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打壓還是小懲大戒:讀邢福增《新時代中國宗教秩序與基督教》

書評

政治打壓還是小懲大戒:讀邢福增《新時代中國宗教秩序與基督教》

中國的政教關係,很複雜,也很簡單。

中大崇基神學院院長邢福增教授以基督新教及天主教為個案研究,聚焦在2016年以來中國政府對基督教建築物及組織的取締動作,針對近年中國宗教政策的改變寫成多篇文章。2019年,德慧文化把這些文章輯成《新時代中國宗教秩序與基督教》在香港出版,[1] 用一本書的篇幅呈現了這個又複雜又簡單的關係。《新時代中國宗教秩序與基督教》(此後簡稱為《新時代》)全書就內容而言分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從導言一直到書中的第五個副題「新時代—中國基督教」為止, 第二部分則是「新時代—中梵關係」,第三部分就是「外篇—『六四』三十年悼劉曉波」。我的評論集中在第一和第三部分有關的內容。

邢關注的是在夾縫中生存的群體。又因為中國特殊的「黨」「教」關係,嚴格來說,整個基督教和天主教都在夾縫裡掙扎,但大家總習慣聚焦在兩類群體:地下家庭教會與植根地方的已登記(合法)教會。對於前者經常被提及的問題是,在何種條件下,地方政府會默許非法的家庭教會繼續存在?對於後者的問題就是,為甚麼合法的教會有時候還會遭到打壓?要對這個議題產生認識,我們必須一開始就打破一些刻板印象。跟一般的印象不一樣,許多(地下)家庭教會跟地方(縣級)政府都有良好的關係;[2] 假設已登記的教會完全沒有自主性也是不符合現實的。地方當局與「非法」的家庭教會長時間互相容忍,官方宗教組織(三自和兩會)也容許「合法」的教會長時間不受真正的管控。這些互相守住底線又不挑釁對方底線的做法都加強了威權體制的韌性與生命力,過程中也改變了自己。邢的興趣在這些「夾縫中的群體」與官方互動之間的前世今生:拆十字架是政治打壓嗎?打壓的起因是甚麼?打壓代表著官方全國性的政策立場嗎?這些都是作者在書的第一部分要問的問題。

 

具中國特色的「『黨』『教』關係」

楊鳳崗教授在序言的第一句就點破了為甚麼中國的政教關係會「簡單」:中國沒有嚴格意義上的「政教關係」,所謂的「政教關係」在中國其實是政府與宗教組織的關係。(ix)[3] 在中國,宗教組織,就像云云眾多中層組織一樣,在組織上從屬於黨,也是統戰機關的目標之一。政府體制內的「愛國宗教組織」包括天主教的省兩會(天主教愛國會及教務委員會),基督新教的基督教協會(「基協」),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三自」);然後各級政府都設有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那是隸屬於省市人民政府的機關。省兩會及基協的正式功能是作為「聯繫政府與教會之間的橋樑」。另外設有「宗教工作三級網路和兩級責任制」去管理基層的宗教機構(包括家庭教會)。[4] 基督教組織必須向兩會及三自登記才能成為合法的宗教團體。 在這個意義下,中國並不存在著「宗教」作為獨立實體跟政權或是政府的關係。

但是,中國的政教關係也很複雜。說眾宗教組織都是黨的一部分,這只是從黨國出發的角度。實際上的情況是怎麼樣的呢?現實中我們不難發現從財政到人事都具相當獨立性的已登記與未登記的教會組織(「未登記」指未向省三治及基督教協進會登記的教會)。這種享有相當會眾基礎又不願正式地或非正式地從屬於兩會的教會(包括地下家庭教會及城市中的已登記教會)構成中國政教關係複雜性的第一層。未登記的教會故然容易成為被取締的對象,有些已登記的教會也只視兩會為橡皮圖章。但在組織上已從屬於兩會的教會又怎樣維持自己的獨立性呢?曹南來教授對温州教會的研究[5] 指出自古就發展出民營經濟文化的温州,有許多「企業家信徒」,單靠他們的「奉獻」教會在經濟上已能自給自足,故經濟上不用依賴三自。又因為基督教在温州有較長的歷史,温州的教會有自己的「牧職人員培養系統」,神學路線上也不信任三自,所以往往是決定了人事任命後才上報兩會。[6]

温州教會所具有的這種典型性格並不限於温州的教會。表面上是官方的教會卻維持相當的獨立性。大量游走於體制內外的教會對中國表面上相對單純的「黨教關係」構成壓力。在這個背景下,「合法」(向兩會登記)不是「非獨立」的代名詞,一個教會的「非法」性質(未向兩會登記)也不代表其行為不是憲法保障的基本公民權利。這是中國式政教關係的第二層複雜性。在中國複雜的政教圖象中,「宗教」非但與政府形成複雜的互動,「宗教」本身也是一個擁有多重意義的概念。在中國,「宗教」主要以三個不同的角色出現:第一,「宗教」可以指一個能與其他意識型態相競爭的理論系統;第二,「宗教」可以是一個象徵或符號, 例如說西方宗教有時候被認為是「文化殖民的象徵」。(在中國官方的語境中,西方宗教經常被視為一種跟「中國模式」對立,具威脅性並代表西方價值的政治符號。)第三,「宗教」可以指「中層社會」的其中一部分, 被稱作「宗教非政府組織」(「中層社會」的其他部分包括工會、基層互助組織、NGO等等)。在普遍受打壓的大背景下,很多本想以教會面目出現的宗教組織紛紛改以民間社團或NGO的形式出現。中國式政教關係的第三層複雜性是指「政教關係」中的「教」作為一個非同質性的概念。

 

從甚麼時候開始保衛十字架成為維權運動的一部分?温州教會作為一個個案研究

邢教授一系列的文章始於2016年中國政府開始大舉拆卸十字架及推出新政策禁止未成年人信教,而種種打壓正正集中在浙江、河南等傳統基督教大省。這當然不是中共立國以來的第一波對基督教的打壓,一般認為對基督徒的逼害在文革時到達最最高峰,而2016年以來的打壓又時值經歷着709大抓捕等中國公民社會的低潮期,人們還普遍地未來得及消化突然來襲的風雨。當中温州基督徒的遭遇確實令很多人感到訝異。温州是基督教最早傳入中國的地區之一,各種各樣的團契、家庭教會、秘密組織在逼害最厲害的時候反而更蓬勃地發展起來。深具韌性的基督教傳統與人力經濟資源令温州的教會長久而來與官方宗教機構有一種心照不宣, 雖遠猶近的關係。温州教會從來都不會質疑政府的世俗權威。地方政府也默認温州教會有民營企業家的支撐令他們享有經濟上與神學上的獨立性。這就造成一種印象──温州教會是相對不會那麼容易遭受打壓的;即便遭到打壓,它的本質也必然是非政治的。

這個論點在Brent Fulton的《中國城市基督徒》(China’s Urban Christians)一書中得到詳盡的闡述。[7] 在這本詳述中國新型城市教會的著作,作者斷言現今中國基督徒面對最大的困難並不是政治上的逼迫,所謂「中國基督徒遭受政治逼害」的敘事實際上是跟不上現實的發展。相反,現今中國基督徒被剝奪的是集會的自由(Freedom of Association),而不是信仰的自由(Freedom of Belief);[8] 只要不被視作對政權具威脅,嚴格意義上的「政治打壓」是不會臨到一般教會上的。邢教授在《新時代中國宗教秩序與基督教》的主要論點可說是對以上論述的駁斥。邢的看法可以被撮要如下:2016年後中國大陸的基督教教會(包括基督新教、天主教、體制內教會和「地下」家庭教會)開始普遍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壓,並且這些打壓都是政治性質的,儘管從表象上看這種種打壓(「拆除違章建築(十字架)」,保護未成年人,取締未登記宗教組織)不像是政治逼迫;大家也千萬不要以為只要不觸政治就能免受打壓。

無獨有偶,Fulton在書的第二和第三章用像温州教會這種城市教會經歷的大規模城市化來說明城市教會獨有的經濟及人事資源。因為充足的財力和一向的獨立性格,這些城市教會很多都是外向型的:它們不避忌關注怎樣讓他們的神學關懷跟社區有更廣泛的互動,他們也從不否認中共的世俗權威。這跟Fulton認為可以賴以支持他的另外一個觀點有關:這類城市教會從沒有意圖或實際上站到政府的對立面,故此也不會遭到所謂「政治打壓」。遭到打壓的原因更多的是因為這些教會擴充得太快,在管理上對中央構成困難。[9]

自2016年這波打壓以來,像Fulton持的這種觀點並不鮮見。這種觀點涉及一個邏輯:個人或組織遭政治打壓的必要條件是這個個人或組織的本質是反政府的,或者它很多的行為是站在政府立場的對立面的;而反政府的必要條件則是對當權政府世俗權威的不認可;温州大部分的教會都接受三自的權威,這跟他們大部分接受共產黨的世俗權威這個事實相一致;他們缺乏遭政治打壓的必要條件,故此他們遭到的打壓不會是政治性的。

有趣的是,我們同樣在温州教會的生態找到推翻這個邏輯的基礎。根據曹南來的研究,温州的企業家基督徒成就當地教會的去政治化,政教關係一向和諧。但一波又一波的「三改一拆」引發了愛國宗教團體的反彈。浙江省基督教協進會發表公開信,強調拆十字架完全沒有法律基礎。隨後,温州各縣市教會也紛紛發出公開信,認為拆十違憲,已嚴重侵害信徒的信仰自由。平信徒的維權意識被激發後,他們亦動員「反守為攻」的法律維權運動。有些堂會甚至與律師簽定了委託代理協定。趙思樂關於拆十架的長篇幅報導亦記錄了這些教會從前不願意接受採訪到如今連策略會議都不避諱記者在場的轉變。可見,在反拆十字架這件事情上,教會是不得已才走到政府的對立面,可是他們從來都很尊重政府的世俗權威。可見,有時候教會反對政府政策,並不意味著教會必然不接受政府的世俗權威。究竟是不是質疑當權政府的權威,這視乎你的視角。有時候,從黨國的角度出發教會的一些舉動是具威脅性的,但從教會的角度而言他們從未有挑戰乃至顛覆政府權威的意圖。現實上,跟政府作過各種妥協的教會組織都遭到不同程度打壓,這只凸顯了「只要不踩紅線就會『安全』」這種想法是多麼荒謬。

 

基督教中國化,抑或是建立具中國特色的「宗教」?

讀《新時代》一書另一樣讓我頗有感觸的是這個世代充滿具中國特色的「『宗教』話語」。在「區域個案──從中國耶路撒冷到中國加利利」,邢就引述浙江省委統戰部副部長兼省民宗委主任馮志禮2015年6月講的話,「信仰必須要內化於心」,信徒必須「尊重其他不信仰基督徒群眾的感受,使基督徒不斷取得社會認同」(169)。這段話好像在告訴你,人們必須在不同的意識形態或相競爭的「conceptions of the good」之間「取得平衡」,過份向某一特定宗教傾斜不是一個政府恰當的做法。但馮卻接著說,「三改一拆」的目的在於「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相適應」(169),意思就是說宗教的功能只能是維護中共官方意識形態於一尊, 如此說來,中共對宗教的打壓也只是在重申官方馬列主義及中國特性的社會主義在意識形態順序上的優勢。

一般從洛克(John Locke) 以降的意件認為,政教分離的其中一個要件是,來自宗教信仰的理由不能成為用來確立(justify)脅迫立法的理由。在西方自由主義的傳統裡,所謂「宗教」和「宗教行為」是一種比較中立的存在。在〈Letter Concerning Toleration〉(1689),洛克認為宗教信仰是關於個人靈魂救贖的,而國家並不具備任何有道德基礎的權力去控制這種屬於個人的目標。此後在這個思想傳統裡,「宗教」成為「私領域」的範例:為了靈魂救贖而生的認信絕不可能出於強制力(coercive force),反而必須出於自願,故此是一個跟公權力毫不相干的領域。

如果從自由主義的角度出發,宗教從來都不是政府能隨便干預的一個領域。但在中國,政府會毫不「忌諱」地宣稱宗教只能是獲官方默許的意識形態的一部份或政府施政的工具。這是從自由主義出發的視角。但黨國體制,從定義上說,正正視「宗教」為體制的一部分,為官方價值的一部分。像中共的這樣一個政權,是不需要「忌諱」她只視「宗教」為工具的。之所以為「宗教」標上引號,因為此「宗教」不同彼「宗教」:西方自由主義傳統視「宗教」為一種中立的存在,極權體制中的「宗教」卻等同中世紀神權政治中的「宗教」。有時候中國的官方話語聽起來很像是在宣告一個典型民主體制對待宗教組織的立場;頃刻之間卻又回復到一個傳統皇權的話語。

 

「十字架」的隱喻

邢用四篇討論劉曉波思想的文章作為全書的「外篇」。在「後天安門」異見者中將基督教作為重要思想主題的作者不止劉曉波一個,劉曉波的獨特性在哪兒?非信徒知識分子對基督教思想傳統的批評思考跟《新時代》一書討論的「黨」「教」問題又有何關係呢?這兩個問題邢在「導言」中也未見解答,讀者只好自行連起消失的虛線。

有感於中國的現實處境,知識分子一直在尋找能把人們從泥沼中拯救出來的方法。讀書人經常問的問題是:這個國家、這個民族的「重生」之路是否能在基督教傳統裡面找到來源?基督教倫理是否中國的民主轉型的必要條件?答案明顯是否定的。台灣、印度和韓國都在基督教傳統缺席的背景下漸進地踏上了民主憲政的坦途。但劉曉波問的是一個更尖銳的問題:如果基督教──無論這個傳統的實質還是作為一種隱喻──是一把利刀,為甚麼不能讓它徹底地割走中國文化中的糟粕?

劉曉波獨特的思考進路在他並不執著於先判定基督教思想是否具備普世性基礎,而是另闢蹊徑,以「十字架」作為象徵,讓基督教傳統不單單作為一可平行參照的精神資源,更成為一把利劍,指向缺乏批判性及超越(transcendent)價值體系的中國文化。劉曉波利用這個隱喻作的批判性創作是指向整體中國人以及中華文化。你不需要成為基督徒才能領會他這種批判的相關性。

「十字架」作為隱喻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上專指基督教傳統中的十字架,其中包含殉道、懺悔、死罪等的意義。廣義上「十字架」指涉任何「已步上神壇」的人或思想,例如已經形成封閉系統的思想體系。又因為所謂「殉道精神」諭意這個「道」需要全然的毀滅和死亡作為工價才能建立,劉曉波喜用「十字架」去表達他主張把傳統中國文化中反人性和踐踏個人權利的糟粕揚棄時的決絕與不妥協(367)。

劉曉波並不囿於只用西方文化為批判中國思想傳統的參照系統。正如人類理性的批判最後都指向自身,當劉曉波用基督教思想中的超越價值作為批判中國文化傳統的假設和參照時,批判者本身並沒有成為「超『超然』的批判者」(369);這種對批判者的批判成就了劉曉波後天安門時代的思考範式轉移,因為劉時刻意識到中國的知識菁英對自我的「道德優越感缺乏反躬自問的意識」正正是中國傳統士大夫「道德人格萬能論」的映照。有別於余杰與王怡,劉曉波從不認為中國需要由基督教來「救國」。他始終忠於自己自由的靈魂,從不把基督教視為工具,同時讓「十字架」批判的利劍自由地揮舞。這樣一個超越政治和宗教立場的靈魂探索歷程,成了《新時代中國宗教秩序與基督教》恰如其分的總結。

 

注釋

[1] 邢福增:《新時代中國宗教秩序與基督教》(香港:德慧文化圖書公司,2019)

[2] 郭承天:〈大陸《宗教事務條例》與「宗教中國化」〉,《展望與探索》,卷15期10(2017年10月),頁28。

[3] 為簡化註腳,括號內為標註《新時代中國宗教秩序與基督教》一書中的頁數。這個做法應用到全篇書評。

[4] 受「三級」網路規管的包括因種種原因未向兩會登記的家庭教會,同上。

[5] 曹南來: 《溫州基督徒與中國草根全球化》(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17), 曹南來: 《建設中國的耶路撒冷: 基督教與城市現代性變遷》(香港:香港大學出版,2014)

[6] 趙思樂:〈十字架之戰:為甚麼溫州盛產教堂「釘子戶」?〉,端傳媒,2015年9月2日。

[7] Brent Fulton, China’s Urban Christians: A Light that Cannot be Hidden (Eugene, Oregon:  Pickwick Publications, 2015).

[8] Fulton, China’s Urban Christians: A Light that Cannot be Hidden, 3.

[9] Fulton在China’s Urban Christians一書出版後接受的眾多訪問中多次確認這個判斷,例如在接受The Gospel Coalition的訪問時表示,跟全國的基督教教會相比,溫州教會的遭遇明顯是一個特例;只要不是跟境外勢力勾結或者擴充太快,「非法」教會也不一定會被取締。Matt Tyler, “What It’s Really Like for China’s Urban Christians – A Conversation with China’s Expert Brent Fulton”, The Gospel Coalition, US Edition, November 2, 2016. Interview available online: https://www.thegospelcoalition.org/article/what-its-really-like-for-chinas-urban-christians/. 另外可以參看Ian Johnson對Brent Fulton的訪問。張彥:〈中國地下教會受迫害,有這麼簡單嗎?〉,《紐約時報》(中文版),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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