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活在「過勞時代」,並且過勞而死──《過勞時代》中文版自序

書序

我們都活在「過勞時代」,並且過勞而死──《過勞時代》中文版自序

* 原文為〈中文版自序〉,刊於森岡孝二《過勞時代》(香港:中和,2019),題目為編軒擬定。

本書日文版於2005 年出版,承蒙讀者喜愛,至今已再版十二次。

今年四月,韓文版《過勞社會》也已出版。我在本書中指出,二十世紀八十年代至廿一世紀初,全世界範圍內的勞動時間縮短趨勢已然停止,「過勞」再次成為社會問題,引發關注。而這一轉變的背後,是全球化發展、信息通信革命、消費社會的成熟、雇傭與勞動限制的放寬、新自由主義意識形態席捲世界等資本主義的劃時代轉變。

如今這些轉變仍在繼續。就全球化而言,世界新興國家在這一時間內實現了經濟的飛速發展。其中,中國尤為搶眼。從IMF(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統計的1988 年至2018 年世界各國名義國民生產總值曲線來看,美國與日本的名義國民生產總值增速分別止於3.9 倍和1.7 倍,而中國則高達34.2 倍。1988 年,中國名義國民生產總值尚處世界第八位。然而到了2018 年,中國已超越日本躍居第二位,並預計在2030 年之前超越美國,成為世界第一經濟大國。

在這一經濟活動全球化的背景下,日本企業不得不與經濟高速增長的新興國家展開較量。為削減勞動成本,日本企業被迫採取非正式雇傭制度,即增加兼職員工、派遣制員工等低薪金、按時計酬的員工。但另一方面,許多正式員工也因工作時間延長、裁員、降低工資等問題承受着越來越大的壓力。從目前狀況來看,勞動基準已突破底線。而這樣的全球化過勞競爭勢頭仍將在未來繼續發展。

從信息通信革命來說, 1997 年,日本的網絡利用率(六歲以上人群的個人普及率)為9.2% 。但是到了2013 年,該比例突破80% 後,日本的網絡利用率便止步於此,直至今日。近幾年登上歷史舞台的智能手機在2010 年時使用率僅為9.7% ,但是到了2017 年,日本全體國民的智能手機使用率已超過70%,在20 歲及30 歲年齡段甚至達到90% 以上(以上數據均來自日本總務省《信息通信白皮書》, 2018 年)。

我在本書中談到,隨着信息通信技術的戲劇性發展以及工作速率的大大提高,基本單位時間內的競爭變得愈發激烈。與此同時,各類通信手段也使工作時間與個人時間之間的界限逐漸模糊,不管人在哪兒,工作總是如影隨形。在本書出版後,這種信息化帶來的新型過勞問題仍將不斷加劇,人們所承受的工作壓力和精神負擔也將越來越大。

本書成稿時,日本社會正開始以「格差社會」一詞來形容低薪勞動者不斷增加、經濟上的不平等不斷擴大的問題。緊接着,「working up」一詞又成為反映日本社會問題的流行語。另外, 2004 年戴維.K.希普勒於美國出版的《窮忙》(The Working Poor)一書也於2007 年在日本出版(森岡孝二、川人博、肥田美佐子譯,岩波書店)。

也是在這個時期,年輕一代開始廣泛使用「黑心企業」一詞來指代「不想就職的公司」。許多黑心企業要求員工沒日沒夜地加班,然而加班費要麼少得可憐,要麼乾脆沒有。另外,在黑心企業成為社會問題的同時,長時間勞動以及工作壓力導致的過勞自殺(雖與狹義上的過勞死──心腦疾病突發致死有所區別,但在抑鬱症等精神障礙導致自殺這一點上,這種過勞自殺無疑是一種廣義上的過勞死)也成為年輕一代的多發病症。

以兼職員工為代表的大多數非正式員工都是短時工。因此,當非正式員工佔所有員工的比例升高時,所有員工的平均勞動時間便隨之下降。從總務省發佈的《勞動力調查》來看,從半世紀以來平均勞動時間最長的1988 年一直到2015 年,每週工作不滿35 小時的短時工比例由12% 攀升至了30%(男性由5% 至12%,女性由24% 至47%)。同一時期,所有勞動者的年均勞動時間也隨之由2480 個小時降到了2044 個小時,降幅高達300 小時以上。

但是,只看所有勞動者的平均數值根本不足以討論日本人的過勞問題。近年來,女性長時間勞動導致過勞死的問題也開始受到人們的關注,但從整體來看,男性正式員工的過勞問題更為嚴重。2016 年,每五年實施並發佈的《社會生活基本調查》結果顯示,男性正式員工的每週勞動時間為53小時,換算成每年則超過2700 小時。這一數據與日本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的勞動時間基本無異,這就意味着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日本男性正式員工的長時間勞動問題從未得到解決。

即便在全世界範圍內,日本也是長時間勞動問題最為突出的國家,這是眾所周知的。綜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關於正式員工的勞動時間調查數據以及日本《社會生活基本調查》數據來看,日本男性正式員工比英美兩國男性每週要多工作大約10小時(每年500小時),比德法兩國男性多大約12 小時(每年600 小時)。

即便羅列以上數據,也不能說明日本過勞死職場中的超長時間勞動問題。本書日文版出版時,曾在富士通子公司擔任SE(系統工程師)、於2006 年1 月過勞死的西垣和哉(二十七 歲)正處於其業務最為密集的時期,他曾一個月內加班129 小時,連續工作高達37 小時。另外,著名大型廣告公司電通也發生過類似事件。

畢業於東京大學的新員工高橋茉莉(二十四歲)僅入職八個月,便於2015 年12月過勞自殺。2016 年10月,該事件一經對外公佈便引起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關注。經勞動基準監督署確認,高橋在出現症狀前的一個月內曾加班長達105小時。在這期間,她還遭受着來自上司無休止的騷擾。

在現代日本,員工拼上性命的長時間勞動之所以能被容忍,是因為《勞動基準法》不過是漏洞百出、有名無實的法律。該法雖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命令員工每天工作超過8 小時、每週超過40 小時,但事實上,用人單位只要與由超過半數員工組成的工會或者可代表工會的過半數員工代表簽訂名為「三六協議」的勞動合同(基於《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的關於非正常上班時間及節假日工作的勞動合同),並向勞動基準監督署提交申請,便可無限制地驅使員工工作。在中小企業中,未簽訂「三六協議」但依然命令員工長時間加班的企業也不在少數。

日本的過勞問題有以下幾點特徵。一、「三六協議」使得勞動時間上的限制被解除。二、存在「男加班,女兼職」的性別分工。三、長時間加班常態化,無償加班氾濫。四、工會缺少對加班的限制力。可以說,第二點及後面的幾點特徵皆是由第一點特徵衍生出來的。

到了1998 年,舊勞動省(現厚生勞動省)大臣對外宣佈,政府將在基於「三六協議」的非正常勞動時間上設置每天15 小時、每月45 小時、每年360 小時的上限。但是,該限制並不包括節假日勞動,同時還缺乏法律強制力,僅是目標性的指導標準而已。

此外,該限制還存在一定的漏洞。只要事先說明需要解決臨時性特殊問題,如預算、結算或其他業務繁忙、交付期臨近、需要應對大規模投訴以及機器問題,等等,並同時簽訂附有特殊條款的合同,用人單位便可以超過上述限制自由地延長勞動時間。與此同時,建築、駕駛、研究開發等業務甚至不適用於限制延長勞動時間的指導標準。而在後文提到的「勞動方式改革」中,此種狀況的大框架也未發生變化。

工會如果有實力的話,便可以制止「三六協議」帶來的勞動時間的延長。但實際上,由於工會成員要以加班費來補貼薪資低下帶來的缺口,大多數工會對限制和縮短勞動時間並不積極,也接受允許了可導致過勞死的超長時間額外勞動的「三六協議」。

安倍政府以「勞動方式改革」為名,在勞動時間制度方面提出以下幾點改革措施。第一,擴大裁量勞動制。在勞資雙方簽訂的一定時間內進行勞動,即便多勞動也不支付加班費。第二,建立「高度專業制度」,將大企業的骨幹正式員工排除在勞動時間限制之外。第三,為使可導致過勞死的長時間勞動合法化,給加班時間設置上限。其中,第一點明顯是基於虛假數據提出的方案,因此很快被從法案中刪除。但關於第二點和第三點,政府卻無視在野黨和社會輿論的反對,在先前的通常國會會期末強行通過了法案。

然而另一方面,消滅過勞死的社會運動也在不斷壯大。2014 年6 月,「反思全國過勞死家庭會」與「過勞死辯護團全國聯絡會議」等運動熱烈展開並開花結果,由議員提出的《過勞死等防止對策推進法》(簡稱《過勞死防止法》)得到議會一致通過,並於同年十一月開始施行。與此同時,「過勞死等防止對策推進協議會」成立,此前計劃的過勞死防止政策綱要也於2015年7月由內閣會議決定。此外,過勞死等實際狀況的調查研究、過勞死預防啟蒙、協商機制的完善、對民間活動的支持也在同步進行中。

但即便如此,包括過勞自殺在內的過勞死仍然頻繁發生。截至目前,《過勞死防止法》與政策綱要在防止過勞死的問題上並未表現出明顯有效的徵兆。

《過勞死防止法》施行三年後,政府重新評估了政策綱要,並於前段時間決定了新的政策綱要。從民間團體「過勞死防止中心」進入「過勞死等防止對策推進協議會」的七名委員要求新政策綱要明確過重勞動對策,編入職場騷擾的防止措施,明確用人單位及工會的責任和義務,導入間歇休息制度以確保當天下班至次日上班之間有一定的休息時間,強制要求企業嚴格把握勞動時間,考慮青年、老年以及殘障人士的特殊性而非一成不變地對待所有員工。這些要求雖然在很大程度上被反映在了新的政策綱要中,但受制於現行的《勞動基準法》,在限制和縮短勞動時間這一點上,新政策綱要依然有很大缺陷。

過勞死作為嚴峻的社會問題被日本國民所熟知,是始於1988 年的「過勞死110 熱線」(律師團開設的集中電話諮詢服務)。「過勞死110 熱線」開設之初,過勞死僅被視為日本特有的社會問題。

然而到了今天,過重勞動與過勞死已成為世界性問題,尤其在韓國和中國已日趨嚴峻。有鑒於此,過勞死防止學會在今年6 月2 日至3 日於札幌市北海學園大學舉辦的第四屆大會上進行了「中日韓.過勞死防止國際研討會」。本次大會有十二名中國學者及九名韓國學者參加。

在本次研討會上,中國適度勞動學會會長楊河清教授(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針對中國過勞問題的研究現狀做了報告。韓國過勞死預防中心事務局局長鄭秉旭律師對韓國的過勞死預防運動進行了報告。最後,日本過勞死律師團代表幹事松丸正律師對過勞死110 熱線運動開展三十年的狀況進行了報告。

進入廿一世紀,中國關於過重勞動和過勞死的研究逐漸擴大。

2012 年,「中國適度勞動研究中心」(現在的「中國適度勞動學會」)成立,並對勞動時間、過勞、精神壓力、健康管理等問題進行了跨學科研究。去年九月,韓國多個勞動、市民團體組成「過勞死OUT 共同對策委員會」。同年十一月,「過勞死預防中心」成立。同時,在總統文在寅的努力下,韓國《勤勞基準法》於去年修訂。從今年七月開始,此前的「每週68小時勤務制」將向「每週52 小時勤務制」逐步轉變。與此同時,每週40小時之外的加班時間上限被設置在了12 小時,而此前利用行政解釋使其適法的每週16小時的節假日勞動也被廢止。

在距今一百五十多年前的1866年9月,「國際工人聯合會」在日內瓦召開。大會基於馬克思起草的《臨時中央委員會就若干問題給代表的指示》提出:「限制工作日是一個先決條件,沒有這個條件,一切進一步謀求改善工人狀況和工人解放的嘗試,都將遭到失敗。……我們建議通過立法手續把工作日限制為8小時。」並宣佈將8小時工作制作為世界勞動運動的共同目標。

1886 年5 月1 日,美國工人舉行芝加哥大罷工以要求八小時工作制,此即五一勞動節的起源。1917 年俄國十月革命爆發,八小時工作制在世界上首次以一國一般法的形式公佈。1919 年,剛剛成立不久的國際勞工組織(ILO)通過了第一號公約,規定工業、工廠的工作時間每天不得超過8 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8 小時。

時間已過近百年,距離日本首次確立八小時工作制的1947年《勞動基準法》出台也已過去七十多年。然而直到今天,日本規定每天工作8 小時、每週工作40 小時的法律仍是一紙空談。必須要說,即便保守估計,現實中的日本全職員工每天也要工作10 小時,每週工作50 小時。

日本的長時間勞動是阻礙中韓兩國縮短勞動時間的重要原因。相反,中韓兩國的長時間勞動是推進日本長時間勞動進一步加劇的重要原因。不只是中日韓三國,在勞動時間問題上,全世界的員工都在與經營方進行着艱難博弈。如果中日韓三國乃至世界各國的勞動者不能齊心協力,這場博弈的勝者將不會是勞動者一方。

馬克思和恩格斯在1948 年的《共產黨宣言》中呼籲:「全世界無產者聯合起來!」然而,全世界勞動者首先要聯合起來完成的任務,是限制和縮短勞動時間。這便是隱藏在本書中的秘密,希望讀者諸君能夠從中領悟這一點。

 

2018 年7 月

發佈留言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