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塔耶的自我啟蒙之書──《眼睛的故事》導讀

書序

巴塔耶的自我啟蒙之書──《眼睛的故事》導讀

原文刊於《眼睛的故事》(逗點文創社,2018)

《眼睛的故事》1928年初版印量一百三十四本,其後兩次再版(塞維利亞版與布林戈斯版),總共加起來不超過八百五十本。而一直要等到1967年的讓─雅克.波韋爾(Jean-Jaques Pauvert)版,也就是本書成書四十年後、作者過世五年後,才拿掉了筆名洛德.奧歇(Lord Auch),回到巴塔耶之名。在此之前,文壇親近人士幾乎都知道他是這本書或他用不同筆名寫出一系列小說的作者,但是在生前皆有默契地保密(堪比布朗修的本人照片長期被守護着)。直到1961年的訪談,他才真正「近乎於」承認自己是作者,並袒露了父母的殘疾、瘋病對他在創作上造成的影響。

這作品不僅是標記他的創作初始,同時它的第一句話也是日後《巴塔耶作品全集》裡的第一段話(因為嚴格來說這不是他最早的作品)。他的專門研究者蘇亞(Michel Surya)聲稱此作該「合理地視為巴塔耶的第一本書:一本關於死亡的啟蒙小說,正因為如此才能有理由形成為一本情色小說。」[1]儘管他的文論如《情色論》、《內在經驗》、《愛神的眼淚》甚至斷簡殘篇般的雜文皆有可觀之處,但他以小說打破思考慣性、反轉(且再反轉)聖潔與髒汙、交纏勒緊性與死、暴力與温柔、光明與黑暗的力度仍然是最強的。喜歡巴塔耶的讀者應該願意承認,不論悖德、禁忌、色情(l’érotisme)、變態是如何在薩德侯爵那推向極限,或是這塊領域上有多少人願意以身犯險,巴塔耶的作品寫出薩德所寫不出的,所謂的焦慮感與身處其中並全意感受的狂喜(l’extase)。他所有的寫作實踐,在於無止盡往未知推進。而他知名的「內在經驗」(l’expérience intérieure),其實正是經驗着「不可能」(l’impossibilité)的經驗,譬如觸犯禁忌,無論隔絕的那道線是神聖或髒汙(對巴塔耶來說或許是同一件事),那「至高的焦慮」產生的狂喜,猶如瀕死的快感。由《眼睛的故事》的「敘事者─我」開始,巴塔耶在此標記着這條看似一再操演,但就連作為作者的自身都無法複製的書寫體驗。

如果可以,我更寧願用閱讀巴塔耶(尤其小說)的經驗來解釋(或不解釋)「界限經驗」(l’expérience des limites)或「越界」(la transgression),像是教堂裡的西蒙娜的懺悔場景:

「神父,我還沒懺悔最可怕的罪行。」幾秒鐘的沉默。「最可怕的罪行就是我在和你說話的時候還在手淫。」

要理解《眼睛的故事》的核心,很難不提及短文〈太陽肛門〉(L’Anus solaire)裡面關於眼睛的經典段落:「眼睛無法再承受太陽、性交、屍體與黑暗。」以使用的關鍵字來看,文本當中過分使用的字並不是太陽與肛門,然而通篇讀完,譬如西班牙鬥牛的殺戮場景,或是西蒙娜上癮的在每次的高潮場景用下體吞蛋、吞眼睛或睪丸,一再地逼我們近距凝視這奇特的字詞組合帶來的難以多忍受一秒的思想折磨:影像在「太陽」與「肛門」這短短兩字的組合當中超載。或僅僅是〈太陽肛門〉的一句話:「『我是太陽』,當我這樣刻寫在自己身上時,我完全勃起了。」閱讀起來,如同《眼睛的故事》裡鬥牛士的眼直接被憤怒的公牛牛角撞穿頭顱。是以,小說裡面最令人難以直視,同時感到感官巨大的刺激、心跳漏跳數拍、思想當機,並非是肉體上的淫歡。真正犯禁的不是肉體(「我才不管甚麼是所謂的『肉體的快感』,因為它們的確是乏味無趣的;我只關心被界定為『汙穢』的東西」)而是觀念,他真正想僭越的,是語言為我們意識畫下的安全範圍。這也是巴塔耶整個寫作,為了尋找「機運」(La Chance),以自己偶然存在去碰觸偶然;透過寫作,將寫作本質化為偶然,所以形變了自身固有的記憶,在虛構中重新擁有力量,「我」不再是被經驗限制的造物。因此,相對於薩德精心設想一道道嚴格執行堆砌快感的手續(如《所多瑪一百二十天》),《眼睛的故事》無論在情節技巧上被以甚麼標準評判,它自始至終都只服膺巴塔耶的至高標準:寫作,即尋找機運。機運,要在最大的不幸當中尋找。在巴塔耶那邊,真正至福與最大的不幸,兩者同樣被渴望着。通往「至不幸/至福」並在此間眩暈,靠着「焦慮」(l’angoisse)的引導。《眼睛的故事》最大的意義,便是他在小說的文類裡確立了近乎方法學上的方向。方法論只為巴塔耶的寫作有意義,而寫作,回過頭來,只服務於他追求在焦慮中尋找的至福。

小說的短篇幅,不論是人物也好,反覆使用的元素也好(眼睛、雞蛋、睪丸等),都相對單純,同時卻予人極高的影像密度。尤其在瑪塞爾上吊後,「女屍睜開的眼睛」彷彿也打開敘事者夢寐以求的觀看之眼:如盲人之眼、被太陽灼傷之眼。或是他說過的,乞求神(他不信的、不認為存在的又無盡地在汙穢淫賤處把上帝拖出來),「賜予我你的盲眼所見的夜晚」。敘事者眼中,世人之眼是被閹割的,在這死亡場景,敘事者與西蒙娜的眼也真正覺醒。

整本書前半段的破碎的少男少女的荒淫,不管是西蒙娜把粉紅暗黑的性器坐在裝牛奶小碟上、兩人初次見到瑪塞爾後三人放蕩擁抱親吻體液交雜在大雨雷電中、青少年男女的狂歡派對(真正讓人難忍的不是雜交或性交,而是西蒙娜的瘋狂邀請,譬如要求在她身上撒尿),然後西蒙娜在莫名的癱瘓的病中,最無力之處,卻是最接近一路追求淫穢之時。正是於此(第六章)直接點出「打破眼睛」(casser un oeil)與「打破雞蛋」(crever un oeuf)的文字遊戲,同時因為觸碰到了核心,話語被剝奪,故事的結局也已經注定在那了:

無論如何,故事的結局將會表明,這樣的探詢若沒有確定的答案,就無法持續,而首先,這意想不到的答案必須度量我們眼前巨大的深淵,當我們沉迷於雞蛋的獨特消遣時,那深淵已經不知不覺地敞開了。

於是,從第八章〈女屍睜開的眼睛〉開始,敘事者與西蒙娜想探索的欲望至高者瑪塞爾(「其他的女孩和男孩不再讓我們感興趣。我們關心的只有瑪塞爾」)的死屍旁,兩人才真的性交,但一切的強度、性愛的刺激,完全無法蓋過更大的存在,無法直視,令他們目盲:瑪塞爾的屍體。而目盲,才是真正的視覺。

如果有注意,這本每個如痙攣般短章節組成的書,在第九章後,馬上面臨着兩個最殘暴的場景:鬥牛場與教堂。至此,巴塔耶真正的主旨誕生:宗教。我們看到「犧牲」的主題如何閃現:瑪塞爾、鬥牛士、俊美的神父,三者的屍體,正是阿甘本所稱的,透過越界產生的祭祀性的身體。[2]這是文明的最曖昧地帶,也同時是巴塔耶全然挫敗之處。這裡是巴塔耶的永劫回歸。

羅蘭.巴特曾針對此書的兩個隱喻序列分析,[3]一是「眼睛─蛋─睪丸─太陽」,另一是「眼淚─蛋黃─精液─尿液」,兩序列僅彼此交換(譬如眼睛與眼淚),然而只是不指向所指(signifié)的能指(signifiant)。隱喻帶出下一個隱喻,並不深藏的祕密,一切的評論無法深究,僅能伴隨。就像〈太陽肛門〉宣稱「世界清楚明白是純粹的諧仿」。於是,最大的隱喻或諧仿,就是由「我」到「我」。

情節爆裂之後,只能寫下往後大綱(此書最後一頁)的作者,在名為〈巧合〉的章節(然而或許另一個版本的名稱〈回憶重現〉更好)突然以自傳式的口吻道出一切暴力汙穢的情節,如何由記憶而來,或如何在寫作的探究中召喚回憶。本書第一句的「我」孤獨地自我養成,焦慮於性,卻一再於性當中,通向最極致──所謂死(日後於《情色論》有更好論述死是性的最為高潮狀態)──終於真正「(反)教養」成功,喚出另一個敘事者「我」,一個在正常規則裡的小說不該出現的說話主體。至此,虛構與否已經不成問題,因為我在我的隱喻運動中一樣擺脫了意義,一切的書寫不再服從於再現,不再以書寫滿足內心欲望、探索真實:

我從不停留於這樣的回憶,因為對我而言,它們(回憶)早就喪失了一切情感的重要性。我無法讓它們復活,只能讓之變形,變得初看上去不可辨認:因為在那樣的畸變中,它們獲得最淫穢的意義。

最為淫穢,然後無止盡地狂笑。巴塔耶的狂笑產生於巨大的恐懼中,這位肆無忌憚當個窮途末路之人,乞求着再多一點焦慮。再多一點,再更迷失一點,再將一切吞噬在體內,達到最終的狂喜。我們清楚為甚麼《眼睛的故事》續綱無需再寫,因為書寫的目的早已完成:

這樣的狂喜超過任何想像;它超出了一切。然而,它是以孤獨和意義的缺席為基礎的。

傅柯,巴塔耶頭號粉絲,在瘋狂的研究中說過:「瘋狂是作品的缺席。」《眼睛的故事》已完美展現自身的缺席(absent),完全的缺席。是無法以情色文學框架去看待的,極致的文學作品。

 

注釋

[1] Michel Surya, Georges Bataille, la mort à l’oeuvre, Gallimard, 1992, p.125.

[2] 吉奧喬.阿甘本,《神聖人》,中央編譯出版社,2016,頁157。

[3] Roland Barthes, «La métaphore de l’oeil», Critique, 1963 Aout-Septembre, p.77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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