來表達、分享,尤其是社交媒體,在反修例運動中佔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表面上,這應該是作者發現最能挑戰「現身」政治假設的現象;實質上,傘運的失敗宣告着放棄採取佔領公共空間的策略,而改以社交媒體策動突發性、游擊式,甚至有暴力場面的街頭或商場抗議行動。至此,一幅抗爭運動的歷史圖像逐漸清晰:所謂「反對官商勾結」、「真.普選」等口號之內容,或「現身」、「佔領」、「共居共治」、「自決」、「獨立」等實踐方式,並非抗爭者最終的理想圖景,或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如果作為目的之攘除專政體制尚未實現的話,一旦有更好的策略,任何抗爭方式都可以「揚棄」的。

在她的奠基著作《極權主義的起源》裡,阿倫特指出,在一戰之後,由於在中歐帝國廢墟中建立的新民族國家,重新定義其屬地主體民族構成,並驅逐那些無法納入其主權定義下的少數民族,令這些少數民族(如德語人口、猶太人、吉卜賽人)成為「無國籍」(stateless)的政治難民,這與阿倫特的個人經歷有直接關係,因為她正是為逃避納粹種族滅絕而輾轉經法國、西班牙流亡到美國的。

從血統、語言來看,香港人並未如本土論述者所說的,充分構成一個民族,冷戰時代的區隔為時甚短,且並非完全的區隔,事實上香港人更類似直布羅陀一類準自治體,是大英帝國招徠各地移民在一城市內建立的共同體,以普通法及弱勢自治政制來維持。然而回歸後,中國既無法直接納入其公民範疇之下並給予相關權利,香港社會亦恐懼和抗拒中共,如果中共將不願歸於黨國統治下的香港人列為勾結外國勢力的罪犯,那麼香港人與「無國籍者」的處境將會很接近。

阿甘本在著作《牲人》中多少參考了阿倫特對於「無國籍者」的描述,他認為「主權」的法—政治系統將對所有生命納入或排除其管轄,也許香港人屬於前者,而「無國籍者」屬於後者,怎樣也好,也能清楚地察看到主權對一切人的管治意志。香港人的絕望和反抗,隨着日益看清這種窘境的實相,而越演越烈。這或許與本書論述無直接關係,卻導致了本書所探討的那些事件。從本土歷史來看,這場抗爭事件只是整場運動的一小段落,從國際層面來看,則是中美貿易戰所意味的國際秩序重整的一個小環節,它尚有更多意涵未被討論。

 

* 小標題為編輯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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