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與「性」經──《神與性:聖經究竟怎麼說》

書序

《聖經》與「性」經──《神與性:聖經究竟怎麼說》

文章為《《神與性:聖經究竟怎麼說》(小島工房策劃、游擊文化出版,2018)推薦序,獲授權轉載。

讀神學以來,一直特別喜愛希伯來聖經。除了老師生動熱情的講課動人心弦之外,更因為喜愛希伯來聖經中林林總總的戲劇化故事、人物,以及濃厚的歷史感,讓一位創造天地的神立體並生活化地具現人間。希伯來的上帝,有名的無名的耶和華(Jehovah)、伊羅興(Elohim)、阿多奈(Adonai)等,有不同的性格展現,在不同的歷史時空中顯示出威嚴與感性,有喜有怒、有極其殘暴地擊打祂要擊打的族群、有最寛厚的仁慈及憐恤,深不可測、卻又親切可及。另一方面,故事發生的歷史場景複雜多變、人情世態真實得有時令人難堪。人的自私、貪婪、驕恣、自相殘殺、彼此勞役、剝削、愚昧,以及他們的勇敢、無懼、智慧、對神的信服、對兄弟友人無私的款待等,都叫人咬牙切齒、刻骨銘心。

相對於希伯來聖經,大概因為對希臘哲學二元世界不甚了了,新約書信的說道始終未能完全投入。福音書則例外。耶穌的故事從出生開始就引人入勝, 他與門徒及周圍社群的互動充滿睿智,他的神蹟亦滿載喻意,每每出人意表, 叫人雀躍和期待。希臘羅馬時代的猶太社會人心叵測依然,但耶穌的悔改及饒恕的訊息,愛及罪人和仇敵的教導與身體力行則讓人動容。《聖經》之能躋身偉大文學經典之列,當之無愧,它的故事節節教人着迷。

喜愛《聖經》的豐富多元,與成為我認知世界的一個主要分析角度一直互為牽引。《聖經》的女性主義閱讀為我對這部基督宗教聖典的理解更添色彩。因着對二十世紀這個至關重要的文本分析工具的興趣,《聖經》於我不再是一份等待翻閱或記誦的文字記述,而是一本向生命開放的文本。它與讀經的人可以不斷交錯對話,讓閱讀成為一個來回穿梭歷史和當下的旅程。我曾借用保羅.利科(Paul Ricoeur)對三重文本世界的不同存在狀態(being-in-the-world、being-behind-the-world、being-in-front-of-the-world),引申作《聖經》閱讀過程的理解。《聖經》文本背後有深厚的歷史背境、其中有文字及敘事的各種表達形式和脈絡,還有不可缺的,就是文本面前的讀者和他們所身處的世界。只有三重閱讀並重,才可以讓《聖經》的豐富意義立體再現。

女性主義正好是引介讀者參與這互動閱讀過程的一個重要視角。有人誤以為女性主義閱讀會損害《聖經》的威權,將一些無關宏旨的邊際議題強加於本應完美無暇的神聖啟示之中。事實剛好相反,女性主義《聖經》閱讀突顯了人類在不斷探索認識神的路程上遭遇到的各種張力,將神的轉化力量變得更加真實。女性主義《聖經》閱讀令人可懼的,只是在檢視人的歷史過程中,揭露社會制度的不義,以及女性和其他邊緣族群如何被物化,成為父權宰制中可供買賣的財產。女性的性,常常成為她們被凌虐及置於低賤一角的源頭。

《神與性》一書令人可喜的是,它毫不隱晦地正面處理性別主義中的一個核心問題:性。無疑地,「男女之別」正在於性。〈創世記〉一開始抛出兩個創造故事,其重點也在於人的創造,就是設置性別,造男造女。原因很明白, 人類繁衍的關鍵是性。我在大學教授「神話與想像」一課時,就喜歡比較不同文化傳統中的創造神話,以豐富同學對創造天地的想像和理解。中國少數民族流傳的一個創世神話,講述女媧在河邊照自己的形象用泥做了一堆小人兒嬉戲。直至小人兒一個一個死去,她才驚覺做得不全。於是她將新一批小人兒的一半各自加了個小辣椒,他們就生生不息。故事巧妙地將創造者和被造之人的形象相通,並把性別的創造和繁衍的重要都勾勒明白。

相對於〈創世記〉中人對性的「認識」導致受罰,美索不達米亞史詩中的恩奇杜(Enkidu)與女神相遇,通過六日不眠不休的親密交媾,正式擺脫獸性,「認識」文明。在這裡性不單為繁衍後代,更是令人進入到相互的關係之中, 再轉化成為社會前進的動力。這歷史上最早的史詩故事將性與知識和文明連結,正好與麥可.庫根在《神與性》闡釋眾多希伯來經文中「性即認識」的意思相呼應。性的根本就是生命,是知識的起源,是神創造世界和人的關鍵所在。性究竟有何所懼?

《神與性》用最淺白的語言,最直接地援引經文作證,數說《聖經》中種種與性有關的故事、敘事、象徵和比喻,巨細無遺。庫根成功引證了《聖經》 經文中看似處處就性進行約制、其實正是無處不性的說法。經文中牽涉尊貴族長、君王、長老等的亂倫、強姦、偷窺、強搶人婦、妻妾成群、出賣妾侍閨女, 在男權社會中一概視若無睹、對受暴女性的無助不以為然。對於女性作為一個性別的載體,庫根非常着緊。秉承女性主義的嚴厲批判,他剖析經文世界中父權社會對女性尊嚴和價值的無視及貶抑,可說毫無懸念。

對於有關同性戀的經文,庫根是相當中肯的。一方面,大衛與約拿單的同性相親有其古代猶太社會重視兄弟情誼的濃烈背境,不宜妄加猜度。另一方面, 將所多瑪的罪惡拉扯為同性戀之罪,並以毁滅所多瑪城作為神不容許同性戀的明證,則絕對不可苟同。若認真查閱,經文中男男同睡、女女的逆性關係,並不比其他貪婪或偷竊的罪重。經文的各自處境,如何通過文本的鋪陳,再與經文前面的閱讀者進行對話、溝通,而在上主的大愛中如何重新認識愛慾的關係及其精義所在,自是今日教會和信徒不能逃避的責任。

對於女性和性的關注,是否會對《聖經》不敬?關鍵在於女性與性是否與神聖相悖,以及怎樣去理解性作為神聖創造的核心部分。所以,最根本的問題是我們對性及《聖經》權威的看法。真正對《聖經》不敬的,不是關注經文中就性的談論,而是閱讀者忘記了經文要認真深入詮釋的需要,容讓自己受困於對性和《聖經》權威的惶惑與恐懼之中。恐怕那才是最大的不敬。

《神與性:聖經究竟怎麼說》

作者:麥可.庫根(Michael Coogan)
譯者:黃恩霖

出版社:游擊文化
書系策劃:小島工房
出版日期:2018.6.1
頁數:288

 

目錄

序言

第一章 聖經中的「認識」:談論性

第二章 他要管轄妳:女人的地位
寡婦|童貞|女性的公共角色|女性的家居角色

第三章 像初始那樣?結婚和離婚
墮胎|受人安排的婚姻|內婚制與外婚制|多偶制|離婚

第四章 你不可:聖經中禁止的性關係
通姦|與家族成員發生性關係|其他禁止的性關係|聖經中的同性關係

第五章 以色列中的醜事:強暴與賣淫
強暴|賣淫

第六章 上帝的胯下之火:神話和隱喻中的上帝之妻
神話和隱喻|神話中的耶和華眾妻|古以色列的多神信仰|耶和華的眾子|智慧女神|隱喻中的耶和華眾妻|隱喻的問題

結論
致謝
參考書目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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