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聖經列王記第四章第三十三節(kjv):「And he spake of trees, from the cedar tree that is in Lebanon even unto the hyssop that springeth out of the wall: he spake also of beasts, and of fowl, and of creeping things, and of fishes.」這就是本書書名中能跟動植物說話的所羅門王。一般來說,能跟動植物溝通或許有些荒誕(當然現在有所謂的寵物溝通時能去閱讀動物所傳達出的訊號),尤其是著作所身處的年代,然而身為動物行為學家及1973年諾貝爾生理學得主的康拉德.勞倫茲(Konrad Lorenz)相信這種能力,因為他自己不需要像所羅門王靠魔法戒指就能做到。
對真實的堅持
在序中,作者提到他寫這書是因為虛假糟糕的動物學著作到處充斥,為讀者灌輸錯誤觀念無從計量,令其憤怒。固然,創作有其自由,文學也會有與事實不符的地方,像是把動物擬人化,但作者認為藝術家們都應該清楚地知道:「他們所表現的哪些細節不是真相,這是他們的神聖責任。」接着作者說:「大概再也沒有比用詩的特權來掩護自己對事實的無知,更違反藝術、更使人輕蔑的了。」(作者不齒這種利用某種抽象的領域做為自身無知而遁入其中的行為)又或,很多觀念不只是以訛傳訛的謠言,更可能是披着科學外衣的偽科學,比如常見如自然定律般的異性相吸。作者飼養一隻雌穴烏,取名為 Jock,發現牠竟然追求作者家中的女傭,就像一般雄鳥對待伴侶一樣,而另一隻雄鳥也會把作者當作雌穴烏,引作者進入其所築的窩。作者對此觀察,破除像是異性相吸的「迷思」。身為科學家的勞倫茲在這本科普著作中宣稱,他要做的科學家的工作:嚴格紀實,將真相予以呈現,這就是他對真實的堅持。
自然的魅力及其模樣
作者雖是動物學家,本書雖是動物學的著作,但其中也有提及昆蟲及植物,可想而知他愛的對象不僅動物,更涉更大的自然。他在書中毫無遮掩地表白。作者認為,自然無需透過藝術創作,本身的樣態已然很美。
穴烏的婚姻很有趣,配偶雙方無論關係如何,一定砲口一致對外,夫妻之間是沒有啄序(鳥的社會性階級排序)的,配偶地位在社群中是相等的(不過有一條潛規則,沒有公鳥能跟比自己地位高的雌鳥結婚)。更有趣的是,作者飼養的穴烏群中原先的領袖被外來的浪子穴烏打敗,新王所看上了弱小穴烏,這弱小穴烏原先要看其他鳥的臉色,然而因與新王結合,使其地位竄升至頂,讓這弱小穴烏趾高氣昂起來。作者觀察到,這隻小穴烏大無畏地走向原先在餐盤用餐的舊王,舊王竟默默讓位。這隻弱小穴烏認清自己的地位後,不像一般高地位穴烏容忍低地位穴烏,牠一有機會,就辱罵從前高位的鳥。書中充斥這類對於動物的描述,雖是擬人,但作者卻解釋道:「你大概覺得我太把動物『人化』了?也許你不知道我們常說的『人性弱點』,實際上比人的歷史老得多,它常常是我們和其他的高等動物所共有的特性。相信我,我並沒有錯把人的特性加在動物身上,正相反,我只是想指給你看,一直到今天,我們人的身上還存留下很多很多的動物性呀!」
像是這種「很像人」的例子,也可以從作者養的一隻母鵝中看見。這隻母鵝是一窩六隻小鵝中的生還者,其他鵝都死於肺病,只有這隻母鵝在雞群中長大。母鵝長大後被配上漂亮的公鵝,但母鵝卻看上了一隻公雞,整天向公雞示愛,又不許那隻公雞和其他母雞配對,還會吃醋,而從頭到尾公鵝都不被放在眼裡──在我來看,這好比人類社會,自我形象是從他人眼光建立的。
而更為人所熟知的,莫過於本書所提到的印痕(imprinting)。主角是一隻剛破蛋的小雁鵝,破蛋後直愣愣的盯着作者看了好久,作者原先想把這隻小鳥托給白鵝養育,因而把小雁鵝放在白鵝腹下,但小雁鵝卻發出「vee-vee-vee」的聲音,縱使白鵝以「哥安-哥安-哥安」的聲音來安撫也沒用,小雁鵝鑽出來放聲大哭跑開,「普噓普-普噓普-普噓普」,是遭到遺棄的悲鳴。作者再把小雁鵝放到白鵝腹下,小雁鵝還是帶着悲鳴,搖搖晃晃的快步跟上,作者萬萬沒想到自己竟然已被當成/成為了雁鵝媽媽。不過勞倫茲還是很盡責地,往後養育這隻後來被取名為「瑪蒂娜」的小雁鵝。這個溫馨的故事不僅叫人看見印痕,也可以在其中看到作者對於生命的關懷與愛。
勞倫茲身為動物學家,飼養的動物物種非常,都為他帶來不少快樂,「[……]牠們使我覺得自己和那默默運行的大自然,又重新建立了交情。」或許,我們不時想養動物的欲望,就像作者所說的:「人類為了得到文明和文化的超然成就,就不得不有自由意志,更不得不切斷自己和其他野生動物的聯繫。這就是人所失掉的樂園,也是人為文明不得不付出的代價。我們對於世外桃源的嚮往,不外是我們對這條斷了的線頭所表示的一種半知覺式的依戀。」自然本身的模樣,就吸引着人們的嚮往。
道德與武器
本書末章是「道德與武器」,很貼切地表達了其中的訊息,當中探討:為甚麼對於同類,狼或狗這種比較凶猛的動物反而會自我約束?牠們在打鬥勝敗分曉後,敗方會將頸子(最脆弱的地方)露出,而勝方的利齒雖離敗方頸子不到一英寸,卻絕不會出擊使對方致死。相對地,看似無害的斑鳩與家鴿,若被放在密閉空間(原先欲使其交配),雙方打鬥過後,敗者頭、頸和背的毛會被拔光,且血肉模糊至瀕死,即便逃走也會被勝方繼續啄擊,一直凌虐。
作者提出演化論上的解釋,說這種約束是隨着動物身上的武器一同發展的,「[……]如果狗和狼不顧後果,毫不在乎地咬着同伴的頸子,並且真地將牠推搖至死,那麼不用多久牠們就要滅種了。」這也就是為甚麼作者把本章取名為「道德與武器」,也就是說,對於同類攻擊程度的限制,是伴隨着物種身上武器的發展而發展。於此,我們也可見人的天真,常常把自身的想像和價值觀套用在動物身上,才會有壞的大野狼與和平鴿這種想像產物。
最後,勞倫茲雖然是動物行為學家,亦不忘提醒人類,我們的武器不長在身上,不是演化而來,而是出於自由意志製造的,所以並沒有隨着武器演化發展而來的本能性約束,「[……]沒有這種禁忌,人類一定會用自己創造的東西毀滅自己;因為我們沒有本能可以依賴,我們必須有意思地培養出這一類的約束和禁律。」作者引用他在1935年發表以〈動物的道德和武器〉為題的文章總結:「我們將來總會碰到作戰的兩方都有能力將對方殲滅殆盡的一天,也許有一天我們人類自己就會分成像這樣敵對的兩個集團。到時我們是學鴿子呢?還是學狼?整個人類的命運可能就決定在這個問題的答案上。」
本書德文原版出版於1949年,其時已見核武器的威力。此後雖然沒發生核戰,冷戰時期的軍備競賽使核子威脅持續上升,即便後來有減低軍備的協定,威脅仍然高漲。至今,核武所具備的破壞力已不曉得能摧毀地球多少次了,世界卻沒有脫離國際上的核武恐怖平衡。動物學家在其著作上給我們的警示,過了七十年,我們人類還不反省嗎?
附註
勞倫茲曾加入納粹,並接下大學主席職務,然事後感到後悔。另外應注意,當時的科學知識跟今日也有相當的落差,我們既不應以後見之明漠視過往之果實,也不應逕將昔日之成果盲目地套用於現今。如同顏聖紘教授之評論所提及之例:「[……]談到狗與狗之間的交互關係時,勞倫茲認為由於『每一種狗含有狼血統的差異』,造就了狗在性格上的差異。這點可能並沒有被現今科學所支持。動物的性格具有非常大的個體變化,除了來自親代的遺傳貢獻之外,還可能受到胚胎發育時期的表徵遺傳因素,以及日後因環境或與其他動物的交互關係所形塑。」(見顏聖紘,〈找到人與動物的最適距離:《和動物說話的男人》評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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