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化的中國要不要宗教?──《中國的靈魂:後毛澤東時代的靈魂復興》序

書序

現代化的中國要不要宗教?──《中國的靈魂:後毛澤東時代的靈魂復興》序

從2018年跨過2019年,北京政府在為「改革開放四十年」舉行大規模的紀念後,將為迎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七十年」展開鋪天蓋地的慶祝。這兩起歷史事件不僅是共和國極具代表性的歷史標記,更折射出在重構歷史的當下,現實與過去間複雜的延續與斷裂關係。

當人們從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各方面來檢視共和國的變遷時,宗教領域卻往往有意無意的被忽略了。別忘記,2019年剛好也是五四運動百年紀念的大日子。百年前揭櫫的五四精神,不論是愛國青年學生關注的救亡圖存,還是知識菁英開創新思潮及反傳統的啟蒙運動,宗教均在其中均扮演着不能忽視的角色。一方面,宗教作為「反題」(anti-thesis),往往背負着「迷信」及「文化侵略」的負面標簽。但另方面,宗教界的有識之士又致力於為宗教建立「正題」(thesis),企圖在各種衝擊中尋索宗教的現代性意義。當年少年中國學會開展的討論──「現代化的中國要不要宗教?」,[1]置於共和國的歷史脈絡下,仍是一個與現實糾纏不清,有待釐清及回答的(敏感)問題。

中共建國以降,宗教一直是其致力改造的對象。除了官方認可的五大宗教(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蘭教)能繼續在宗教市場開展(有限度的)活動外,其他各種形式的宗教現象及團體均被標簽為「封建迷信」、「反動會道門」而遭政治打壓及取締。即或五大宗教的發展,也被嵌入黨國「一元化」的宗教管控體制內,在教義、組織、人事方面,接受黨的領導與改造。文化大革命期間,消滅宗教正式成為黨國宗教工作的目標:統戰及宗教幹部被載上「執行投降主義路線」的帽子、愛國宗教團體停止運作、宗教教職人員接受批鬥改造及轉業、宗教活動場所被霸佔、宗教信徒須公開否認信仰……。毛澤東正式宣告:「共產中國不需要宗教。」中國儼然成為「無宗教」的國度。

 

不能被消滅的宗教

不過,宗教真的(能)被消滅嗎?這不僅是理論層面的討論,更是中國社會的現實課題,拉扯着執政共產黨宗教理論及工作的調整。文革結束後,當鄧小平宣告落實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並於1982年公佈「十九號文件」時,單是基督徒的官方數目,便達三百萬,比1949年的一百萬增長了三倍。[2]質言之,基督教在共和國建立後的三十年,即或面對全面的改造,甚至消滅宗教政策,最後竟取得神蹟般的增長。毋庸置疑,有關基督徒的增長,絕不可能是在1979年後始發生,而是在文革期間的地下狀態或「第二社會」(The Second Society)中生存及發展的證據。[3]筆者在從事關於中國基督徒的口述歷史研究,在在證明到基督教在文革後期的「增長」。

這不僅是基督教的情況,關於1949年後中國宗教人口的統計,較早的說法是周恩來在1956年在講話中提及的一億。[4]1997年國務院新聞辦公佈的《中國的宗教信仰自由狀況》白皮書,仍然維持一億的數目。[5]值得注意的是,中國人口在過去半個世紀增長了近一倍多,但官方公佈的宗教人口卻一直維持在一億。筆者很早便從中國宗教研究學者中聽到一個笑話,指全球人口約有六十億,而信奉各大小不同形式宗教者有四十多億。換言之,全球沒有宗教信仰者約十多億,如果中國十三億人口中只有一億信仰宗教,那麼,全球幾乎所有不信教者或無神論者都集中在中國了。這個笑話,反映出北京政府儘管無法阻止宗教的增長,卻仍千方百計地控制關於宗教人口的統計數據。

2004年,國家宗教事務局新增業務四司,專職管理民間信仰的工作。[6]這意味着中共開始揚棄「封建迷信」思維,認可民間信仰存在的事實,並將之納入其宗教管理的體制。這一切,正如說明後毛澤東時代中國宗教市場的發展,特別是在黨國的嚴密管控下,所無法扭轉的宗教復興。

 

宗教在中國的長期存在,有多長?

其實,在1982年中共中央十九號文件中,已經為文革後的宗教發展作出辯解,並承認消滅宗教乃徹底錯誤的政策:

在社會主義社會中,隨着剝削制度和剝削階級的消滅,宗教存在的階級根源已經基本消失。但是,由於人們意識的發展總是落後於社會存在,舊社會遺留下來的舊思想、舊習慣不可能在短期內徹底消除;由於社會生產力的極大提高,物質財富的極大豐富,高度的社會主義民主的建立,以及教育、文化、科學、技術的高度發達,還需要長久的奮鬥過程;由於某些嚴重的天災人禍所帶來的種種困苦,還不可能在短期內徹底擺脫;由於還存在着一定範圍的階級鬥爭和複雜的國際環境,因而宗教在社會主義社會一部分人中的影響,也就不可避免地還會長期存在。在人類歷史上,宗教終究是要消亡的,但是只有經過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的長期發展,在一切客觀條件具備的時候,才會自然消亡……那種認為隨着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和經濟文化的一定程度的發展,宗教就會很快消亡的想法,是不現實的。那種認為依靠行政命令或其他行政手段,可以一舉消滅宗教的想法和做法,更是背離馬克思主義關於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的,是完全錯誤和有害的。[7]

可見,改革開放初期,中共在宗教理論上雖然仍堅持馬克思關於宗教的「自然消亡論」,但卻又要為馬克思宗教觀在中國的實踐時產生的矛盾──中國在實踐社會主義三十年後,宗教不僅沒有呈現減退的方向發展,反倒出現前所未有的增長──作出解釋。[8]宗教在中國乃「長期存在」的社會現實,但最終隨着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及發展,仍必「自然消亡」。

然而,在改革開放二十年後,中國最高領導人江澤民卻就宗教問題作出具「革命性」的新見解。他在2000年的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指出:「宗教走向最終消亡也必然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可能比階級和國家的消亡還要久遠。」[9]2001年,江氏再次在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重申此點。[10]2002年1月,中共中央頒佈關於宗教政策的三號文件中,正式確認這種宗教長期存在的論述。[11]

為何這是「革命性」的見解?因為作為中國共產黨的總書記,江澤民雖然仍然持守「宗教最終會自然消亡」,但卻作出「宗教走向最終消亡可能比階級、國家的消亡還要久遠」的補充。按馬克思主義的理解,階級及國家消亡正是共產社會的實現,也是宗教自然消亡時代的來臨。然而,江澤民卻竟然指出,即或中國真的有一天實現共產主義(中國有多少人相信或期待有這一天?),屆時宗教仍「可能」會存在。這是否跟中共認信的「宗教最終消亡」有所矛盾?顯然,後毛澤東時代的處理,是將這個理論與現實的矛盾置於未來必將實現的信念之上,至於這個「未來」會是甚麼時間,其實是一直懸置……

2018年,國務院新聞辦公佈《中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實踐》白皮書,終於將有關中國宗教的人口上調至兩億(其中基督教徒為三千八百萬、天主教徒六百萬、伊斯蘭教兩千多萬)。[12]比較1997及2018年的兩部白皮書,我們毋須從統計上得出中國宗教在過去二十年間獲得倍增的結論,但卻說明,中共無法不修正有關數字的尷尬與現實。

 

從宗教復興到靈魂爭奪戰?

張彥的《中國的靈魂:後毛澤東時代的靈魂復興》一書,正是全面地將文化大革命結束後,中國宗教如何在遭受控制、打壓、改造,甚至消滅的嚴峻環境下,從掙扎求存到取得驚人增長的事實,呈現在讀者眼前。書中敍述了各種形式的心靈故事,涉及基督教家庭教會的領袖及慕道者、民間信仰的進香客、道教及佛教的實踐者,在在說明在文革後中國,宗教在改革開放四十年的翻天覆地變化中,業已成為中國社會的重要事實,也是中國共產黨無法否認的精神及靈性訴求。

不過,當下的中國正處於新領導人銳意開創的「新時代」,近年的發展,說明黨國已將宗教復興視為一種意識形態的競爭及威脅。從浙江、河南省的強拆十字架運動、各地禁止十八歲以下未成人參與宗教活動、針對家庭教會的打壓及取締專項行動(本書提及的王怡及其秋雨之福聖約教會,便於2018年12月9日遭受大規模的打壓,王怡牧師及其妻子蔣蓉更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嚴禁黨員參教信教、新疆的「再教育營」……在在說明,習近平出於強化意識形態鬥爭及國家安全的考慮,正將中國帶往極權體制的「新」時代。極權體制企圖「全面管控」(total control)社會不同領域,中國宗教自由狀況業已嚴重倒退。我們無法預測,這場精神與靈魂的爭奪戰,到底會持續多久?而在各種挑戰之中,讓再次我們回到百年前的問題──「現代化的中國要不要宗教?」或者,儘管極權打壓下宗教正遭受嚴竣的考驗,但歷史(特別是共和國的歷史)已經給予我們思考的方向,以及可能的答案。

 

注釋

[1] 張欽士:〈序〉,張欽士選輯:《國內近十年來之宗教思潮》(北京:燕京華文學校,1927),頁1。

[2] 關於中國基督徒人口的情況,參邢福增:〈中國基督教的區域發展:1918、1949、2004〉,《漢語基督教學術論評》,期3(2007年6月),頁155–185。

[3] 有關「第二社會」,參馮客(Frank Dikötter)的《文化大革命:人民的歷史》第二十二章。

[4] 周恩來:〈不信教的和信教的要互相尊重〉(1956年5月30日),中共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周恩來統一戰線文選》(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頁309。

[5] 國務院新聞辦:《中國的宗教信仰自由狀況》白皮書(1997年10月),http://www.scio.gov.cn/zfbps/ndhf/1997/Document/307974/307974.htm

[6] 〈大陸民間宗教管理變局〉,《鳳凰週刊》,期500(2014年3月),https://yuedu.163.com/book_reader/347115a93ae24d29a355366c9bb0923e_4

[7] 〈關於我國社會主義時期宗教問題的基本觀洞和基本政策〉,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綜合研究組、國務院宗教事務局政策法規司編:《新時期宗教工作文獻選編》(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1955),頁55。

[8] 1987年出版的《中國社會主義時期的宗教問題》,正式提出揚棄「宗教鴉片論」。見羅竹風主編:《中國社會主義時期的宗教問題》(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87),頁171。關於中共宗教理論的修正,參邢福增:〈解讀宗教與中國社會主義的相適應問題〉,氏著:《當代中國政教關係》(香港:建道神學院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研究中心,1999,2005再版),第一章。

[9] 江澤民:〈進一步開創統一戰線工作的新局面〉(2000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文獻編輯委員會:《江澤民文選》,卷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頁150。

[10] 江澤民:〈論宗教問題〉(2001年12月10日),《江澤民文選》,卷三,頁380。

[11] 「由於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宗教存在的階級根源基本消失,宗教存在的自然根源、社會根源和認識也發生了很大變化,但宗教仍將長期存在,宗教走向最終消亡可能比階級、國家的消亡還要久遠。」〈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宗教工作的決定〉(2002年1月20日),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編:《新疆工作文獻選編(1949–2010)》(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10),頁548。

[12] 國務院新聞辦:《中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實踐》白皮書(2018年4月),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8-04/03/c_11226296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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