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香港城邦論》──大中華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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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香港城邦論》──大中華幻想

所謂的香港城邦論,乃是作者陳雲以希臘時代的城邦(polis)作為概念探討之基礎,並透過類比現代香港的模式而將香港涵攝入這個概念之中。城邦並不是現代的國家,無論是state、country又或者是nation,都是在十七世紀後的產物。城邦的意義在過往是作為一個城市的獨立自治體而存在,雖非國家(然或亦有稱為城邦國家者)但具有自主性(autonomy),例如有法律、議會、行政或是裁判的制度等等。然而,作者卻添加了一個附筆:即使從屬於帝國,仍然是城邦。在這個添加物之下,他說香港甚至有獨立的貨幣、護照、郵政、海關、國際電話區號以及國際組織締約權這些比聯邦國家的邦還要的權力,雖然在中國之中,但仍然是個城邦。這無疑是個幻想。

 

所謂城邦

先從本書的各章標題看起:「放棄民主中國,保住香港城邦」、「非國亦非市,香港是城邦」、「一國兩制,城邦自治」、「香港政策,大陸優先?」、「展開公民運動,維護一國兩制」、「香港只要自治,不必獨立」、「香港自治:公共政策正常化」、「自治保經濟,自主保尊嚴」。自此可以看得出作者的論述是建立在一個國家內香港作為一個特殊存在的基礎上而發,其中說香港有170年的歷史,自清代1842年《南京條約》割讓給英國起算(也包括了1860年的《北京條約》取得的九龍半島以及1898年的九十九年租期新界作為腹地),相較於1911年的中華民國與1949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個元老級的城邦了,尤其是香港人的結構組成多元有晚清人的保守與靜安、民初中國之豪邁與創新的民氣、英國的自由主義、懷疑精神與理性,「形成今日香港人的精神面貌:仁愛而自我保護、拘謹之中有寬容、實惠而不貶斥文雅、市井而有俠氣,大概是清末民初的中國人與維多莉亞時期的英國人之混合體。」;又具有同時相較於國家意識形態社會更服膺於文明秩序的習性,城邦意識也強於國民身分,且更有明顯的香港價值(服膺工作倫理、仁愛他人、樂善好施,緊貼世界潮流)。同時,1984年的《中英聯合聲明》與隨後訂立的《基本法》及「河水水不犯井水、井水不犯河水」口頭約定,則是港人與中共的「盟約」,並稱「中央與地方權力以盟約來界定,這實在是中華憲政之萌芽。」且,「由於中共並未行憲,權力不受制約,《基本法》約束中共在香港的權力,猶如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間立下盟約。在香港,這是城邦的締約政治(Vertragspolitik),在北京,則是君主立憲。」

而城邦意識作者認為是在2003年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國安立法與SARS的侵襲所生,在次年年終有上百位的學專人士聯署了《香港核心價值宣言》,其中的聲稱香港核心價值有八: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公平公義、和平人愛、誠信透明、多元包容、尊重個人與恪守專業。在這立法的衝突上才讓香港人發現與中國有利益衝突,也在七一大遊行後特首董建華請辭使得中國對港統治從間接改為直接等等。

然而,就目前為止來看作者毋寧是過度幻想了中港之間的關係,姑不論才剛發生也正在發生的2019年6月的反送中運動,在2011年成書時,作者所聲稱香港是個有170年歷史的城邦,卻又陳稱是在近一個半世紀後才有城邦意識的覺醒,且又為自身受殖的歷史貼上了習性多元的美麗標籤,就像試圖掩蓋當今的不堪只要看一張假圖就行了似的。內文中多次主張香港人的性格,這白話說就是民族性,但似乎又礙於一國兩制的框架而又不能說這是民族性,否則會被認為是港獨,所以說這是城邦的市民性格,而不是民族的國民性格;但卻又矛盾地再次主張中英聯合聲明是種盟約,同時中央不行憲香港卻行憲,似乎忽略掉香港的憲法並不是真的憲法,因為它終究保留了人大釋法的權力,在司法並不具有自主性的情形中。說穿了那不過就是個行政機關,而無法認為是個司法機關,因為司法的概念本身就帶有獨立的性質在內了。那麼就此以觀,上述都不過是場誤會,而且並不美麗。

 

道統迷思

作者認為:「中華乃天朝古國,屬於文化國族(德文Kulturnation),以仁施政,以禮施治,自有堂堂國體。中華之正朔,不限於現代之憲政,亦不由民主共和,有則更佳而已。格之以史,中華之正朔有三,一曰奉名教,二曰恤民命,三曰禮文士。以此繩之,即使滿州入關,南明王朝仍是正朔,而出入北京之滿清不成其正朔。宋朝滅亡於蒙古,日本舉國服喪,自此即不認中國,自立正朔,甚至鄙稱清朝為『支那』。明朝滅亡於清,韓國亦不認中國,自立正朔。日、韓的正朔觀,也是沿自中華。」進而認為:「中華文化不在中國而在香港」,理由則是因為中共是法國社會主義與德國納粹想與俄國列寧式統治技術的綜合產物,這不成中華體統。

這樣地駁斥現今中國的正統性則仍然是在這套中華史觀下翻滾,而這套中華史觀也就是中華民族主義正是中國現今擴張自身領土的思想依據,表彰自身民族的特殊性而認有獨樹一格的特質並不需要追本朔源,尤其這個方法反而加深了殖民循環的原料。在中國的歷史或是政治上十分重視是否為正本,例如是否為漢族血統,而這決定了對象是為我族亦或是蠻夷,畢竟只有炎黃的血才能作為區隔文明與野蠻的界線。然而,這種民族式的虛構卻在線性的中國史中不攻自破,僅看元係蒙古譜系,清是滿八旗的族群,卻被納入中華歷史中,五千年的歷史就如同黃帝是個假象而已。作者聲稱,他理解到他的論述是香港本位的,但卻無從跳脫族群的區別而分了華夷,但在民族的界分之中,卻又始末不稱這是種民族性的主張,而持續地在「一個中國」的框架下延伸論述。然而,這個框架並不完全合身,相較於內容而言,多少是有些束縛性,所以在閱讀上就多處可感矛盾與深怕拂了逆鱗似地躡手躡腳,例如在前言中的段落:「香港與中國大陸是相互依存的關係,一國兩制,香港自治,就是更好地維持這種互相依存的關係。」就是對於通篇文本的內容預告了。

 

中華幻想

在前述的更進一步,作者認為在和平時期香港的自治中兩岸四地:中國(大陸)、台灣、香港與澳門的邦聯共識形成後,得以形成「中華邦聯」,甚至推出統一貨幣華圓(Chinese dollar),斯時再商討香港的主權獨立問題,而稱:「這是從『治國』到『平天下』的中華大政。」然而,若要討論邦聯問題,各邦必先有其獨立性,才有聯之可能。在論述中,作者敘述香港人的特殊性,但卻始終不肯認這點而屈於中華帝國之下進行論展,這在理論上是本末導致的,何有先邦聯才有邦的出現?又,中華的邦聯思想毋寧是如作者之流般的自慰性夢想,所以才會出現「保存香港城邦狀態,貢獻中華天下」、「香港自治只是肯定既定原則,不是香港獨立運動」,甚至「香港需要一個深明其利益所在的、而又體認和尊重香港利益的中共,香港人只想自保,不是要推翻中共,改造中國。」最離譜的是:「一國兩制、香港自治是延續和在發展香港的城邦地位。雖然中共在九七之後、特別是2003年7月1日港人大遊行之後,收緊港府自治權,但只要香港人決意自治,老共也會深明大義,放香港一馬。」

就像作者對台灣歷史不熟悉卻放厥辭稱:「蔣介石早期統治台灣,也是非常殘暴,就因為他是一時失去家園的殖民者,後來認同台灣本土,在台灣建立中華文化復興基地,便開始文明統治了。」沒有統治者在權力在握時會自願放下權力的,就連八十年代台灣的蔣經國讓台灣解除戒嚴狀態也是在1979年開始的橋頭事件、次年的美麗島大審判、再次年的陳文成事件、1984年的江南案,以及在1971被逐出聯合國和台灣源源不絕的民主聲浪與七十年代的外交困境(美國與中共建交),才讓蔣家不得不下放權力與民主妥協。故此,香港除了作者深明的特殊金融與(偽)自治體地位,有何談判籌碼?因為這是一國兩制,作者卻期望著屠夫放下屠刀。然而,放下屠刀,屠夫有何好處?難道要成佛嗎?不巧的是中國共產黨是個無神論的政權,似乎無望。那麼又何苦畏縮著避開香港獨立,像是效忠般地多次表明自身對於大中華幻想的熱忱?

 

結論──所謂幻想

所謂幻想,正是因為其不實在卻是虛幻才叫幻想,但無可否認,其中也確實認識到中國人—華人的特質:「中共是專門殺害恩人的,因為恩人比他們精明而且會不斷提醒他們欠了人情要還。」如劉少奇、胡耀邦與趙紫陽;又或是指出國家資本主義能在一定期限內提升經濟產能,但終究有其極限而無以為繼,「官僚控制資金投放、信貸、土地審批、出入口配額、外匯管制等,衍生貪污腐化和裙帶關係,國家資本並不能有效運用,交易成本高昂,人民收入微薄,內部消費貧弱,最終只能陷入全國滯脹,各地的惡性競爭、經濟割據也會引致內亂,地方政府肆意圈進人民土地,化公為私,最終也引致民怨沸騰而終日暴亂。」這就如同《國家為甚麼會失敗》所言,閉鎖式政治即便搭配上了開放式的經濟,也會是個惡性循環;又或是共產主義的過渡論在中國的實踐也被清晰地點出:「中共政權的過渡論,是它統戰華人的利器。中共宣傳國家是在過度之中,便振振有詞,要求人民求同存異,顧全大局,放下批評,暫時容忍人權和自由之剝奪,建設這個黨國。中共要求人民要諒解其殘暴行為,是為了爭取安全穩定來建設黨國。中共是恆久處於過度狀態的臨時政權,它幾乎是人類有史以來最長期的過渡政權了。不要一廂情願,以為中共會自願結束這個過渡狀態而已走到憲政共和。這個過渡狀態,正是中共專政的安樂窩。」

然而,其卻也認香港的城邦是個過渡狀態,但也只能維持長時期的過渡以待中國完成憲政共和政體與聯邦制度;同時,卻又認為民主化的中國比極權中國對香港更有害,蓋因自此中國將會據佔道德高地而香港則無立場得以回絕,自此會產生法西斯的軍國主義中國強徵暴斂稅金、碼頭、鐵軌甚至人民以為勞動:「這才是法西斯的民主專政技術,以多數人的暴政(tyranny of the majority)之名。目前中共仍未可以用此技術,是因為政權欠缺合法性,無法激起官僚的科學理性能力而已。到時,香港無從拒絕大陸人來港,國際社會也毫無道德感召歷來制裁民主中國政府。」然而,這似乎是昧於現實的,姑且不說中國稱其有文化的相對性而有中國式的民主,中國早以如同曹操狹天子般地擷取了人名的名義了,這不僅是共產主義的號召,更且也早已寫在黨名之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嗎?

本書對我而言是無法理解的,閱讀過程中持續感到分裂但確有其一貫性,例如一貫在將清人稱為異族政權的中華民族主義,一貫在敘述香港人的特殊性格,但矛盾在,香港的獨立性能合乎於中國的民族國家之中而得以賦名城邦予以和諧化這個衝突,而卻把中華如此定性:「中華是天下,不是國家,是仁義禮法之流部,不是血緣種族之深延。」亦即將儒家思想套入民族主義之中,這或許是某種我無法理解的新儒家式中學西用。但這從來就說不通。又或許這不過是《一九八四》所說的雙重思想(Doublethink)的另一種表現罷了。最終對於這種現象的出路,或許是放棄幻想,正視現實,認知其虛幻性,認識真相,無論有多赤裸與醜陋:中華並不存在。

「做好香港自治,垂範中國,樹立中華政治的標準,才是真正的救中國之法。民主統一派和中共的人,都應該看清楚這是香港城邦自治的遠大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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