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的性質和規模──讀《罪與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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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的性質和規模──讀《罪與罰》

杜斯妥也夫斯基:《罪與罰》,在這種級數的經典鉅著面前我只能提出疑惑,盡量講清楚我的理解和判斷。本文會就書中〈論犯罪〉一文展開討論,並以齊克果討論阿伯拉罕的想法比照本書的主角斯柯爾尼科夫。

《罪與罰》的主角殺掉了放高利貸、逼害窮人的房東並且搶去她的儲蓄。幾經掙扎,最後他向警方自首,被判流放西伯利亞。早在《地下室手記》杜氏的心理描寫已是一絕。《罪與罰》更是將此發揚光大,對歇斯底里的精神狀態、心理獨白、拷問自我等等,大加發揮,震撼非常。我一直認為整部小說的核心在於主角講解自己所寫的文章〈論犯罪〉這一段。所有的情節,皆以此為推動力。

不平凡的人有權利……也就是說不是有合法的權利,而是這種人有權利昧著良心去逾越……某些障礙,但只是為實行他的理想(有時對全人類來說也許是個救星)而有必要這樣做之下。

從遠古的時代起,到後來的裡庫斯果斯、梭倫穆罕默德和拿破崙等,他們無一例外都是罪犯,唯一的原因是由於他們都制定了新的法律,從而破壞了被社會認為神聖不可侵犯的、從祖先傳下來的古代法律。

人按照天性法則,大致上可以分成兩類:[……]第一類人就是一種材料,他們大抵都是天生保守、循規蹈矩,活著必須服從而且樂意聽命於人。

第二類人[……]他們絕大多數都要求為著美好的未來而破壞現狀[……]他也能忍心踏過血泊──但這要看理想的性質和規模。

〈論犯罪〉的第一個關鍵便是世人由兩種人組成。一種是大部份的愚昧群眾,而一部分就是少數能改變世界的精英。主角相信自己就是那種絕頂精英。可是他不肯定。於是他試着越過雷池,他是這樣去形容自己殺人的行為:

我殺了一隻可惡的、有害的蝨子,一個放高利貸的老太婆,她對誰也沒有益處,她吸窮人的血,殺了她可以贖四十樁罪,這算犯罪嗎?

抱着這種心態,主角於是殺人。而事實上他並非他自己所想像的模樣。他不是那種偉人。偉人不會猶豫,也不用試探自己的底蘊,他知道自己是誰。因此當拉斯柯爾尼科夫在殺人之前舉棋不定,天人交戰。他注定無法跨過門檻。他能夠看清楚社會結構不代表他能改變社會。他先天沒有這個才能,卻又渴望成為不凡的人。他被現實痛擊致粉碎,夢想幻滅,撕心裂肺。他是能夠唸誦特洛伊戰爭的荷馬,卻不是戰爭裡的阿奇遼斯。

斯柯爾尼科夫:「我殺死的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原則!我破壞了一個原則,但沒有跨過去,還是停留在這一邊……我只會殺人」確然,他只是在測試他能否跨過道德對庸眾設下的界線,但他甚至在第一階段已經失敗了,更逞論之後一切的藍圖和願景。他就只是單純地殺人。且以拿破崙相比,真偽乃一目瞭然。斯柯爾尼科夫所做的只是殺了一個放高利貸的貪婪老婦,在地球文明的高度而言,連最精細的顯微鏡也不能展現有何進步。正如其自己的心理獨白所言:「拿破崙、金字塔、滑鐵盧同一個瘦骨嶙峋的、可惡的十四等文官的太太,在床底下放着一只紅箱子的放高利貸的老太婆相提並論[……]這在美學上是不容許的:「拿破崙會爬入「老太婆」的床底下去!咳,窩囊廢!……」至於拿破崙,他先後征服了歐洲多國,自立為皇,將《民法典》推廣展到其征服的國土。在整個過程因他而死的人何止千百。但正如斯柯爾尼科夫,拿破崙成功建立全新的制度,於是他由罪犯而成英雄,永垂不朽。因此第二個關鍵就是,你的理想有幾高遠,規模有幾宏大。竊鈎者誅,竊國者候,斯為此義。

至此,我來到一個不能迴避的問題。我們是否一直活在一個粗糙野蠻的社會當中,而成王敗寇就是其最高原則。是否當一個偉人帶着崇高的埋念,哪怕在其實踐理念的過程中殺人如麻,只要能推翻現有秩序,繼而建立全新的體制,他便是那個「有權」如其所願地殺人的偉人呢?我試着以這個說法去檢視我們國家的歷史。擊倒國民黨,在國共內戰中勝出,掀起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的毛澤東算是嗎?「鮮血像香檳酒一樣流淌」,他完美地符合了〈論犯罪〉對第二種人的陳述,並且依然以偉人和幽靈般的姿態盤踞在天安門上,俯視着現今的中國。當然,毛澤東這個例子對杜氏而言未必如此重要。列寧、史太林,或許才更配合俄國文學。而我必須老實承認這條線索我無法處理。

現在我們回過頭來看斯柯爾尼科夫。他在自首之後,有着以下的想法:

當然,我犯了刑事罪;不錯,我犯了法,殺了人,那麼你們就依法懲辦我好啦!……當然,如果是這樣,那麼許多不能繼承權力而自己奪取了權力的人類的恩人們甚至一開始行動,就應該被處死了。可是那些人成功了,所以他們是正義的;可是我失敗了,因此,我沒有權利讓自己採取這個行動。

他僅僅在這一點上服罪了:他失敗了,所以去自首了,僅僅在這一點上他服罪了。

可以說,他由始至終堅持着自己的信念。他始終認為自己對世界的觀察正確無誤。錯就是錯在他並不是那個偉人。正如一個運動員制定了適合的戰術去迎接比賽。戰術沒有錯,思路沒有錯,對敵方球員的歸納也沒有錯,但是他沒有運氣,而運動員本身亦沒有足夠的身體質素去執行戰術。在比賽結果而言,他敗陣了,但他的戰術思路沒有敗陣。斯柯爾尼科夫只是一個小人物,他窮得身無分文。他並不如拿破崙般出身貴族,更沒有在適當的時機像拿破崙般投身軍旅。他嘗試向世界反擊,他犯法,他失敗,他自首。然而一旦他將他的理想徹底執行,達到重新建立一套秩序的高度,他便能為自己賦予正當性。在《罪與罰》的世界裡,他唯一錯的,就是他只是個凡人,而妄想成為不凡的人。或者更簡單而言,他是錯在不認識自己。他的僭越,他的傲慢,把他徹底擊倒。

齊克果著有《恐懼和戰慄》。此書重點在探討亞伯拉罕依照上帝旨意將獨子以撒獻祭一事。亞伯拉罕沒有質疑上帝,毫不猶豫將獨子帶到山上,正當他準備揮刀殺子之際,上帝親自為亞伯拉罕準備了羔羊。亞伯拉罕於是以羔羊代替兒子,他通過了上帝的考驗,得到了上帝的祝福。後世更稱頌他為信仰之父。齊克果在書中指出,如果有人聽到這個故事後,希望效法聖經的教誨,真的跑去殺子獻祭,那個傳道人一定會責備這個信徒。但那個傳道人大抵早已忘卻當他講述亞伯拉罕殺子是多麼的興奮。究竟亞伯拉罕是如何能夠通過這個兩難局面。他憑的是甚麼?他需要對兒子的愛勝過自己。然後他必須擁有無與倫比的信心,一方面承認自己對上帝有絕對的義務,需要遵從上帝任何旨意。另一方面堅信上帝的慈愛,雖然是試煉,但祂不會奪走愛兒。齊克果稱之為同時進行的「無限棄絕」和「無限荒謬」。這便成就了亞伯拉罕。

斯柯爾尼科夫就是《恐懼和戰慄》裡渴望效法亞伯拉罕的愚昧信徒。愚昧信徒並不懂得效法亞伯拉罕需要有多大的信心勇氣與及,上帝的祝福。他只是明白亞伯拉罕非常偉大,僅此而已。他盲目殺子,於是他被捕,受到社會和牧師的譴責。斯柯爾尼科夫亦復如是。他渴望成為偉人。然而他根本不曉得要成為〈論犯罪〉的第二人,他需要絕頂的聰明才智,甚至是所有美德的總和,與及人間一切的資源和運氣。這些他通通沒有。於是他被捕,被流放,承受惡果。

而亞伯拉罕就是斯柯爾尼科夫另一個反面。從信仰言之,他得到了上帝的祝福,憑其個人品質成為「信仰之父」。而斯柯爾尼科夫,從第一步已經被「偉大」拒諸門外,他根本沒有來自上帝的「天賦」。縱使他看清一切,他依然只能失敗。我並非信徒。亞伯拉罕受到上帝感召一事,活脫只是一個完全放棄了思考的奴隸,面對強權,完完全全的順服。上帝假如是慈愛,就不會要信徒殺子獻祭。上帝的命令一開始便是荒謬。奪人所愛,這又違反了上帝好公義的特質。但無論如何,這個荒謬的命令便是成就亞伯拉罕偉大的開端。亞伯拉罕沒有這個感召,他便失去了他一切行為的正當性,名不正言不順,所有信心和勇氣盡皆無補於事。反觀斯柯爾尼科夫,他因為付不起學費而輟學。妹妹杜尼雅為了挽救一家,被逼接受富人的求婚。斯柯爾尼科夫的處境比亞伯拉罕更不堪。亞伯拉罕的苦況是因為上帝要試煉他。他咬緊牙關通過了就雨過天青。但斯柯爾尼科夫完全沒有這個盼望。他的貧窮僅僅是因為他生於俄國一個貧窮家庭,哪怕他是法律系學生,他現在依然因為貧窮而輟學。他只能永遠困於絕望之中。亞伯拉罕面對上帝的壓迫,無比順服。斯柯爾尼科夫沒有得到任何神喻,他選擇的路是貫徹信念。他相信自己能越過那條道德界線,他相信自己就是偉人。在這個層面上,他是多麼的可敬,那是一個小人物竭力反抗命運的垂死反撲。假設,他殺的是一個貪官,整件事便是另一種全新的書寫。這便進入了官逼民反,開始接近革命的領域。但杜氏交給他的,只是一個放高利貸的老婦人。於是他只能自首,悔罪,他只能在西伯利亞讀情人索妮亞交給他的《新約》。索妮亞陪他流放到西伯利亞七年。斯柯爾尼科夫這樣想:

難道現在她的信仰不能成為我的信仰嗎?她的感情、她的願望至少……

一切問題在愛情和信仰中得到完美答案。他效法亞伯拉罕,走上承受、順服的路,在苦難中尋求安慰。杜氏稱之為「再生」。我不肯定。最初逼迫主角的一切不幸根本沒有解決。還會有更多的貧苦和不幸。如同主角殺人之後所言:

誰智力強精神旺,誰就是他們的統治者。誰膽大妄為,誰就被認為是對的。誰對許多事情抱蔑視態度,誰就是立法者。誰比所有的人更膽大妄為,誰就比所有的人更正確!自古以來就是如此,將來也永遠會如此!只有瞎子才看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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