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肆虐全球,意大利疫情急遽惡化,由北向中部蔓延,多個省份封城,發展與十七世紀第二次瘟疫潮一致得詭異。文藝復興時期醫療史專家 John Henderson 近作 Florence Under Siege: Surviving Plague in an Early Modern City 詳述當時佛羅倫斯衛生部的抗疫經過,並載錄民眾身處瘟疫陰霾的日常點滴,筆下處處似曾相識。四個世紀以來,人類似乎進步有限。
1629年秋天,鼠疫隨德國僱傭兵身上的跳蚤進駐皮埃蒙特,迅速席捲意大利北部。截至1631年疫症告終,威尼斯有三份一人口死於感染,米蘭近半居民病逝,維羅納的死亡率更是高達六成,三年期間約造成過百萬意大利人喪生。比較之下,亞平寧山脈另一邊的佛羅倫斯只有12%人口病歿,疫情相對輕微,大可歸功於當地衛生部(Sanità)的鐵腕抗疫,包括封城。
鼠疫又稱黑死病,由鼠疫桿菌所致,人畜共通,最初經老鼠、跳蚤叮咬傳染,可發展成人傳人的肺炎性鼠疫。十七世紀醫學並無細菌病毒觀念,認為瘟疫通過穢氣傳播,發於患者呼氣或藏於衣物和木材等柔軟物質。得悉意大利北部城邦疫症傳染之烈後,佛羅倫斯衛生部於1630年6月下令於亞平寧山脈間設置封鎖線,然而邊防百密一疏,依然有人趁衛兵不察偷渡入境。未幾,佛羅倫斯出現第一宗感染個案。
輸入性感染急速演變為社區傳播,直至九月,佛羅倫斯已有不下600名居民病歿葬於城牆之外。一邊廂全城善男信女為城邦代禱,另一邊廂市巷則浮現陰謀論,不時報稱有托盤人(untori)到處播毒。當十月份死亡人數破千,衛生部將山上數十間修道院和別墅徵用為隔離所(lazaretti),但仍無阻死亡個案月內倍增的趨勢。翌年一月,衛生部下令封城,勒令大部分居民必須留守家中四十日並派員巡邏調查,厲行宵禁,嚴禁一切聚會,違者可處罰款及監禁。全城隔離之下,死亡率繼連續三月高企,到二月份終見下跌。
一來知情不報同屬犯法,二來衛生部懸賞告密者,加上居民留守家中,較多時間監視鄰居,違例出入禁室的比率冠絕同類罪行:有趁疫爆竊,也有人出門捉走地雞被捕,更多人因逃離疫居而身陷囹圄。疫埠一片肅殺,依然有佛羅倫斯人樂觀應對,未料誤墮法網:兩名少女趁母親被隔離,找來樓上鄰居跳舞遭到告發,連累朋友父母惹上官非;又有兩名姊妹出於無聊幫胞弟打扮,被衛生部警察門外窺見,一併告上法庭。以街頭犯罪為名的檢控之中,有五份一屬於「聚眾玩樂」,吸引大批市民(包括軍人)參與引起。亦有一般市民試圖如常過活,視隔離令如無物:例如一名母親將衣籃從窗戶吊運給樓下現正被隔離的兒子,只為幫他縫補長褲,結果事發被捕;有人途經朋友家門,對方在屋內問候,隔門回應一句已犯法就縛,其後無罪釋放,只因交談距離恰好夠遠──隔門交談在封城期是一種新興流行罪。
當時佛羅倫斯社會視窮人為播疫者,未必完全無根無據。城中三萬窮人之中,的確有基層人士不顧安危照料親人,又因衣物短缺,往往重用感染者的衣服,結果自己罹病又傳染別人,就此全家斃命。加上歐洲十七世紀初飢荒普遍,穀糧價格日升,工資卻持續下跌,政局不穩,宗教衝突時有發生,爆發瘟疫之前,佛羅倫斯早已失業為患,飢民遍地拾荒為食,疫症一殺到,自然毫無抵抗力。此外,邊緣人如乞丐與猶太人被圈禁,後者罪在「身上發出惡臭」;娼妓和嫖客亦被針對,前者概因「賣淫招致神怒」以及「身體在性行為期間發熱致使健康削弱」。
富人、神職人員與統治階級其實同樣漠視種種禁令,分別在於一種叫犯法,另一種叫特權。美第奇家族就如常邀請宮廷畫師上門繪畫;有錢夫婦仍然可以出遠門參加婚禮;「文明人士」(gente civile)染病身故可葬於教堂中的家族墓地而非城外的萬人塚,衛生大臣死於瘟疫的妻子就落葬於教堂,而她生前的僕人則要被隔離。時任衛生部顧問 Antonio Righi 用身體論比喻貧富之別:富人是健康的心臟和大腦,窮人則是滋生疾病的低級器官。
佛羅倫斯封城下,教堂關閉,學校停課,酒館旅店歇業,球類運動絕跡,節慶活動通通取消,除少數行業外一概停工──唯有一名印刷商由於子女不是已病逝就是隔離中,把心一橫犯禁離家寄情工作。街頭但見瘟疫醫生全身衣物塗蠟密不透風,鳥嘴面具內塞載各種消毒用香料,手持長棍以防一切直接接觸,隔門為居民看診;神父挨家挨戶拜訪,在門外一邊傾聽信徒告解,一邊手拿蠟布掩口防止吸入「病種」,星期日早晨則在街頭舉行彌撒,神父鳴鐘示意,家家戶戶點起蠟燭,憑窗遠眺,禱告聲響遍全城。
佛羅倫斯家居檢疫者有三萬多戶,隔離期間衛生部包辦食物、酒水和木柴,每人每日獲發兩片麵包和約一品特酒,配菜──肉類、米飯連芝士、香腸或沙律──按日輪替。衛生部斥巨資補貼飲食,並非全然出於善意,而是認為基層的劣質飲食習慣促成染病,措施亦不無爭議,有精英分子就批評做法「養懶窮人」,令人以後無心工作。衛生部每日為隔離所數以百計的病人處方萬靈藥底野迦(theriac)、摻入珍珠粉或蝎子磨末的烈酒以及苦檸檬蘇打,醫藥費又是一大手筆。其他公共衛生措施如檢疫統計和運送疑似病患則下放給各類團體執行,特別是宗教慈善組織。
單看帳簿或許會覺得衛生部慈悲為懷,但如考慮到官方採取的刑罰,則可見其鐵腕一面。窮人違反禁足出門,會被公開鞭笞或酷刑嚴懲,其中一成多人被處以吊刑(strappado):用繩環捆手腕,吊到一定高度再放開任其俯衝,輕則脫臼,重則昏厥,隨時不治。偷竊空屋則處以罰款,底層人士交不起就被送往隔離所工作。1630年9月至翌年七月間,佛羅倫斯法院就566宗違反隔離令罪行判決,有六成處以短期監禁──瘟疫期坐監相當於判死──另有約一成人再加罰款,罰款用於補貼衛生部的開支。窮人享用的腸仔/沙律同樣出在窮人身上。
瘟疫肆虐佛羅倫斯一年之後平息,街頭風景與該年初夏的聖體聖血瞻禮同樣令人久違。回顧四百年前的抗疫舉措,酷刑除外,今日似乎野蠻依舊,仍然可見官方人員入屋搗亂聚會,甚至上門強捉居民移送隔離營。不過古人亦有勝於今人之處,譬如早有封關堵截感染源頭意識,徵用偏遠山區別墅而非市區設施作為隔離中心,而且歐洲普遍善待醫護:曾有兩名市聘瘟疫醫生在赴任途中被綁架,由巴塞隆那政府繳付高額贖金搭救。一場疫症,揭露現代人原來未曾擺脫蒙昧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